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什么叫莫须有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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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凤取笑道。</p>

攻击的部位,有点不够光明正大。</p>

柯斜扬眉:“那你可真错了。每一刀所挑选的位置,都是精心挑选过的,攻敌必救。”</p>

潘金凤有些意外,仔细想想还挺有道理的。</p>

论力量柯氏族兄弟稍弱,唯有千锤百炼的技巧可以弥补差距,比不得潘金凤,蛮不讲理地一棒了事。</p>

都扯技巧了么,当然是越刁钻越好。</p>

柯斜都想为潘金凤献上一曲“撞死啊我滴朋友”,以表达对潘金凤武力的尊重。</p>

潘金凤以前混游侠儿都没闹出大动静,应该是努力收敛了。</p>

这么一想,柯斜对潘金凤的观感好上了许多。</p>

新丰东门,白直、司法史步履匆匆地迎上前,从柯南梦牵的马上,抬下了还没彻底僵直的熊耳山大虫。</p>

敢杀官造反,这就是新丰县官吏的公敌!</p>

除开少数人,多数官吏都同仇敌忾,滑非已经在辨认尸体了。</p>

那柄凶器,法曹经过粗略检测、记录,便反手还柯南梦了。</p>

常规操作了。</p>

法曹收缴的各类凶器,除了一些大案要案需要留存证物,其他的当然是发卖了。</p>

你以为法曹还会专门腾几间寮房,堆放日益增长的证物呐?</p>

哪一曹没有点捞外快的门道?</p>

细看了一遍熊耳山大虫凹了一大块的额头,滑非眼现惊讶:“少府,你这庶仆不得了啊!”</p>

柯南梦苦笑:“没我什么事,都是这位小娘子干的。”</p>

柯斜可以直呼潘金凤名字,柯南梦不可以。</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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