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女警(1 / 2)
“你好,我是警察。”
在附近超市采购了一堆床上用品,正准备铺床叠被,门铃却响了,敖汤打开一看,是一个挺漂亮的女警,就是脸色有些严肃。
“敖汤,谁啊?”糜潞和陈圆圆从各自的房间出来,“咦,这不是田琼姐吗?”
敖汤疑惑地问道:“请问有什么事吗?不会我们租的房子有问题吧?”
“不是,有一件案子,需要你跟我回去协助调查。”田琼很严肃地说道。
“田警官你是不是搞错了?”糜潞顿时不满起来,在她心中再没有比敖汤更好的好人了,连带着她对田琼的印象立刻负面化,称呼都换了。
敖汤笑了笑,若是一个普通人,忽然被一个警察找上门来,说什么协助调查,说不定还会担惊受怕。但敖汤和普通人最大的差别之处,不在于他问心无愧,而在于他是井龙王。成为井龙王都已经三个半月了,作为世间独一无二的存在,敖汤的心态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没有权势,现在也谈不上有钱,但在心态上,却比有权有势有钱的人更加超然。
“田警官是吧?”敖汤一脸平静,却让田琼隐隐感受到一种压力,“首先,你应当出示证件。其次,你就算想盘问我,也应当先交待我的权利。”
敖汤不是警察,也很少看警匪剧,但老家红树村中,有一个乡亲是派出所的协警,曾经听他说起过警察的一些办案流程。当然,这只是原则上的流程,也不是所有警察都会遵守。
“这是我的警察证。”田琼亮出了证件,又申明了敖汤作为被盘问者的应有权利,公民在没有犯罪嫌疑的情况下也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但带回询问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八小时。
“很好,那么是现在就走吗?”敖汤笑了笑,又对着糜潞她们道:“没事,我大概知道田警官是在问什么,是好事不是坏事。”
看着敖汤如此从容,田琼倒是不想带人去警局了,原则上对证人的盘问,应当是遵循证人的意愿,更多的时候是在证人的工作单位或者家中,而不是带回警局的。
田琼取出笔录纸和两支笔,其中一支是录音笔,才开始询问道:“姓名?年龄?职业?昨晚,不,今天凌晨,你在哪里?做什么?”
果然是那件事啊,敖汤逐步回答着:“我因为失眠,半夜起床来到翠湖公园散步,途中发现翠湖中似乎有人有船,而路边停着他们的货车。”
“我当时怀疑他们是偷鱼的,便去货车看看是否有已经偷捕的鱼,以确定是否报警。谁知我一看,原来上面有各类珍稀野生动物上百只,更有枪支若干,显然这是一个走私犯罪团伙。于是我将货车开走,绕到其他地方后,用公用电话亭报警。嗯,我不想用自己手机,是因为怕扯进麻烦事情中。”
“至于剩下的,警车过来了,你们有没有抓住那群罪犯我就不清楚了。”
糜潞、陈圆圆听了,顿时气愤起来,敖汤这个好人报警抓坏人,警察想来没抓到罪犯,却来盘问敖汤以获得更多线索。盘问就盘问吧,一开始那么严肃说要带人走,吓唬谁呢?
田琼再三询问那伙人的线索,敖汤再三推说人在湖心,天黑看不清。如果供出钱大海,或许警察能逮住那个团伙,但他都把那三十五六万拿走了,自然不希望那些人被逮到。何况在敖汤的内心深处,既认同动物保护法,又不认同动物保护法。
田琼却没有那么容易释疑,三更半夜睡不着出来溜达?你失眠溜达也就罢了,可为什么带着帽子,又屡屡避开几个摄像头,不留正面?一定是心中有鬼!
不过田琼也是讲究方法策略的,第一次盘问便算是结束,她还要做进一步的调查,以期突破。
警察盘问的事似乎只是一个小插曲,敖汤再次回复了惯常的生活,白天上上课,晚上吃吃饭。糜潞她们一般也就周末住到租房,她们在那边,敖汤自然也陪着,而平时,敖汤则每晚驱车前往抚仙湖。不得不说,有辆小车确实方便多了,六七十公里的路程,当晚去,凌晨回,他精力充沛也不觉得累,每次逮个一条巨青,加个几片龙鳞,渐渐的已经逼近一百零八大关了。
春城警局,12·13特大走私珍稀野生动物案专案组。
“李队。”田琼拿着一叠资料过来,分发给专案组的同事们,“这是敖汤最近十天的动向,确实很诡异。”
田琼盯上了敖汤,不但把敖汤过往的资料查了出来,而且最近的行动也在监控之内。敖汤每晚驾车来回,这些是避不开公路上一个个摄像头的。在抚仙湖那边,警员也伪装成夜钓者,秘密观察过敖汤的行动,可惜即便是夜视仪,也看不到潜游在水中的敖汤在干些什么。
李队皱着眉头看完,确实很诡异,每晚驱车六七十公里,跑到另一个城市的湖泊下水,是游泳?是夜钓?光是来回汽油费就不合算啊。
而且根据现场侦查,这个敖汤的游泳能力未免太强了,抚仙湖风浪不小,又是百米深的大湖,他竟然不带任何救生设备,就敢在里面潜泳。而且往往一个猛子扎下去,监视的警察就再也找不到目标,直至敖汤自己出水。
李队用手压着资料,说道:“没错,确实很诡异,但是,小田啊,某个公民有怪癖,但只要不犯法,我们警察也管不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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