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灭门凶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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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墙壁和房门的阴影里,黑乎乎的似乎有什么东西,不过,赵大花早已没有了胆量再去细看,她连滚带爬地跑回自己的家里,用固定电话报了警。

第一批赶来核实情况的派出所民警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辖区内会发生这么大的案件。

这起案件中,一共死亡了五人。

除了死亡人数很多以外,案件也是非常恶劣的,因为五个人都是全身被缠满了塑料透明胶带,而且,每个人都被执行了“斩首”。

中心现场是在赵元夫妇居住的四十平方米的平房里,干净整洁的房间已经完全被翻乱,洁白的地板砖上,尽是血迹。

五具尸体的身下,都有巨大的血泊。

死去的五个人分别是赵元、方克霞,以及三个租客。

三个租客中,有一个是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冯起,因为妻子罹患乳腺癌住院而在这里租住。

冯起是北安市北苑县地产公司的下岗职工,下岗后在一家养鸡场打工,收入不太可观。

另外两个租客是一对二十多岁的年轻夫妻,男的叫李江江,女的叫程源。

这一对小夫妻是北安市郊区的农民,但平时在市里打工。

李江江的母亲因为脑溢血住院,李江江一个人照顾不过来,于是和妻子一起在工地上请了假,到医院附近照顾母亲。

五个人全身被缠满了胶带,整齐地排列在中心现场的地面上,就像是五个蚕蛹一样,形态可怖。

细看上去,能发现每个人的颈部正中都有巨大的切口,而现场大量的血迹都是从这里喷涌而出的。

如此恶性的案件,这两个出警的派出所民警一辈子也没见到过,于是赶紧在现场周边拉起了警戒带,并且第一时间通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到场支援。

对刑警来说,最害怕的就是一些流窜作案的抢劫杀人案件。

虽然这类案件的侦破率也非常之高,但是需要刑警们付出的努力也是非常大的。

所以,在进入一个恶性杀人的命案现场之时,刑警们最关注的事情是这个案件究竟是不是熟人作案。

虽然说这种现场环境,这种被严重翻乱的现场情况,在流窜抢劫杀人案件中经常能看见,但刑事技术民警还是很快给刑警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虽然现场有大量的血迹,遮盖了灰尘加层足迹(5),但是现场所有的血足迹,都是拖鞋印,且所有的血足迹的拖鞋印,都不是五名死者的。

而且,留下拖鞋印的三双拖鞋,都还留在了中心现场房屋的门口。

这样的线索就很有价值了,至少说明了四个问题:一、犯罪分子杀完人走动的时候,穿的是拖鞋,且离开的时候换了鞋。

二、作案人可能有三个人。

三、因为是在门房处换鞋的,所以不是住店的客人。

四、五名死者被控制的时候,还没有大量流血。

什么流窜犯来抢劫的时候还会换鞋?

另一组刑事技术人员也很快就给出了同样的结论。

这一组民警现场勘查的任务是在附近寻找还能使用的摄像探头。

虽然现场区域附近没有摄像探头,但是细心的民警还是发现门房屋顶的拐角处安装了一处摄像探头。

这处摄像探头直接对着门房的窗户,也就是说,有人在窗口逗留、询问、住店、缴费什么的,都会留下影像。

这一处发现实在是非常有价值。

经勘查,这处摄像探头连接在门房的电脑之上,可是民警对电脑进行勘查后发现,这处摄像探头的记录,到周二下午六点半的时候,戛然而止,也就是说,在案发之前,有人将摄像探头断了电。

因为采取的都是明线,所以民警很容易发现,摄像探头的取电电源是穿过屋顶和院外的灯箱连接在一起,再一起走线到室内取电的。

有人如果在院外灯箱处切断电线,摄像探头也就停止工作了。

民警不知道赵元为什么使用这么傻的办法连线,但是民警知道了为什么赵元旅社的灯箱会有移动的痕迹。

虽然灯箱上的灰层减层痕迹提示凶手戴了手套,提取不到任何指纹和DNA,但至少说明,凶手对现场的环境非常熟悉,对摄像探头的位置、连线情况都是了如指掌的。

摄像探头的记录是到周二下午六点半,而之前的记录都还保存在电脑里,凶手没有破坏电脑,说明他有把握自己的影像并没有被储存在电脑里。

没有到门房处“踩点”,熟悉现场环境,而且对摄像探头的情况很了解,那就必然是熟人作案了。

赵元的生活圈子很小,就在这个区域;凶手又是三个人。

这两个限制性条件,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非常好的条件。

3

侦查部门随后分成了两组,一组对这片区域归属的数千人进行逐一摸排,另一组人则对这片区域仅有的几个公安摄像探头进行了观看。

很快,案件就出现了转机。

侦查人员在区域路口的摄像探头里,发现了三个人同行的影像。

虽然这个路口的摄像探头并不能反映出三个人是从外界进入这个区域,还是从这个区域往外界走,但是三个人同行这一特点,自然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周二晚间七点半的时候,这三个人出现在了视频监控的视野里。

