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黑日”兽潮,杀神(1 / 2)

加入书签

 在大夏古代,就有私有禁兵器的罪名,其中私藏甲胄的罪名更是被历代王朝冠以重罪!</p>

西汉名臣周亚夫,就因为儿子私购甲胄之事受到问责,最后一气之下绝食而亡。</p>

《唐律疏议·擅兴》:“诸私有禁兵器者,徒一年半。驽一张,加二等。甲一领及弩三张,流二千里。甲三领及弩五张,绞。”</p>

因此流传下“一甲顶三弩,三甲进地府”的说法。</p>

哪怕现在步入2077年,和历史上的王朝时代天壤之别,可有些道理依旧是相通的。</p>

维护社会稳定,是一个很重要的命题,大夏虽然国力雄厚,但主要集中在军队,保卫疆土,抵挡怪兽入侵,没办法将大量精力投入在城市内部。</p>

根据大夏法律规定——</p>

不具备生产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不得私自锻造F级以上作战装备。</p>

所有锻造兵器、战衣、机械外骨骼装备资质的公司,都需要接受官方的监管。</p>

除官方机构外,佩戴作战装备,是武者所拥有的特权!</p>

未经过官方认证,得到武者协会颁发证书者,不得随身携带兵器,不得购买、继承F级以上作战服。</p>

没有战衣,凭借肉体凡胎,面对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监察局人员,根本无法形成有力威胁。</p>

这很大程度上抹除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并且在必要情况下,监察局人员还能够动用枪械。</p>

很快。</p>

叶亭序就换上那套暗蓝色的特制战衣。</p>

他穿着笔挺,眼神坚定而明亮,看上去整个人的气质都有所变化,少了两分少年气,看上去更加神采飞扬,英姿勃勃。</p>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