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蛮荒部落 第九十六节 筒子串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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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六节筒子串子

无数铃声遥过碛。应驮白练到安西。

跟他们来时的冷清不同,此时正是夏天,一路上驼铃叮当,往来的马帮和驼队络绎不绝。阿奴以为宗喀王的商队就够大了,结果还有更大的,从见到那支庞大的商队开始,他们走了半天才与它交叉而过,大约有千匹骆驼。

阿奴算了一下,宗喀王的使团大约有三百多人,一千匹吐蕃良马还有几百匹骆驼。真正的使臣和他们的随从只有二十人左右,附带一个邀请来的杂耍团,以及像他们这样不请自来的客人,剩下两百多人全是商队成员。

确切的说,所谓的使团其实是挂着羊头卖狗肉,名为贺寿实际上是为了做生意。

中原出来的驼队大都是经过青唐城走‘青海路’往西域去。阿奴想起哥哥阿错,他的梦想是周游这个世界,知道自己现在的位置肯定羡慕的不行。而阿罗和阿都的梦想是什么呢?

阿罗皱着眉头:“我没想过。”他与阿都两人从小寸步不离,这一次却分开了这么久,他很不习惯。又想起阿吉拉跟阿都两人亲密无间,再无外人插足的余地,他仿佛同时被意中人和弟弟抛弃。心里一阵失落。

他的苦闷阿奴一路看在眼里,却不想去管。两人都大了,分开是迟早的事,总不能永远做彼得潘,除非他们同娶阿吉拉。这一点在阿依族行不通,阿吉拉不是自己。

因为带着两只白虎,阿罗与阿奴两人成了使团中的焦点。阿奴整日躲在哥哥身后,要不就是在帐篷里。虽然带着面纱,但是有关于她觐见宗喀王的第一眼就被嫌弃的说法让众人对她充满同情。相对与丑陋的妹妹,俊秀的阿罗特别受那些西域舞姬的欢迎,在大胆热情的西域姑娘的影响下,阿罗的笑容渐渐增多,有时候回帐篷时脸上都带着鲜红的唇印。

“果然,治疗失恋的最好方式是开始一段新的恋情。”阿奴对着云丹大发感慨,顺便问道:“你要不要找一个,西域的姑娘身材不错。”

没心没肺的死丫头,云丹怒上心头:“我没有失恋。”

阿奴歪着头想:“这人的逻辑真奇怪,自己拒绝的这么明显了,那不叫失恋,难道叫**?”

忽然她看见云丹两眼直勾勾的看向后方,一个身材火辣的姑娘骑在马上跟阿罗勾肩搭背,那衣服领口低的跟抹胸似的,两团肉好像轻轻一挣就会忍不住蹦出来。正是那个杂耍团长的女儿古丽。

切!阿奴酸溜溜的,刚才还向她献殷勤来着,转眼就去看大*妹了。

她听见云丹跟刘仲说道:“古丽跟阿奴比,哪个漂亮?”

刘仲觑一眼阿奴的脸色,反问道:“你说呢?”

云丹学着阿奴大发感慨:“至少她有胸部。”

阿奴悻悻然:“谁知道哪来的。”

刘仲骇笑:“你们两个不睦。别拿我做筏子。”

阿罗一向与刘仲、十二等人同住,走到秦州住进客栈的时候,阿奴才知道自家哥哥已经开始夜不归宿。这太过分了,他们不是来玩的,连拉隆等人都知道轻重,再晚也不敢外宿。

但是现在去找又不合适,阿奴气得睡不着,想起衙内筒子。问明德威将军府的位置,干脆和刘仲、云丹带着十二,十九和阿宝去看看他。

将军府外静悄悄的,只有门前的大灯笼在风中轻摇。

“大官的府邸不是应该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戒备森严么?”阿奴问。

刘仲也不明白:“每个人的脾气不一样罢。”

看好了位置,阿宝借着阿奴的飞爪上墙先侦查一翻,然后示意众人进来。

刘仲说道:“你这根飞爪用来偷鸡摸狗倒是不错。”

“最早我叫人打这个,就是为了到中原的时候,万一生活无着,穿门入户比较方便。”阿奴很得意。当然,还有一个用途,在白玛岗那个地方,有一根飞爪随时可以救命的。

刘仲大汗,这根飞爪不错,不过主人的用心实在****。

阿宝突然示意噤声。

两个家丁捧着食盒而过。听他们说的话,这是衙内筒子要的宵夜。

他们又跟着家丁们摸到了王衙内住的小院。

只听见衙内筒子在发牢骚:“打扇捶腿,敲肩捏背,叠被铺床你哪样也不会?现在叫你喂小爷我吃东西,你喂了我一身,有你这么做丫鬟的?”这人说话怎么忽然流利了?阿奴疑惑的看了看刘仲。

一个女子声音应道:“你今儿去见那些狐朋狗友,他们又挑唆你什么了?别人放个屁你都当香饽饽。二十啷当岁的人,突然连饭也不会吃了?别闹笑话了。”那声音跟炒豆子似的又快又响。

“贵族都是这么着。。。。。。”

众人爬上墙头,只见月光下,小院里花木扶疏,衙内筒子舒舒服服的躺在一张凉椅上摇摇晃晃,一个白衣丫鬟站在边上拿着扇子叉着腰。

只听他教训道:“人家的丫鬟,只要主子的嘴一吧唧,她们就知道主子要吃什么,忙忙地夹来喂;手一摇,就知道主子要使什么,急急地拿来用;腿一蹬,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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