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一品(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再次站在帝豪大厦的楼下,也算是物是人非了。从前两天的摸查地形看到帝豪大厦,再从阿扁跟我说让我跟他的那刻起。我―这个江北青年已经演化成一个非职业的混混了。再看看这座矗立在新街的第一高楼,这座参杂着人生悲喜世间百态的帝豪我想说,我来了,,,见我看着帝豪大厦发呆。阿扁推了我一下:“发什么楞呢?小子?”
“扁哥,这么高的楼房以前还没见过。嘿嘿”。这话倒是不假。
“哼!个乡巴佬。”阿力龇着牙补了一句:“算你小子命好,以后可以天天住在这里啦!”
“好了,先进去吧。带你去见一品哥。”阿扁拍了拍我。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帝豪高约两层的大厅。里面的配饰和灯具显然都不是国货。装饰和摆设不无俗气地堆金砌玉,夸张地展览着一种并不协调的奢糜。
跟着阿扁我们直径走向拐角的电梯。从走进电梯到电梯口大概50米的路径,途中看到大概不下十多个个混混模样的,看见阿扁阿力无不停下来低头叫一声:“扁哥,力哥。”看来阿扁和阿力在帝豪还算有点分量。
跟随阿扁来到4楼的一个包厢门口。阿扁和门口的小弟耳语了一番。小弟就打开门让我们进去了。
精致的装潢配上了一台48寸的液晶电视,电视里正在播着香港枪战片好像是《无间道》。电视前一个梳着多种颜色的扫把头的男子正在独自一人喝着闷酒。看见阿扁阿力来了,扫把头抬头看了一下招手让我们过去:“阿扁阿力你们都还活着啊!来来来,过来陪一品哥喝两杯。”
“一品哥差点就没机会陪你喝酒,哥几个刚刚从阎罗那儿逛了一圈,这次多亏这个兄弟救了我们啊。”阿扁接过话,简单的说了下刚刚的情况。
“乓乓乓!”一品一把摔掉了手中的酒杯:“他妈的猴子胆子也忒大了吧,竟然找到我们家门口啦!老子饶不了他。阿扁阿力你们俩好样的,不愧是我一品的好兄弟把你们打的那样都没说!一品哥帮你们报仇,我他妈饶不了猴子。”
“一品哥,这是我们做小弟应该做的,应该的。”阿力摸着光头头迎了上来给一品倒了杯酒。
一品头一仰又一杯下肚,脸色显的狰狞。狠狠的盯着我:“阿扁啊!你这就算是收了一小弟是吧?”
“一品哥,其子救了我和阿力一命我就想让他以后跟着我”
我心里一震,这就是一品,果然人如其名满嘴的胡渣,不知道哪一年刮过,无忌惮的吐着吐沫芯子。两只手也没闲着,一手拿着瓶子直接吹,另一只手不停的扣着鼻子。果然是个粗人。
“其子?”一品对着瓶子仰头来了一口忽然问道:“我说阿扁你不会是给我整个卧底过来了吧。是不是啊其子?”
“一品哥,我。。我就想以后跟着扁哥混口饭吃。什么卧底不卧底的我以前就是个当兵的,前天刚刚来新街的”我对视了一品的眼神装模作样的要从行李中拿身份证给他看,心里有点发憷,手却不自觉的抖了起来。
一品跟我对峙了几秒钟,又不禁开怀笑了起来连连摆手:“哈哈哈,不是就好,不是就好,还是个当兵啊!兄弟啊你不要在意啊,现在我们就怕万一啊,来来来!一品哥感谢你救了阿扁阿力,坐过来喝酒。阿力啊去叫外面上菜。”一品显然没有发觉我的紧张。
糊里糊涂的喝了几杯白酒,头显的分外的疼。谢过一品和阿力阿扁的劝酒,我倒在沙发的一旁装醉。模模糊糊的听着一品和阿扁他们高侃着最近的一些事情。大概就是一品最近和龙宝争妞和讨论着如何处理包子的事情,当我准备眯眼入睡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品压低声音跟阿扁说:“明天晚上8点半岛咖啡店先甩掉包子的那5斤货。。。
下午阿扁帮我安排了个宿舍,所谓的宿舍就是4层的洗浴中心一个供浴客休息的小包间。大概有十多个平方。宿舍略显简单,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台21寸的电视机。甩开沉重的行李,我重重的躺在床上。我看了看表这会5点半,我掏出手机快速登上qq。没过多久,韩叔“寂寞天使”的图标便闪出信息:“顺利吗?”
我:“出了点意外,不过还好。”
寂寞天使:“行。这样我就放心了,注意安全,有情况及时用公用电话打过我,帝豪夜总会门口有个卖报亭那边有公用电话。”
提到情况我不禁心里一紧:“可能有情况。”
寂寞天使:“什么意思?”
我:“明天晚上8点,半岛咖啡听一品说又5斤的货要交易。”
寂寞天使:“情况可靠吗?”
我:“在一品以为我喝醉的情况下和阿扁他们商量的。应该可靠。”
寂寞天使:“行,就这样。我现在就去和梁科长商量一下布置。我先下了。”
我:“好的”。
韩叔下了以后,我迅速删除了聊天记录,然后又胡乱的加了几个qq好友,为避免以后一品起疑心,我又乱加了些qq好友。大概就是些什么叫“雪儿”“梦儿”“小丫头”之类的。其实我心里此时最想加的是影儿。自从空降到新街,我已经在容县失踪了十多天了。不知道相处四年的影儿现在怎样了,想到她我眼前就立即浮现出她那清纯可爱的样子,大眼睛、樱桃嘴、齐耳的短发。。。
理性终究战胜不了冲动,我还是情不自禁的在添加好友的空当处熟练的输入了她的qq号。没等我说话很快影儿的图标就闪出一条信息:“你好,你认识马俊吗?”
“不。。不认识。”我别扭打着。
“哦,谢谢。”影儿打出个失望的表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