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此人有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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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革命党讨袁军事斗争结束后,已停止在华侨中筹款,孙中山决定南下护法时,经济上极为困绌,为了进行护法斗争,孙中山于1917年6月19日以总理名义通告中华革命党海外各支分部,就地恢复筹助军饷等工作。孙中山以个人名义向德国驻上海领事及上海德国犹太人、富商哈同借款140万元,解决南下广州护法的燃眉之急。

看着孙中山暗暗得意的脸色,江山其实都知道,但能怎么办,总不能去泼冷水吧?西南的几个老总如此热心响应护法,道理也简单,因为段祺瑞总是嚷嚷着要武力统一全国,真要武力统一还不是要了这几个老总的命,所以他们就聚集在孙中山旗下跟段祺瑞对峙。

孙中山已经忍不住有些得意的道:“中国的共和,已经实行了六年,但老百姓并没有享受到共和的幸福。其主要原因是掌握共和政权的人实行的是假共和,仍然以**的手段对付老百姓。中国要实现真正的共和,必须要有强大的海军和陆军,对军阀实行武力

江山也终于忍不住道:“桂系军阀陆荣廷和滇系军阀唐继尧都不是什么好鸟!他们不过是想利用先生的威望对抗段祺瑞,而附和护法!”

孙中山傲慢的笑容一扫而去。默然,低头默默思忖着什么。

江山也不了,再下去,都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了,他默默回到自己的位置,和周飞飞默默的喝着酒。

一个风仪秀美的美男子,和酒馆里所有人一样,一直默默注视这个无名卒。

江山以干练的口才,精辟的论点讲了,发言及其逻辑,使风仪秀美的美男子――汪精卫产生了深刻的印象。他对还在沉思的孙中山耳语:“此人有种,可以利用!”

他向江山自我介绍了一番。但江山虽然对民国大腕有了一定的免疫力,还是对这个风仪秀美的美男子多看了两眼。他很想问风仪秀美的汪精卫,为什么那时候有足够的勇气,从安逸的南洋返回,以“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大无畏勇气,去刺杀虏王载沣?

此时的汪精卫,像一个宗教狂一样,他将一本册子,一本只有40页、封面为粉红色的书,硬塞到江山的手中,口中唠叨着“你必须好好读一读,请你再来”之类的话。

……

袁世凯死后的北方下和北洋系从没有一安定下来,而总统问题和内阁问题也是时局纷乱的中心,北洋实力人物互相排斥,互相倾轧,黎不是北洋系,赶走了黎,纷扰并没有解决,仍继续不断地发生新问题,增加新纠纷。

段内阁是7月14日由迁回北京的,迂回北京后,即面临了许多大问题,总统问题由于冯国璋来京,总算解决了,剩下还有国会问题和对德宣战问题。

段本人当然不喜欢国会,但是既为民主共和国,就不能没有国会。梁启超建议在旧国会已被解散,新国会还未成立时,召集临时参议院代行国会立法权。这是仿效民国成立时在首都南京召集临时参议院作为过渡性的立法机关。今讨平复辟,情况相同于民国成立时,已解散的旧国会当然不该再召集,只好由临时参议院修改《国会组织法》与《参众两院议员选举法》,然后根据这些新法召集新国会。段祺瑞既然憎恨旧国会,所以只要不召集旧国会,对于任何其他形式的立法机关都没有意见。如果召集临时参议院,其参议员的产生是由地方当局指派,而不是由人民选举,这样便可产生清一色的参议员。

7月20日,***举行讨平复辟政变后的第一次国务会议,通过召集临时参议院,并推梁启超起草通电征求各省当局对于召集临时参议院的意见。

7月24日***致各省通电:

“今日仍为适用《约法》时代,但国会解散之后,断无重行召集之理由。改选国会,程序繁重,非一时所能竣事。……一为改组之,然必先修改《国会组织法》,尤必先有提议改组并制定法之机关,其职权又为法律所许可者。……今日既为遵行《约法》时代,则所谓合法机关,无过于《约法》上之参议院者。国会之职权乃由《约法》上之参议院递嬗而来,有参议院行使《约法》职权,即无异于国会之存在;且人数无多,选派由地方自定,依据《约法》,可以迅速成立。……总之,宪法未定以前,《约法》为根本**。依据《约法》以召集《约法》上之参议院,依据《约法》上参议院之职权以解决制宪、修正组织法各问题,则事事守法以行,于政治上能得平允,于法律上不生矛盾。……但立法为最高机关,其成立程序,政府应征集多数意见。即请发抒伟论,迅速详复

梁启超这篇文章做得并不高明,法理上也很勉强,好在段祺瑞的法律知识也不高明,且各有私心打算,只要能勉强地自圆其,也就算数。<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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