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时间点,既然凶手于当天晚上六点半断了监控视频的电,并且开始作案,那么七点半也差不多完成了全部的作案过程了。

更关键的是,警方通过三个人模糊的衣着状态和背影身形,很快锁定了这片区域里的两家住户。

杨姓人家的父子——51岁的杨壮和23岁的杨天其,还有杨家对门邻居赵家的30岁的赵匡。

这三个人关系密切,经常一起出入,游手好闲,吃喝嫖赌什么都做。

尤其是有人反映,这三个人没有正式的工作,会在附近工地、医院接一些散活来维持生活。

他们因为生活拮据,所以经常会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虽然还没有被公安处罚过,没有前科劣迹,但是口碑是很差的。

不过,一直与人为善的赵元夫妇对这三个人倒是很好的。

赵大花反映,赵元每年制作的咸肉、香肠,经常会送给他们三人一点。

最重要的线索是,这三个人,偶尔会在赵元不忙的时候,来赵元家里,在中心现场所在的赵元的住处打麻将,而赵元住处确实摆着一台自动麻将机。

赵大花说,赵元这个人没什么爱好,就是偶尔会和朋友打打麻将。

即便是有一些赌博性质,但是他们的筹码都是很小的,开一局牌也就一两块钱,打一下午,输赢也超不过一百,所以,不太可能是赌资纠纷。

不管这三个人出于什么动机去抢劫,他们三人同行、和死者家非常熟悉、偶尔会进出于死者家,凭这三点,警方就足以怀疑他们了。

傅元曼在身后的大屏幕上开始播放这三个人经过公安摄像探头的影像。

画面中,高个子的赵匡一边走,一边把胳膊搭在了杨天其的肩膀上,而一旁的杨壮一直把手揣在裤子口袋里,低头走路。

“他们应该不是凶手。”

凌漠自言自语道。

但是听觉超常的萧朗还是听见了,朗声说:“你咋知道他们不是凶手?”

“七点半如果作完案了,而行走步态很轻松正常,不符合犯罪心理学的观点。”

凌漠说。

“那也许是装的呢!”

萧朗说,“就几秒钟的影像。”

“所以我说‘应该’,而不是‘肯定’。”

凌漠说,“凶手身上很有可能沾血,七点半的时候,天也刚刚黑,走在到处都是熟人的地方,没理由不去故意遮挡衣物上可能黏附的血迹。”

傅元曼站在讲台上,似乎没有听见凌漠、萧朗二人的议论,继续介绍案情。

警方在获取这一重要情报之后,立即采取行动,于案发当天晚上就把正在家里呼呼大睡的三个人控制起来了。

在申请到搜查令之后,现场勘查人员对三人所属的两个家庭的住处进行了搜查。

很快,警方就在赵匡的家里搜查到了两部苹果手机和一部华为手机,经检验,分别属于被害人李江江、程源和冯起。

对杨家进行搜查的民警,也寻找到了一条金项链和一枚金戒指,经辨认,分别属于被害人程源和方克霞。

负责现场勘查的民警并没有因为搜获重要物证而满足,他们继续对两座房子进行了细致搜查,一共搜出人民币现金约一万元。

而有一些钞票上,似乎还有殷红的血迹。

被警方拘留的三个人在三间不同的审讯室里,纷纷喊冤,都称自己这几天都没有去过赵元家里,也没有见过赵元,更不可能杀人了。

对于周二下午的不在场证据,三人均不能提供。

据三人说,当天下午,三个人都在家里睡觉,三个人能互相证明,没有其他人可以证明。

一直睡到晚上七点,三个人起床相约去吃个晚饭,然后去隔壁镇子上的一个小赌场试试手气,当天晚上他们玩了通宵,还赢了不少钱。

仅此而已,根本不可能杀人。

在审讯不下去的时候,警方向三个人出示了三个证据。

一是从他们家里搜查出的上述手机和金银首饰;二是从他们家里搜查出的人民币上,有十七张百元钞和数十张其他面值的钞票上,检出了几名被害人的血迹DNA;三是负责外围调查的民警提供的证人证词:离这片区域不远的一个夜摊集市上,有几名地摊老板说这三个人于案发当天晚上八点多,到地摊上询问哪里可以回收旧手机和金银饰品。

