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奇怪的女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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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娆突然被人抓住,吓了一跳,本能地想要抽回自已的手腕来,但是那只手却紧紧地抓住她的手腕,像是鹰爪一样,抓的唐娆疼的直抽冷气。

“放开我!”唐娆气愤地对抓着她的人说。

抓着唐娆的人是个中年女人,长的端庄秀气,烫着十分流行的卷发,戴着珍珠耳环和珍珠项链,与她保养的十分好的皮肤交相辉映。一身合体的紫色套装,显出苗条的身材来。紫色为尊贵的颜色,一般人穿上都容易被压住本身的锋芒,但是这个女人却非常地适合穿紫色,这种颜色让她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尊贵的气息。

“伊丽莎白……”

那个中年女人一双明亮的眸子中闪动着复杂的光芒,好像见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景象,竟隐隐地流露出一丝害怕的波光。

沈小夕见唐娆额头上都流出冷汗来,知道她疼的厉害了,上前想要去扯开那个女人,可是还没碰到那个女人的手,就被那个女人抓住了手腕,只觉得手腕一麻,就被甩开了,倒退了两三步才稳住身子,不禁又惊又怒。

沈小夕是个不良少女,常和**上的混混们在一起,打过的架数都数不清,比天上的星星还多,也受过伤,也挨过打,但是还从来没有像这样过。以往她即使爱伤挨打,那也要从对方身上找回本儿来,打个旗鼓相当,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连对方的身子都没碰到就被甩开了。她本能地觉得这个女人是个练家子,而且身手不错。

“你要对唐娆干什么?!你放开她,你弄疼她了。”沈小夕看见唐娆咬着嘴唇,本来就浅的唇色几乎青了,急的冲那个女人喊。知道这个女人厉害后,她反而不敢轻举妄动了,生怕她带给唐娆更大的痛苦。

那个女人见到唐娆真的很疼的样子,把手放开了。

唐娆连忙后退两步,用手捂住被抓的手腕,只见那只雪白纤细的手腕上已经留下一圈乌青色的指痕,看起来格外的触目惊心!

沈小夕看的心头火起,又看了看那个女人的手,那是一双雪白滑润的手,十指纤纤,看起来柔弱无骨,染着鲜艳的红色蔻丹,戴着一只钻戒,上面的钻石闪闪发亮,大约得有三克拉。就是这么一只看起来养尊处优的手居然有那么威猛的手劲,真是让人意外。如果有可能,沈小夕想要一根一根地把它们都拜断!

唐娆摸了摸手腕,不再那么难受了之后,看着那个女人,皱着眉说:“女士,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伊丽莎白。”

那个女人听到唐娆的话,本来有些厉色的脸平静了下来,又上上下下打量了唐娆一遍,好像是松了一口气,扬起一抹和蔼的笑容说:“真是对不起了,我是认错人了。”

沈小夕不客气地说:“也太离谱了,那个什么伊丽莎白不会是什么外国妞吧?少字我们唐娆可是纯种的中国制造,哪点像洋妞了?!”

那个女人一笑,说:“你们是来这里吃饭的吗?为了表达我的歉意,你们今天的账单我来结好了。”

“夫人">,事情已经交待清楚了。”一个留着利落齐肩发,穿着职业套装的漂亮女子走过来,对那个中年女人恭敬地说。

那个女人对着唐娆和沈小夕微微点头,转身走了。

唐娆看出来,那个女人在离开之前看她的眼神还是有些警惕,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有点冷,她想这个女人和那个伊丽莎白一定有什么不好的关系,否则也不会看到一个长的像的人就这么的不安。

摇了摇头,唐娆想管别人干什么,还是把自已的生活过好比较重要,而现在最重要的是去换掉这一身湿漉漉的衣服,天天用泉水洗澡清爽惯了的身体早就受不了这样的异物沾身了,才这么一会儿就有些受不了了。

换好了衣服,唐娆和沈小夕回到了包间里,见刚才一直没露面的林冬梅也赶来了,几天没见,她倒是更加春风得意了,一张只是清秀的脸化上了浓艳的妆,一头狂野的波浪长发,耳朵脖子手腕手指上全是金光闪闪的,桃红色洋装,显出饱满的胸和纤细的腰,真的像只招蜂引蝶的花蝴蝶。

“阿娆,你来了!你怎么偷偷搬出去了呢?三姐夫可是同意你搬进季家去了哦!这是多么天大的荣幸,你可不要把这个面子丢到地上啦!这次错过了再想住进去可不容易了。要是我连行李都不要就住进去!”

唐娆听着林冬梅听着好心好意却暗含酸气的话,想这个女人现在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有了勾搭季盛扬的心思,她前世可是成功了,只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成功的,林秋菊左担心右担心,就是没有怀疑过这个妹妹,还一直在季盛扬面前夸这个妹妹,让林冬梅成功地当上了季盛扬的秘书,直接地给了她机会。

“我不会进季家的,那会影响妈妈在季家的地位的。”唐娆淡淡地说,坐下喝了一口清水。“小姨也不要总是往季家跑,季家老爷子会不高兴的。”

林冬梅不高兴了,说:“我去找看我的姐姐,这有什么关系,季家老爷子不会那么不通情达理的。阿娆你太大惊小怪了,我们要和季家多来往,那样关系才会亲近,我不指望着通过季家找到一个有钱的老公">呢!”

林秋菊也说:“是啊,阿娆,我一个人在那个家里也很寂寞,有人来看我我很高兴,你如果不住进来,也要常来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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