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3章 捂盖子与揭盖子(四)(1 / 2)

加入书签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且不说张钰如何忙碌,实际上,要彻底侦破苏阳杀人案所遇到的阻力,比江宫平想象中的还要大。

因为这个案子一旦翻转,追责的不光是市局那帮人,检察院,法院以及政法委的办案人员和作出督办批示的领导,都要或多或少的背负责任。

当然,法院检察院和政法委可以把主要责任的锅丢给公安局去抗,但是依旧要受处分,档案上记上一笔。

要是快退休的人也就罢了,如果是年轻人,日后的前途就会受影响。

幸好法院办案的刘苏比较聪明,当年受到压力要她不顾疑点硬判徐增死刑的时候,她就通过自己的某些后台硬扛,最后逼得上面不得已以书面批示的形势要她判案,就这她还把锅丢到了法院领导层,将案件报给了审判委员会。

法院遇到疑难案件的时候,办案法官可以通过合议庭合议来解决疑难问题,要是再解决不了,那就要上报审委会了。

而且华夏的法院有规定,如果是审委会做出来的决定,哪怕日后证明是错误的,也和办案人无关。

这也是考虑到一些客观上的压力,给办案人准备的一道保险。

所以刘苏当时就狡黠地把案件报给了审委会。

这件案件就算将来翻转了,她手上的材料也能保证她不受到影响。

也就是这样,她才会在后来江宫平审核死刑复核上报材料的时候,指出当初的疑点。

但是别的人,比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以及政法委督办的人员,可就没有刘苏这么好的运气能推卸责任了。

那么他们也就只好想办法施压,希望此案能不要反转,或者悄无声息的反转也行。

但是张钰是一个正义感很强,而且不怕压力的红三代,他们这点能量对于张钰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因此这些人也只好从其他地方动脑筋了。

比如说,可以让物证缺失,这样就算苏阳自认有罪,而且有录像为证,也能以缺乏关键性证据为由,让这个案子的反转不那么彻底,至少能以证据不足为由给徐增翻案,而不是办案错误来翻案。

这可是两个概念。

前者是客观因素,因为有更大的嫌疑人,所以徐增的罪名被撤销了,这样能皆大欢喜。

后者那就是板上钉钉的冤案错案,从公安局到检察院,政法委,不知道多少人要被摘帽子,尤其是当初的直接办案人,更会因此坐牢。

这也就是张钰为何在公安局的物证室和鉴定室找不到原先样本的原因。

而且不光是江宫平想到了法院还存有物证,这些不想翻案的人,也在慌乱之后冷静下来,想到了法院存有物证。

于是就有人开始给银江中院打招呼起来。

当然他们不敢明目张胆的要求中院毁灭或者隐匿这些物证,只是以公安局需要将案件证物统一保管为由,要求法院移交这些物证。

如果是平常的话,法院可能就直接移交了。

但是中院的领导们也不是傻子,这次他们是知道此事可能要出现反转了,因此也在认真考虑,这个反转到底会不会影响到他们。

有的领导提出,毕竟这个事情事关公安检察以及政法委这些兄弟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脸面,不如就干脆顺水推舟做个人情好了。

反正人家有正式的调集物证的文件,法院大可以推卸责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