看起来,铁证如山了。

“看见没,铁证如山了,你的心理分析不好使了。”

萧朗嬉笑着对凌漠说。

凌漠耸了耸肩膀。

在铁的证据之下,三个人依旧有新的说辞。

三个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辩解,他们三个人去赌博的路上,确实捡到了一个黑包,包里有数据被清空、SIM卡被卸下的几台手机、金银首饰和六千多元现金。

他们一开始想变卖手机、首饰,但是毕竟有这么多现金,足够他们挥霍了,所以他们直接去了赌场。

一夜的豪赌,最终六千元现金变成了一万元。

于是,三个人分了钱和财物,各自回家睡觉,直到警察找上门来。

简单说,这么多证据都是被三个人捡来的。

办案民警当然不相信这种“天上掉馅饼”的说法,毕竟有那么多仍不能解释的原因。

比如,即便真的有别人作案,把赃物丢弃在路口让这三个倒霉蛋捡到了,那恰巧进入现场的也是三个凶手?

而凶手费尽心机地杀人、翻找,最后把所有的财物都拱手送给别人?

经过调查,在这三个人家中搜出的财物,基本上是被杀五人拥有的全部财产了。

可是提前介入的检察官以及部分办案民警也提出了疑问:三个人的人数和现场痕迹显示的人数是对上了,这三个人家里也确实有来自现场的赃物,但是这三个人异口同声的辩词也确实是合理怀疑。

毕竟,现场并没有找到可以直接关联他们三个人的证据,按照法治精神来说,这条证据链上,确实缺少重要的一环。

大部分民警知道,虽然有很多案件大家都知道犯罪嫌疑人就是犯罪分子,但恰恰就是这个“法治精神”让这些犯罪分子因为“疑罪从无”而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这也没办法,毕竟“法治精神”保护了更多无辜的、可能被冤枉的人,所以民警也只有从自身找原因,寻找更加确凿的证据。

整个现场的物品几乎被反复勘查了很多遍,但是就是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有指向性的指纹和DNA。

尤其是现场的三双拖鞋,以及反复捆绑五人的胶带,警方也没能从上面提取到三个人的DNA和指纹。

胶带干净得出奇,只有在捆绑赵元的胶带上,有几枚方克霞的指纹,可能是两人接触的时候印上去的。

三个人就这样被拘留,然后转监视居住,再拘留,再释放。

三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警方没能发现更有利的证据,而三个人也一口咬定这些赃物就是捡的。

毕竟不可能刑讯逼供,三个人也有充分的时间去形成攻守同盟,但证据不足就是证据不足,案件就拖了下来。

不过,即便是拖了下来,包括专案组组长、北安市公安局局长以及省厅的专家们,也都在内心确认,就是这三个人所为。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寻找到突破口,去让这三个人低头认罪。

“你们有什么好的办法和观点吗?”

傅元曼介绍案情说得口干舌燥,他喝了口水,说道。

“现场情况太复杂了,只是简单看照片,怕是不好判断。”

凌漠说。

“对对对,要去现场,要去现场。”

萧朗附和道。

萧朗说完以后,一脸坏笑地低声对身边的唐铛铛说:“我和你说,北安市的鱼丸拉面真的超级好吃,一直想带你去吃来着,终于有机会了。”

“你居然还有心思想吃的!”

唐铛铛惊讶道。

“不吃饱怎么干活?”

萧朗满足地说。

“去现场倒是不一定,组长,咱们的大沙盘可以模拟现场情况吗?”

凌漠说。

“别啊!”

萧朗叫道。

“可以。”

傅元曼微笑着点头说,“早就开始在准备了,现场情况录入系统,现在正在搭建现场情况,估计二十分钟后,你们可以身临其境。”

“北安市不远啊!开车就三个小时啊!”

