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畸形而短暂的人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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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一切都准备就绪后,我说:“王伟明,说吧,不要对我撒谎!”

王伟明用手挡了一下投射在他脸上的强光,“警官,我不敢,我说的全是真话。”

男人自我介绍说叫王伟明,今年54岁,女人叫刘芳,52岁,是他的媳妇儿。二十三年前,他们刚刚从农村来到古桐市,举目无亲,又找不到工作,经常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穷怕了,他们便想到找一个快赚钱的捷径。

他们无意中认识了几个人从四川来的贩子,在人贩子的鼓动之下,便伙同他们干起了偷孩子去卖的勾当。干了几桩之后,他们现这种活来钱真的很快,钱也多,卖一个孩子给人贩子从2ooo元到6ooo元不等,尝到了甜头他们便欲罢不能。

这二十多年来经他们之手卖掉的孩子有近3o个,他们也因此赚到了二十多万元,可是他们没有储蓄的习惯,有了钱便大手在脚地花掉,不是大吃大喝就是去赌博,所以家里一直很穷。

二十五年前的十月份,他们将目标锁定古桐市妇幼保健院,于是夫妇两人埋伏在医院周围观察。那几天,正好蓝姗在古桐市妇幼保健院生下了二女儿,他们决定对蓝姗的孩子下手。刘芳便以想找护工的工作为由连续两天徘徊在妇产科住院部观察。

终于在蓝姗生下孩子的第二天,他们现照顾蓝姗和沈露的人经常外出,他们决定找个好时机对沈露下手。那天黄昏,沈方扬的远房亲戚正好去给蓝姗打饭,蓝姗和孩子睡在病房里,那时正好是晚餐时间,护士站只有一个人留守,护士正好到别的病房给产妇换药。于是,刘芳便悄悄潜入3o6房将刚出生两天的沈露抱走。

刘芳偷走沈露之后匆匆离开医院,然后和躲在医院后门的王伟明一起逃出古桐市。几乎是刘芳前脚抱走了沈露,沈方扬的远房亲戚后脚便回了病房。之所以警察找不到孩子,是因为他们抱走了沈露之后便马不停蹄地离开了古桐市,他们离开古桐市的交通工具是一辆人贩子开的面包车,这辆车就是专门用来偷孩子用的。

刘芳和王伟明事先准备好了喂养孩子的食物和工具,因此,沈露并不因为没有奶吃而哭闹。面包车将他们送到离古桐市几公里的一个小镇。人贩子叫他们把孩子给他,可是,由于沈露长得漂亮又可爱,无儿无女的王伟明和刘芳动了恻隐之心没有将沈露卖给人贩子,人贩子刚开始不同意,非要将沈露带走,后来王伟明给了人贩子五百元,人贩子想独否五百元,加上看在孩子是女孩儿不好卖,于是他同意不告诉其他人。

就这样,王伟明和刘芳将沈露留下自己抚养。收养了沈露,取名为王兰。

王兰白白嫩嫩、胖乎乎的很可爱,他们刚开始非常欢喜,视为掌上明珠。为了照顾好沈露,刘芳有两年没有从事贩卖孩子的勾当,一门心思地照顾沈露,可是,由于家里经济较拮据,王伟明依然继续做这样勾当。

直到王兰六岁了,上了小学,她无意中听说了她是王伟明和刘芳抱养的,她开始对养父母心怀芥蒂。王兰长大了,生活能自理了,刘芳也开始和王伟大明一起重操旧业。王兰从小耳闻目濡养父母的所作所为,所谓近墨者黑,她渐渐也染上了小偷小摸的习惯。

王兰三年级时,偷了同学的东西,王伟明夫妇非但没有批评教育,反而夸她聪明能干,不愧是自己的孩子。王兰从此便认为偷别人的东西不算什么,于是,三天两头便偷东西拿加回家。

王兰上到初一,越来越频繁地偷东西,慢慢地专挑值钱的东西偷,看到没有被人现,她的胆子越来越大。

初二时王兰已经出落成一个美女,由于家里穷,王兰没有钱买漂亮的衣服穿,没有钱买化妆品,看到没有她长得漂亮的女同学每天都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她非常羡慕,她开始模仿那些有钱的女同学的穿着打扮、浓妆艳抹,甚至男朋友。

她决定自己想办法弄钱,于是,她开始偷同学的钱,开始将自己喜欢的东西占为己有。她偷了好多次没有一次被抓到,她的胆子愈地大起来。

由于有了点小钱,她开始打扮起自己来,同学们都夸她漂亮,开始有几个男孩子将她表达爱意,她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从此,她几乎把精力都放在打扮和交男朋友上面,根本无心学习,考试经常在班里排倒数几名,被班主任评为差等生。

直到初二的第二学期,王兰偷了同宿舍一个女同学的八百元,这一回没那么幸运了,同学开始怀疑她,然后被学校查出来,由于她害怕被送到派出所,便将八百元归还了。虽然学校念在她年龄尚小不想让毁掉她,没有将她送到派出所,只是勒令她退学。

被学校开除后,王兰的名声在整个学校传开了,慢慢的,别的学校也知道这件事,并将她作为反面教材,这样一来,便没有学校敢收她。王兰掇学在家,而此时,王伟明和刘芳一心扑在赚取黑心钱上面,夫妇两人根本就不管王兰。由于无聊和失落,王兰便和社会上的小混混搅和在一起,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

在社会上混,王兰觉得很快乐,很随意,时间一长,真正学坏了,她不仅学会了吸毒,还和所谓的男朋友生性关系并胎了两次胎。从量变到质变,她便破罐子破摔,越来越堕落,最严重的时候还进过少管所关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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