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吕铃之往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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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她因为饿偷了小摊上的一个包子而被打。

第三天,她忍着饥饿乞求上天给个活头。

第四天,她开始划血写字街头乞讨。

第五天,她靠乞讨吃上了包子。

第六天,她被安警带回局子。

第七天,她失去了饭碗。

从局子里出来的吕铃在不能乞讨后到处找工作,清洁工,服务生,仓库,码头,甚至刷碗的活都没人要她,因为她未成年,不受用。

新纪年严明规定,未满十八岁的人不允许参加任何工作,滥用童工者,重罚!

原本是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对于吕铃来说却是残酷。

饥饿,是最痛苦的事情之一。

自力更生的第二个礼拜,吕铃缩在冰冷的街头,瑟瑟发抖,饥寒交迫。

而这一天也是决定了吕铃往后三年命运的转折。

街上,人影疏落,一个穿着普通的男孩吸引了少女的目光,不是因为男孩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而是他的一只手正落在另一个大人的裤后口袋,随之掏出来个钱包。

而那大人却毫无知觉,吕铃目睹了全过程却没有提醒,一是没力气喊出声,二是那男孩发现了吕铃的目光,正盯着她看。

男孩走到了吕铃面前,拿出个大头给她,少女接下了。

男孩转身欲走,背后传来了吕铃那艰难的出声:

“你,能带上我吗?”

男孩掉头,问道:“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

吕铃摇了摇头.

男孩又问:“那你知道跟我走会怎么样吗?”

吕铃又摇了摇头。

男孩诧异道:“那你还要跟我走?”

吕铃回答道:“我只想吃饱肚子。”

男孩一乐,答应了她,于是两人一齐消失在街上。

此后的一年里,吕铃跟男孩相依为命,男孩偷窃,她放风,早出晚归,男孩对她很好,不大的出租屋只容纳了一张小床,她睡床上,男孩睡地上。

男孩窃来的钱并都不是归他的,每个月都要上缴给一些凶神恶煞的大人,据说是本地黑帮中专门收保护费的那种混混,所以每天虽然有收获,但两人的生活还是很拮据。

即便如此,吕铃也觉得有了盼头,第一次对一个男孩有了感情,但并没有把自己的身子给她,不仅因为道德约束,更是想着时机成熟,她觉得这份感情或许还太过青嫩。

这年,吕铃十七岁,理性而又自爱。

然而老天爷似乎并不想让少女好过,仅仅过了一年的时间,在一个晚上,男孩醉酒而归,看着出水芙蓉般美艳的吕铃,欲要兽性大发,那夜,吕铃逃了出来。

游荡在空旷的大街,再一次的无家可归攻破了她的心理防线,在经历爸妈惨变的时候,她没哭,在二叔家饱受虐待的时候,她没哭,在刚开始流落街头自力更生的时候,她没哭。

而在那一刻,柔弱的少女终于不再坚强,所有的美好与幻想都被打破,啜泣哭声幽上苍,世态炎凉无人情。

在王不二的怀里,吕铃挣扎渐渐无力,涕泪沾襟的她意识慢慢恢复,在背后抓挠的双手也停了下来,只是指甲中的血肉仿佛在阐述着之前发生的种种。

感受到怀里的吕铃安静了下来,王不二紧抱的双手总算松了松,却没有撒手,斩钉截铁的开口说道:“没事了!铃!我在你身边!会一直在你身边!”<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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