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章尘肺病工伤案的重重审(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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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法庭的秩序,在江宫平的强力弹压下,总算恢复了平静。

江宫平手持法槌,虎视眈眈地扫了一圈法庭,看着没人闹了,法警队临时又派了几个带着全套警械,打扮的和特警一样的法警来维持秩序,这才满意的敲了一下法槌,说道:

“现在继续,请被告辩护人继续阐述。”

“咳咳。”方孟达律师咳嗽了两声,平复了一下自己刚才扑通扑通跳的小心肝,然后继续念答辩意见:

“第五点,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受害人死亡后的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我方认为,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川秦省去年的农村人均收入标准来确认,被抚养人生活费包括陆任佳的子女抚养费以及父母赡养费,我方有证据显示,陆任佳在前年和家人签订分家析产协议,规定了其赡养义务,暨每年支付父母赡养费用每人3000元,其父母财产等全部由其兄陆任意继承,这份分家析产协议有陆任佳父母签字确认,因此应按照协议内容,每年5000元支付20年的赡养费。国家规定被赡养人超过六十岁的,每长一岁少支付一年,我方本着人道主义角度,愿意全额支付,也就是12万元,但需要按照责任划分按比例支付。”

“第六点,对于原告方提出的与我国法律规定有冲突,以及法律未规定的赔偿项目,我方不予认可。”

他念完这些答辩词以后,原告方又由侯玉昌代为发表了驳斥意见,下面的旁听群众也议论纷纷。

江宫平面无表情地听着侯玉昌的意见,眼睛却瞟向自己放在审判台上的一个ipad,上面显示着网络直播频道上网民刷的意见。

“这被告也太铢锱必较了,人家原告方都死人了,还在一条条的砍价!真是无良商人,法庭要是支持他们的观点,我就粉转黑!”

“楼上法盲,那是人家依法在行使权力,就算死人了也不能漫天要价,要按照法律来赔偿,否则还得了,谁满足的了狮子大开口!”

“不是吧,原告方真的没有把预交的赔偿医药费全额用于治疗?那也太黑了!”

……这些信息是法院和县政府的网评员也就是俗称的五毛提供的,让江宫平可以掌握舆论动态,至少在网上舆论上要争取主动。

待双方把控辩意见表达完毕后,江宫平宣布庭审进入到举证质证阶段。

其实,在开庭之前,双方就已经把所有证据在魏军的主持下进行了证据交换,都清楚对方有什么证据,而那些没有交换过的证据,法庭是不认可的。

原告方提供的证据主要是各种治疗费用和因此产生的陪护、伙食费、交通费以及丧葬费的票据,还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鉴定证明等。

被告方提供了自己已经支付的费用的清单,上面也有原告方家属的签字,但是关键的,就是医院在陆任佳患病第二年后的治疗票据,缴费人全部是王燕和陆任意,以此来说明陆任佳的家属,在获得了足够的治疗费用的前提下,却没有积极对陆任佳的病情进行控制。

还有一份证据是市司法鉴定中心提供的鉴定意见,认为陆任佳的二期尘肺病恶化到三期,与其没有积极开展维持治疗有直接关系等。

另外就是方孟达不知道从哪里搞到的陆家几年前分家和赡养老人的协议,上面有陆家老人和子女的签字,以及他们所在村村干部的证明。

围绕这些证据,两方又相互辩驳了一番。

被告杨超这边,对陆任佳前期的治疗费用和相关费用表示了认可,然后对陆任佳第二年以后的那些治疗费用表示不认可,认为这些票据不是在具有治疗资质的医院开具的,存在弄虚作假的可能。

原告方也对被告方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表示了反驳,当然,那份分家析产和赡养协议他们表示认可,但是认为和本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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