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刺杀老阴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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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在世,没有谁能够随随便便成功,凡是事业有成者、必然有其过人之处……好人如此,坏人亦如此,比如说侯万金。</p>

这个人贪财、吝啬、卑鄙不假,可也有一个极大优点:那就是不贪口腹之欲、在生活上极为自律,而且警惕性极强!</p>

沙匪们都在河边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一个个醉的东倒西歪,侯万金则待在大帐中,只吃了几块羊肉,喝了一壶茶水,酒则未沾一滴!</p>

不饮酒,则神志不乱!</p>

神志不乱,就不会轻易犯错,遇到突发事件之时,才能从容不迫的应对。</p>

大帐内还有四名虎背熊腰、佩戴利刃的壮汉,同样滴酒未沾,他们是专门负责保护侯万金的,平时寸步不离左右!</p>

大帐外面,还栓着几匹强壮的公骆驼,驼背上的兜囊中装着干粮、清水、药物、银子……这也是侯万金的习惯之一,无论在那里宿营,身边必须准备好逃生需要的东西。</p>

一旦有危险发生,立刻带着护卫、骑上骆驼逃之夭夭。</p>

凭着这个习惯,十几年来,侯万金多次逃脱了官兵的围剿、仇人的追杀、以及部下的背叛,毫发未伤!</p>

再说秦锋,回到了河岸边和耗子汇合,而后向侯万金居住的大帐走去!</p>

……</p>

“启禀大当家的,属下萧十一、萧十二求见!”</p>

“进来吧!”</p>

“诺!”</p>

秦锋、耗子进了大帐,双双抱拳行礼,显的极为恭顺。</p>

“大晚上的,你们两个不去喝酒吃肉,跑到我这里做什么?”</p>

“回大当家的话,这些年来我们两个四处流浪、无依无靠,不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差一点就横尸荒野了,多亏了大当家的收留,这才有了容身之地,过上了有酒喝、有肉吃的好日子。</p>

老话说: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我们两个思来想去,决定把一件宝贝献给大当家的,以报收留之恩,此宝非同小可,白天人多眼杂、担心走漏了消息,这才深夜来见大当家的!”</p>

“哈哈,不错,你们两个小子有良心,说吧,是什么宝贝?”</p>

侯万金一向贪财,听说有宝贝献给自己,顿时来了兴致。</p>

“这个嘛,此宝非同小可,属下只能告诉大当家一个人,若是被旁人听到了,再不小心泄露出去,只怕会引来大麻烦!”</p>

“你们几个到大帐门口待一会儿!”</p>

“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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