第三百零五章 优待(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可是没有人会打断他。
要知道,就算人家不是审判长,也是合议庭成员,法庭上面法官最大,人家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你余文忠再厉害名气再大,也不能打断合议庭成员发表观点。
这含沙射影的一番套话,憋得余文忠脸色变了又变,踌躇满志刚想要反驳,才一张开嘴,就听到蓝刚开口:“现在是法庭调查阶段,还没到法庭辩论的时刻,辩护人你可以发表意见,但是不要开始辩论,更不要和合议庭成员辩论,明白了吗?”
又把他都到嘴边的一句堵了回去。
这三人,一唱一和,绝对是故意的。
只怪他一时大意,看轻了这两个名不见经传的所谓专职委员,竟然是成精了的老狐狸。
人家什么都没说,可又什么都说了。
最后,只好闷闷坐下。
居然一出师就吃了个闷亏,余文忠告诫自己,这审判台上的五只只怕都不好对付,接下来的庭审,可要打起精神来了。
他愣了几秒,等坐下听到审判长“请被害人家属律师向被告人发问”的时候,才反应过来。
尼玛,早知道就不玩什么管辖权异议这新鲜玩意了,本来是想弄点噱头,结果被那老狐狸一忽悠把正事都给忘记。
一转头看到戚婉,那姑娘有点郁闷:“老师,刚才审判长问你还有什么要问的,你发呆了,错过了。”
余文忠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嘴巴,看到凌俐要发问的架势,赶快提出反对:“审判长,我方反对被害人代理律师向被告人提问。他们仅仅是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关系,不能就刑事部分发表意见。”
蓝刚几乎头都不抬一下,直接否定了余文忠的提法:“开庭前已经宣布过,这是被害人家属委托律师,有权在庭上询问被告人。”
余文忠还想辩驳,一边镇山的大神叶专委悠然开口:“刑诉法155条规定,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凌律师能不能发问,是由审判长决定,还请被告人律师不要越厨代庖。”
他语速很慢,一副老花镜松松地架在鼻梁上,一低头就滑落到鼻梁中间,看起来模样滑稽,却让余文忠不敢小觑。
他也看出来了,这位叶专委,就是放在这里专门针对他的。如果他说的于法有据,这人就是摆设,一旦他说的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一丁点不符的地方,这人就会马上跳出来,背一大段法条原文来反驳他。
这就有点尴尬了,有时候说到兴起,长篇大论的表演一般,难免会有出错的地方,更何况扯些不相干的东西来绕晕法官本来就是策略,这摆了个移动法典在这里,让他开口之前都得三思,实在是很阴险。
不说还好,说错了,可就尴尬了,尤其是在场的还有这么多媒体旁听。
输官司事小,砸了自己招牌事大,更何况,这官司根本不可能输。
想到这里,他心里有了些底,冲着审判席微微一笑,不再言语。
凌俐对于审判席上这位老者说不出的敬佩,也庆幸这样一位大神不是在针对她。
不过这也是余文忠自作自受了,谁叫他作天作地的就想扯眼球,还真以为法院没手段收拾他?
只不过,这场审判,法院始终是居中裁判的位置,即使能通过安排一尊大神帮她排除来自于余文忠的纠缠,这都只是辅助效果而已。
要让郑启杰亲口承认他做下的恶,哪里那么容易?尤其是,还有余文忠在场的情况。
她能不能唱主角,还是要看接下来的表现了。
凌俐深吸一口气,看向一动不动犹如泥雕一般的郑启杰,开始问话:“唐傲雪母亲提出一百二十万的附带民事赔偿,对此,你是否愿意赔偿?”
郑启杰久久没有回话,而这样一个普通的问题,也无法引起在场其他人的敏感。
凌俐抿抿唇,结束了等待,继续下一个问题:“庭前,我联络过你的父母,他们不同意我方当事人提出的数额,不过,提出了五万的赔偿以换取谅解协议。”
“谅解协议”四个字一出来,郑启杰终于肯抬起眼皮看一看凌俐。
他似乎对之前那次见面毫无印象,眼里全是陌生感,不过并不妨碍他平静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不是我做的,我不需要谅解。”
余文忠终于找到了机会插话:“刚才被告人已经表态,对于公诉机关的所有指控,一概不予认可,民事部分被告人父母的意见,不代表被告人的意见,不具有参考性。”
蓝刚并没有打断余文忠见缝插针的表演,只不予理会,示意凌俐继续。
凌俐翻开手里的卷宗,问:“郑启杰,根据警方多次走访你的邻居、亲戚、同学和师长,他们均反映,在你未出国留学之前,曾经多次伤害、虐待甚至杀害猫、狗、鹦鹉等小动物,是事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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