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作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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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几天后,郑启杰故意杀人案,第二次的开庭。

同样雒都中院,同样的一号审判庭,不同的是,这次开庭是在下午。

时隔半个月,这第二次开庭引起的关注,丝毫不比第一次少。

这案子本来有些板上钉钉的意思,所以不怪余文忠前期费尽心思地渲染。

就按照表面上的证据来说,哪怕郑启杰一个字不说,没有辩护律师,甚至自己在庭上认罪,这个案子,几乎都是一面倒的结果——证据不足,郑启杰被无罪释放。

但之前那次开庭郑启杰的“有罪供述”,给这个案子,添上了戏剧性的色彩。

甚至有少数知情人士开始断言,这将是大天朝法治史上,一次重要的转折点,通过这个案子的结果,可以真正检验,在经历了这么多年的刑事诉讼制度变革后,司法机关断案的标准,有没有从疑罪从轻,转向疑罪从无。

所以,这一次审判庭里的喧嚣,比上一次更甚。

甚至,在法院门口都门庭若市,挤满了没有拿到旁听证的媒体,饶有兴致地拦住一个个路人,采访他们对案子的看法。

作为被害人这边请的律师,凌俐在门口就差点被拦住。当时她看着眼前十几个话筒,脑袋一下子就懵了。

再听到一个个记者口齿伶俐嘴里连珠炮似的发问,耳朵里嗡嗡一片,什么都听不见。

祝锦川也没法救她——他也被围了起来……

还好法警小哥够机灵,以“再采访会耽误律师上庭”,从人海里把他们扒拉出来,送进安检门。

等到了审判庭,凌俐特意观察了一番。

旁听席上人声鼎沸,却并没有李泽骏的影子。

前几天凌俐就得知,正如祝锦川所料,李泽骏是不会出庭作证的。

刑诉法规定,所有知情人有作证帮助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的义务,可是这样的义务,在李泽骏一再强调自己和案件毫无关系之下,又有政协委员的身份保护下,终于不用把自己暴露在镁光灯下。

但祝锦川还跟凌俐透露,李泽骏现在不仅因为唐傲雪的事情焦头烂额,多年前那起花枝第二精神病院发生的事故,也开始起底,相关人员相继被约谈,只怕情况不那么乐观。

不出所料,李泽骏不仅不来作证,连旁听也不来了。看来他是知道舆论来势汹汹,这一次主动避嫌了。

反而是上次要作为证人出庭的陈蓉,这一次坐上了旁听席。

案情有重大变化,她的一点点证词,已经微不足道了。

她更想看到的是,郑启杰的报应。

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这句话不仅适用于现在焦头烂额的李泽骏,同样适用于余文忠。

余文忠依旧在她对面,异常地沉默,低头翻看着卷宗。而上一次他身旁的戚婉,已经换成了一个凌俐从来没见过的小伙子。

看来戚婉当天在庭审上的表现,终究还是让余文忠起了疑心。

至于她为什么会反水的原因,还不知道余文忠查到没有。

凌俐知道,余文忠这个看似油腻腻没什么底线的中年人,实际有着和他外表不相符的精明。

连续背叛两个一心一意信任她的人,戚婉这一关,怕是没那么好过的。

凌俐垂头看了看手边厚厚的一叠证据材料。这些东西,都是警方前期提交给检察院、又由检察院装订入证据目录的东西,算不上新证据,所以今天并不会担心会被余文忠以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为由驳回。

可就是这些不被余文忠重视的东西,将会彻底改变,这个案件的走向。

十分钟后,控方就位、摄像录音设备就位、法警就位,被告人也就位。

供法官进出的小门终于打开,五位合议庭成员姗姗来迟。等到审判席上响起一声法槌后,郑启杰故意杀人罪一案,再一次复庭。

这一次的庭审,从上次断掉的开始。

询问被告人之后,便是举证,和质证的阶段。

审判长蓝刚拿着本书照本宣科,提醒诉讼参与人在法庭调查阶段的注意事项:“……法庭调查应围绕指控的内容为主线,以审查、核实证据为中心,查明案件的事实,其他诉讼参与人提出或者人民法院发现有相关的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应当一并查清。指控多项犯罪事实的,应当逐项进行调查。控辩双方必须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念到这里,他特意侧过头看了凌俐两眼,那眼神里带点无奈,似乎对上一场凌俐的表现,颇有微词。

凌俐装作看不见。

她知道己方的策略给法院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不过,总算让案件有了突破口不是吗?

从而让她抓住了,红莲业火这个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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