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饶过谁?(1 / 2)
一大早报童将报纸丢在了皇后大道117号的门外时候,门开了一条缝,一只带着过多体毛显得有些黑乎乎的手从门缝里伸了出来,抓住报纸收回去的同时关上了大门。报纸在男人手里经过走廊和一个门之后被摆放在了有些陈旧的餐桌上。餐桌边沿的底部还带着一层黑乎乎的油灰,散发着一种怪味。
约莫十分钟的时间,一名年轻的少年走进了餐厅,他坐在了餐桌边的椅子上,随手拿起卷成一根棍的报纸展开,报纸第一页用了加黑加粗的字体,将昨天特耐尔城中最吸引眼球的事情报道了出来。
《色魔之死》
很惊悚的标题,如果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一定是电影或是小说,而不是报纸。杜林很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份报纸写的很准确,他在说了一声谢谢之后才从都佛的身上收回目光,端起温热的牛奶喝了一口气。没有经过处理和脱脂的牛奶经过加热,蒸发掉一些水分,稍微浓缩了一些之后,那种香醇的味道让人着迷。
他的目光开始逐行阅读起来。
“昨天深夜在本市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但是令人无法预测的是死者才是真正的‘凶手’,而凶手,却是被害人。经过记者的跟踪和对警员的采访,才弄清楚这起凶杀案的真相。被人们称作为‘皮裤莫里斯’的帮派成员莫里斯,死在了某酒店的客房内。而在他死亡之前,他还残暴的侵犯了一名女学生……”
整篇报道都围绕着莫里斯之死展开了猜想和材料上的搜集,包括了那名叫做纳莎的女孩的资料都被人拔出来。她并不是特耐尔人,只是在这里上学。她的家在帝国的首都,父亲经商,母亲患病,无人照料的纳莎被送到了特耐尔的乡下。读到这里的时候如果莫里斯灵魂还没有消散的话,或许他会感叹一下,这就是一个轮回。
总之,纳莎杀人了,莫里斯死了。
更重要的是,错漏百出的凶杀案现场一点也不像纳莎在报纸中主动袒露的那样,她什么都不记得。特耐尔城市检察官多米尔也在报纸的第二版简单的讨论了一下这桩凶杀案,在他看来纳莎显然隐藏了什么东西,因为从凶杀案现场所采集到的证据,以及现场的情况来看,当时房间里应该有三个人,而不是两个人。
而且多米尔检察官还表示,就算是受激创伤也不可能让一个人完全的失去一段时间里的记忆,同时从莫里斯死亡的方式来看,这也不像是一个刚刚被强暴过的女孩可以做出来的。
所以多米尔检察官认为纳莎在这件事上说谎了,她隐藏了最为关键的证据,并且认为这可能是有预谋的谋杀案。
杜林随手将报纸丢到了桌子上,他不得不佩服凯文,名律师这个称呼果然不是胡乱叫的。连多米尔检察官会有怎样的反应和想法,他都摸得一清二楚,难怪在特耐尔城中没有他打不赢的案件。
当时凯文说出他的计划时杜林还觉得有一定的风险,可从现在来看,这家伙差不多应该是妖怪变的吧?
当然,一千块花出去是为了省心,接下来的事情就看凯文自己去操作了。如果他失败了,他整个人生就会全部完蛋,这也是杜林放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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