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鳄鱼吃人案的庭审与判决(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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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虽然冯湫澜举出了一大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但是木家的律师方孟达不愧是金牌大状,很快就进行了反击。

他列举了农业部有关鳄鱼养殖规定的条款,对银龙养殖场鳄鱼池的管理进行了质疑,因为按照规定,鳄鱼养殖池应当有严格的安保规范,而银龙养殖场明显没有尊守这些规定。

冯湫澜早就料到了这一点,对此作了大量的工作,振振有词的答辩道:

“众所周知,国家关于鳄鱼养殖的安全规定,是为了防止出现鳄鱼逃窜伤人、外人误入遭到伤害以及养殖者自身不慎被攻击而做出的规定,银龙养殖场的养殖资格是经过检验和审批的,也符合相应的规范。”

“因为养殖场承担有一定的对外旅游功能,所以我们经过审批,允许鳄鱼池的鳄鱼爬到岸上进行一定的活动,也为了进行科学研究,特意在鳄鱼池边上修建了鳄鱼卵孵化池让鳄鱼自行孵化鳄鱼卵,这些都是经过上级审批的。”

为了印证她的话,她拿出了一大堆证明文件材料,来证明养殖场这样管理是有依据的,是合法合规的。

然后冯湫澜话音一转,用充满嘲讽的语气说道:“任何生产经营企业的安保措施,都是为了保障本企业员工,以及善意进入者,这里也包括了误闯者的安全来设置的,但是法律从来都没有要求我们在制定安保措施的时候,还要做到确保不被贼闯进来的程度。”

“要知道就算是国家严防死守的金库,也有贼能闯进去呢,前几天不是有金库被盗的新闻么?那个贼还好没有被警卫击毙,要不然贼的家属就可以来起诉金库,说是金库管理不严才让盗贼进入后被金库警卫击毙的。”

这句话一说出来,旁听席上的旁听者们和记者们顿时哄堂大笑起来,小木的父亲木山龙则一张老脸涨得通红,站起来指着冯湫澜怒喝道:“够了,你凭什么污蔑我家孩子是贼?”

“砰砰”,江宫平敲了两下法槌,大声对体旁听席的听众们说道,“请保持安静!”

然后他又对木山龙说道:‘请遵守法庭秩序,再有违反,我将让法警请你出去。’

冯湫澜脸上保持着职业的微笑,对江宫平和原被告双方笑道:“在法院没有宣判之前,我的确不能说死者是窃贼,我只能说,死者进行了偷盗的行为,因此,他这种行为不应该被法律认可为一个企业的安保措施应该保护的对象。”

她接着拿出了先前举出来的派出所谈话笔录,翻到其中某一页,大声念道:“这是派出所在今年九月,银龙养殖场的主管与木山龙夫妇争吵时所作的调解笔录,其中记录了木山龙所说的话——孩子小,贪玩,喜欢摸鱼抓鸟的,抓两条鳄鱼怎么了,大不了我赔你钱就是了。”

她看向脸色更加通红的木山龙,问道:“请问原告人,这笔录上的签字和画押,是你本人的吧?”

木山龙不愿意回答。

江宫平说道:“原告,请务必回答被告人律师的提问。”

木山龙这才不情不愿的回答道:“是我的。”

冯湫澜随即说道:“这就证明了原告知道死者曾经潜入过鳄鱼养殖场并且偷盗鳄鱼幼苗和鳄鱼卵的行为,但是他却偏袒自己孩子的不当行为,所发表的言论具有误导性,应该对小木继续多次潜入养殖场进行偷窃鳄鱼卵和鳄鱼苗的行为负有教导责任。”

接着冯湫澜就做了一番总结:“养殖场为了提高鳄鱼的活力,并且进行合法的旅游参观项目,因此将鳄鱼池边上的陆地一部分拓展成了鳄鱼活动的场所,这是经过审批的,也采取了相应的保障措施,比如安装监控设备,修建坚固高墙来防止鳄鱼乱跑和顽童翻墙,可以说,只要没有恶意,任何人都不会无故的去翻越将近四米高的围墙,何况周围还有大量的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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