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五章 大明银行(2 / 2)
首先是"收",朱由检基本上把现代银行的储蓄制度照搬了过来,按照"存银自愿,取银自由,存银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规定了不同的定期,活期利息.为了确保能支付储户的本息,还有"准备金"和"大额取银提前预约"等具体措施.
而在"放"方面,朱由检规定了一个对这个时代而言很低的贷款利率:年息百分之十二,也就是月息百分之一.与之相比,民间银号的放贷利率普遍都高一倍以上,因此大明银行的低利率还是很有优势的,既提高了自身的竞争力,又能扶持民间商业发展.
当然,要想得到这么低利率的贷款,也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不论贷银多少,必须提供抵押,抵押物的价值要超过贷款额.一耽生贷款方无力偿还本息的情况,那就没收抵押物,或是拍卖,或是收归朝廷所有.
大明银行的第三项任务,也就是朱由检为王在晋提供的短期内缓解户部银荒的"大招":发行国债.
朱由检提出,大明银行的第一期国债发行限额为一千万两白银,为期三年,三年累息百分之五十,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只要是大明臣民,任何人均可认购;认购起点为一百两,多者不限;认购记名,可转让,但转让双方必须到大明银行登记变更.
大明银行的"大股东"户部为国债提供担保.国债到期时,先由大明银行偿还,如不够,户部将以财政收入偿还.考虑到户部没钱的实际情况,这第一期国债,朱由检仍用内帑银做双重担保,届时如果户部还不上,那就还得朱由检掏腰包还银子.
户部拿到这笔国债之后,无钱可用的境遇就可以得到极大改观.当然,国债款的使用更加严格,朱由检委派户部‘侍’郎毕自严专‘门’负责拨付,且每笔支出朱由检都要亲自审批,并着锦衣卫暗中查访,看看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层层贪污.[,!]克扣现象.虽然贪污行为永远无法杜绝,但严审严查之下,总得比过去稍好一些.
群臣听朱由检讲完大明银行的运作方式,先是目瞪口呆了一阵,随即就炸了锅.除了王在晋苦笑不语以外,所有阁臣,六部官员,都察院御史等几乎都异口同声地提出反对,尤其是东林系大臣,更是连声大呼"万万不可"!
不过朝臣们的这种反应,也全在朱由检的意料之中.他微微一笑道:"既云不可,那有何不可之处,不妨一条条剖析开来.若能说服朕,让朕明白确实不可,朕亦不会一意孤行.谁先奏"
群臣一看,皇帝这是拉好了架势要打擂台,显然是有备而来.本来他们对朱由检已经比较了解,一般他决定要做一件事,就是再劝谏也是枉然;但此事实在干系重大,大臣们也绝不甘心就这么任由皇帝"胡来".
众人便目视头脑最清晰,口才最好的钱龙锡.钱龙锡一看自己躲不过去,只得出班奏道:"陛下所言,有三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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