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天外飞仙(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从富兰克林的那几名学生身上学来的新古语彻底抹平了佩姬心中那最后一丝丝的怀疑,在连续教了好几个新古语之后,诺曼看着面前这小丫头的眼神已经看出来,就算他现在自己都承认自己并不是一位法师,小姑娘也是坚决不会信的了。
庞大的古语知识量,纯正的发音,对于组词这种艰深的知识都能够信手拈来,甚至于他曾经还发动了一次法术!――佩姬对于之前诺曼说的那个“改变了她的命运”的法术可是一直牢记在心呢――这样的一位先生,怎么可能不是法师呢?
诺曼的法师身份,算是彻底地坐实了。
“……‘^’这个古语,指的是脑袋,我们的脑袋,猪的脑袋,牛的脑袋,羊的脑袋,等等这一些,都是‘^’。你先来学习一下发音,把这个古语读一百遍……”
诺曼乱七八糟地教导着。
他本来也不是真正的法师,更不是一位老师,本就没有也没有经验好好教导佩姬,所以终于进入到教学之后他的教导方式完全就是乱来,具体来说就是采用大量的废话战术加上佩姬的大量自由发挥时间来构成,比如说,每教一个古语就让佩姬自己先念个一百遍,拖时间拖得丧心病狂。
诺曼这和本森先生迥异的教学方式也并不是没有引起任何反弹,在一开始的时候,听到诺曼要求读一百遍的时候,佩姬也吓了一跳。
别说本森先生了,就是从她的几位在别的法师门下学习的朋友口中,她也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教学方式。而好学善问的佩姬也马上向诺曼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诺曼先生,你是说,读一百遍?”
诺曼当时是想也不想地就一点头,“是的。”他也看出了佩姬的惊讶,随便想了个由头出来说道:“你的发音很奇怪,只能通过大量的发音练习来纠正,而纠正的最好时期,就是在你刚学习这个古语的时候,所以才会让你读一百遍。”
和诺曼相比,佩姬的发音确实很奇怪,所以对于诺曼的解释佩姬也没有怀疑,马上就接受了下来。
是啊,诺曼先生说的很有道理,有理有据,令人信服。而或许也是因为诺曼先生的老师对他采取了这样的教学方法,所以诺曼先生的古语发音才会如此地纯正悦耳呢。如果自己照着做的话,也许将来有一天自己的古语发音也会如此纯正!而当一个人的古语发音都已经能如此纯正了,他还有什么理由不是一位法师呢?
这么一想,佩姬立刻充满了干劲,对于诺曼的教学方式也不再质疑,以无限的热情投入到了学习当中去。
于是一个乱教,一个认真学,时间过得很快,没一会儿区教堂就敲响了8钟,又到了诺曼下工回“家”的时间。
而诺曼在卡德纳斯的生活接下来也逐渐进入了正规:他白天的时候在卡德纳斯到处闲逛,到了下午就去第三区“学习”,晚上则去科林家扮演好自己的法师角色赚取银纳尔。和每天天刚亮就要爬起来去地里干活一直干到天黑了才能回家睡觉、一年到头天天如此的繁重农夫生活比起来,他现在这样的生活无疑是要轻松得多了。
但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我要成为贵族!”
诺曼把杯中的麦酒灌下后,双眼微红,豪气风发地这样说道,声音在空旷的大街上飘荡,撞到周边的墙壁反弹回来,形成轻微的回响。
而夜风一吹,他脑子更热了。
此刻是夜晚,8钟早过,这条街上已经没有半个走动的人影,只在左边这块靠墙的地方才有两团黑影。今天晚上的月光不错,借着皎洁的月光可以清晰地辨别出容貌来,于是看到这两团人影一团是脸蛋和双眼微红的诺曼,一团是个看起来五六十岁的老头子。
两人都坐在地上,身边还放了一个小木桶,口子开了,凑进,可以闻到拙劣的麦芽酒味。而在两人的手上,都抓着一个大口径的木杯,里面有酒。
这里是诺曼这两天睡觉的地方――自从他开始假扮法师的那天起,他就一直在这里睡觉。而在这两天下来,他也认识了那天的那个老酒鬼,和他算得上是“睡友”的托玛仕,也就是他面前的这个老头子了。
托玛仕应该是一个流浪汉,乞讨为生的那种,在卡德纳斯这样的家伙并不少见。而托玛仕和另外那些流浪汉不同之处,大概就在于托玛仕把他每天乞讨到的钱都拿去买酒喝了,所以诺曼每次看见他都是满身酒气的样子。
“我会通过一个月后卡德纳斯教会学校的考试,到时候我就能进入教会学校,再然后我就会成为一名法师,最后,我就能得到国王的册封,成为一名真正的贵族!”
诺曼借着酒劲、看着托玛仕,阐述着自己的计划。
“到时候,农夫的儿子,就成为了贵族!我就可以天天吃肉,也不用再睡大街,能睡在最柔软的稻草铺着的床上,每餐还能喝上高贵的葡萄酒而不是那些味道古怪的河水……而吟游诗人,到时候也会把我的故事四处传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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