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陆仁手眼通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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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拉ok某个包厢里,乐团几人同时高举大杯扎啤碰在一起。</p>

橙黄的酒液随着大力碰撞泼洒了出来,顺着杯壁滴在桌子上,滴在举着酒杯的手上。</p>

只是无人在意。</p>

碰完杯后,他们开始仰头吨吨吨。</p>

这个乐团有四个人,两男两女。</p>

在这四人中,三人都在慢慢品着,唯有一名女士喝的豪放无比。不一会功夫,她手上那一大杯扎啤就已经见底。</p>

一口气全喝光后,方才舍得放下杯子,大声叫嚷道,“真好喝!”</p>

“是啊,流汗之后的畅饮,总是最为痛快的。”,其中一名男人放下扎啤附和道。</p>

这名男子包着土黄头巾,背后留着大波浪。就叫他包头男吧。</p>

这个包头男嘴上挺好听,陆仁却注意到他喝的却是几人里最少的。</p>

只喝了三分之一不到。</p>

乐团的另一位女士都喝的比他多。</p>

啧,养鱼青年。</p>

至于陆仁自己,想养鱼也没得养。</p>

他面前放的是果汁,同小兰柯南园子一样。</p>

后三者是因为未成年人不得饮酒。至于陆仁自己,则是因为其他原因谢绝同乐团几人共饮。</p>

一,中午没吃饭,空腹喝酒伤胃。</p>

二,他喝酒挑人,只愿和合眼缘的人畅饮,比如大哥那样的好汉子。面前这几人,差点意思。</p>

至于应酬另说,那是工作。</p>

工作就是工作。</p>

可现在显然不是工作时间,陆仁只是打算过来蹭案子。</p>

当一个安静的名侦探。</p>

其实要说的话,乐团这几个人,给陆仁的第一印象都还可以。</p>

其他三人没有讲的必要,就连陆仁心里最难搞的那个著名死傲娇--木村达也对他的态度也还o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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