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居咸阳,面圣(2 / 2)
林毅贪婪的打量着李世民,周围的苏定方说了什么,林毅也没听到,等到苏定方离开后,林毅才反应过来,抱拳说道:“臣林毅参见陛下。”
李世民和大臣们之间是比较随和的,唐朝本身也没有像后来一些朝代那样君臣之间那么森严,但李世民见林毅这么年轻敢于直视自己,不惧怕、不露怯,还是有点意外。真的不同凡响,李世民心里这么想。
威武、睿智、目光犀利,林毅心里这样评价李世民。
“免礼,尔可是来自褒河?”李世民语气平静的问道。
“正是,臣来自褒河周家庄。”林毅明白李世民既然面见自己,肯定了解过,对李世民问这些的目的不明,先不要多说话为好。
林毅这时观察了一下,只有李世民旁边站着一个太监,整个大厅无其他人。这个太监一定有武功吧,否则连个保镖都没有?林毅心想。
“家中还有何人?为何来咸阳?”李世民提高了一点声音继续问。
“臣本不是褒河人,只是流落到褒河,后在褒河订亲,到咸阳只为奔个前程。”林毅继续简要的回答着。
“不是褒河人,究竟是何方人士,仔细道来!”李世民用锐利的目光打量着林毅,观察林毅的表情。
于是,林毅将以前的“海归说”的故事又说了一遍。尽管林毅叙述的很自然,但还是超出了李世民的想象力。海的另一边?是什么?当时能知道的隔海较远的就是日本,还是个很落后的国家。
李世民虽然难以想象林毅的说辞,但林毅没有说来自小坎村,凭这一点,李世民暂时认为林毅没有说谎,因为苏定方已查清小坎村并无林毅这个人。
“你可知罪?”李世民突然提高嗓门问道。
对于这个问题,林毅早有准备,随口回答道:“何罪之有,臣不知。”
“杀人。”李世民只简单的说了两个字。
“臣所杀两人,曹三胜入室行窃,危及臣和家人生命,杀之属正当防卫。曹四胜乃绑架、入室行窃、伤人的凶手,当杀。”林毅不亢不卑的回答。
正当防卫,李世民显然不懂这个词,但能想象的到大概意思,曹三胜之死确实林毅无错。李世民觉得林毅的解释有新意,便又问道:“何人当杀?”
“敌人、恶人!”林毅回答。
“恶人便人人可诛之吗?”李世民咄咄逼人。
“非也,当下君明国强,本应遵循法度,但曹四胜绑架百姓、入府斩断臣未婚妻一脚,致臣妻终身残疾,且背后有强主支持,臣等不起,臣实属迫不得已,此仇不报,枉为大丈夫。不妥之处,臣甘愿受罚。”林毅先是拍马屁,称李世民为明君,后提出有后台,暗指按正常程序不可能有公平结果。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李世民虽然不是好大喜功之人,但听到明君还是很高兴的,本来也不是为了追究杀人之事的,主要是想摸林毅的底和增加筹码,现在话到如此,便借坡下驴,说道:“如何受罚?”
林毅等的就是这个结果,顺势说道:“臣有宝献给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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