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庞贝家的声望(二)(第四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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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来落魄的约翰,居然拿出来一枚金币,购买“深蓝葡萄酒”,这不得不让人惊讶。

不仅是这位是熟客,其他熟悉约翰的人也都露出了惊讶之色。

那些端着就盘子,既做酒侍又做皮肉生意的女人们则是纷纷以大胆炙热的眼神看向约翰。

这就是金币的魅力。

约翰一下子成为了整个酒馆的焦点。

约翰则是端起了红酒轻轻的摇了摇,然后闻了闻最终喝了小口,喝完后,他英俊的脸上露出了陶醉之色,不知道多少年没有喝过这么高档的葡萄酒了。

片刻之后,约翰才容光焕发的回答这名熟客的问题,说道:“一位大人物支助了我一大笔金币,让我安顿下来写我的诗歌,要知道诗歌这种高雅的文学,没有安定的环境是写不出来的。”

约翰的脸上身上散发着诗人的气息,一瞬间就高大上了起来。

但是知道吟游诗人是什么货色的客人们却是撇了撇嘴,在心中想着。

“这老约翰撞了大运,不知道哪里绑了一位贵妇人,这才能这么阔绰。至于支助一大笔资金,不过就是包养费而已。”

不得不承认,酒客们的心中是有一丝丝妒忌的,有人靠身体吃饭,有人靠脸蛋吃饭。

而往往靠脸蛋吃饭的人,活的会更滋润。

约翰看着四周投射来的羡慕妒忌恨的眼神,心里边有一些飘飘然了,多少年了,他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了。

真是舒爽啊。

约翰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压下了要飘起来的心思。因为他终于想起了正经事情了,约翰装作很平淡的说道:“先不谈这件事情了,最近奥兰治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你们知道吗?”

“什么事情?”约翰成功的吸引了酒馆内的客人们的注意,此刻有一位客人情不自禁的问道。

只有老板一个人不动声色的在吧台后边,用布擦着酒杯,尽管酒杯已经很干净了,但他还是擦着。

老板知道约翰的本职工作是吟游诗人,吟游诗人从字面意思就很清楚了。

吟游,诗人。

一张嘴游走天下,靠着一张嘴生活下去,或落魄,或飞黄腾达,诗人只是兼职。至于被包养,更是最近几十年才流行起来的。

早年的吟游诗人,是靠嘴巴吃饭的。

老板看着约翰进入酒馆后的举动,便知道约翰要做什么。不过他是无所谓的,反正酒馆只要有客人,就会成为消息集散地。

宣传事情,打探情报的好地方。

约翰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大名鼎鼎的秋风盗贼团被人给覆灭了,要知道这支盗贼团可是声名赫赫的庞大盗贼团,首领是一位叫做奥米马的高级骑士,听说距离大骑士只有一步之遥,麾下更是有五十多位中级骑士,一百多位初级骑士,还有两位巫师先生。”

约翰用一种夸张的语气,绘声绘色的说道。

老板擦杯子的手停顿了一下,作为一位消息通,他知道这个盗贼团,他肯定约翰自己提升了秋风盗贼团的实力。

据他所知,秋风盗贼团虽然也是奥兰治境内的大型盗贼团,但是实力嘛,应该是处在中下游。

没约翰说的这么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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