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传艺,白驼山(1 / 2)

加入书签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那头牛,那个人,不期然的在这里相遇。见到了阔别已久的主人之后,它激动的两眼通红,狠狠的朝着温小天冲了上去,用尽自己最大的力气,将温小天卡在了两只牛角之间,明。这样的,处于比这个时代为靠后的一种拳法,可以说是厉害。它没有内力也不讲究内力,从头到尾讲的只有一样东西――劲。明暗化劲。

配合呼吸配合意念配合血液的流动,发出强悍比的力量。温小天示范的时候,可以将自己的脉搏跳动和动作结合,虽然并没有打击任何的目标,可他也能够感受到那种不可抗拒的刚猛――哪怕前面是一座山,似乎也可以一拳撂倒。

长生剑的教学,则是麻烦一些,因为这套剑最多的就是理论。唯一庆幸的就是这个孩子还没有受到武林的污染。要不然成了一个只知道招式的小子,这个长生剑却是学不了了。

雕还是很厉害的。

它用自己的翅膀告诉了这个少年什么是剑――只是少年有些太过于单纯了,单纯的笨拙。本来就是一招剑法,但是少年拿起剑的时候,却连空手的威力都发挥不出来,似乎手里多了一件多余的东西。

温小天只能给他补课,就这么过了两三天,一行人才是出发,去白驼山。

小黄蓉哭的梨花带雨,有些喜欢萝莉的白叶子沦陷了。老婆沦陷了之后,温小天也没得选择,只能帮着找郭靖。

一路上,陆续的又遇见了各地的武林中人,间或的,温小天亲自出手,一手指枪越发的精湛。渐渐的,他开始讨厌穿鞋,因为光着脚,可以发挥出大的战斗力。而他的鞋,也在一次战斗中被自己弄成了张大嘴的蛤蟆……

别人踢一脚就是踢一脚,温小天踢一脚之后,脚趾头就变成了杀人的利器,只是一勾,就能够在人的肚子上开洞。

一路上腥风血雨。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