萧朗叫道。

没人理他,大家纷纷整理材料,向大沙盘走去,留下萧朗站在会议室里咽着口水。

傅元曼最后一个离开,他拍了拍外孙的肩膀说:“现场那片区域因为这起命案,房价大降,现在已经是一片瓦砾了。”

凌漠戴着VR眼镜,率先走进了大沙盘。

和照片上一样,沙盘里现在呈现出的是一大片胡同纵横交错、房屋排列密密麻麻的复杂地形。

虽然凌漠和程子墨对地形的识别能力超越一般人,但是进入了这个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区域之后,他们也清楚地知道,研究犯罪分子的进出口,并没有任何意义,凶手只要熟悉地形,就可以从任何一个胡同进去,再从任何一个胡同里出来。

就那么几个公安摄像探头,想要躲开其实易如反掌。

“如果这么容易躲开摄像探头,为什么熟悉环境的三个嫌疑人却没有躲开呢?”

凌漠暗自想着。

大家沿着胡同口走到了中心现场,赵元的家。

进了中心现场,每个人就做起不同的工作。

聂之轩最先走到了五具尸体的旁边,静静观察尸体的状态;程子墨绕着院落走了一圈,寻找有没有其他的出入口;唐铛铛则企图捣鼓现场遗留的电脑,可是电脑数据没有复制进来,于是唐铛铛先行离场,去找傅元曼要硬盘数据;萧朗则在门口一边观察灯箱电源被截断的断口,一边想念着他的鱼丸拉面。

凌漠则牢牢记住了三双拖鞋的鞋底花纹,然后一点一点地研究起整个现场的血足迹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转眼就过去了三个多小时。

在门口研究完电线就无所事事,却又不好意思去打扰唐铛铛的萧朗早已急不可耐:“我最烦你们这么磨叽了。”

“磨叽是有原因的。”

聂之轩笑着拍了拍萧朗的肩膀,说,“我现在观点和凌漠一样了。”

“凌漠?

凌漠什么观点?”

萧朗问,“这案子还能玩出什么花样吗?”

“刚才凌漠不是说,那三个人的步态不像是作案后的嫌疑人吗?”

聂之轩说,“我现在也觉得这案子有很多疑点都不支持三个人是凶手。”

“真的假的?”

萧朗瞪大了眼睛。

“走,去会议室,我们好好唠唠。”

到了会场,案情研究并没有开始。

据傅元曼说,凌漠要去了现场提取到的捆绑五个人的胶带,去守夜者组织实验室里分析去了。

现场的胶带把尸体捆扎得很紧,就像是木乃伊一样,所以法医们无法把胶带逐一解开,只有用剪刀避开胶带打结的地方剪开了胶带,然后整体递交给了实验室。

实验室的民警也只是从胶带不同的地方提取了小块进行DNA实验,整体观察、寻找指纹,而并没有破坏胶带的捆扎顺序。

把胶带复原,还是可以看得出当时凶手是如何捆扎被害人的。

又是三个小时,把吃完泡面的萧朗等到了抓耳挠腮的状态,凌漠才走进了会场。

凌漠说:“我问一下,是先捆,还是先杀?”

“先捆。”

聂之轩说,“尸体的创口和胶带的创口是吻合的,所以是捆好了再砍的。”

“之前你说,尸体有威逼伤(6)、抵抗伤(7),但都很轻微,对吗?”

凌漠问。

“嗯。”

聂之轩点了点头。

“听起来,你们有所发现?”

讲台上的傅元曼微笑着问。

“确实啊,组长,这案子不简单。”

聂之轩说。

“说说看吧。”

傅元曼说。

“你说,还是我说?”

聂之轩用征求的眼光看着凌漠。

凌漠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那我就说一下我的疑点吧。”

聂之轩说,“我的疑点,是从胶带开始的。

这个案子给我们所有人的感觉,就是一个抢劫杀人案。

这是因为谋财案不同于谋人案,不会上来就杀人,多半有威逼、控制、逼供财物所在的过程。

现场五个人都被胶带捆绑,看似是一个被威逼的过程,但有个逻辑上的问题。”

“什么问题?”

萧朗急切地问。

“现场是割颈导致大量出血的,而血鞋印也说明是地面上有了血,凶手踩上去,再去各个房间翻找财物的。

那么,既然是先杀人,后翻找财物,为什么要控制人呢?”

聂之轩说,“难道不应该是先控制人,问出财物所在,再去翻找,最后杀人吗?”

“可能凶手对这几个人被逼供出的话有自信?”

萧朗猜测道。

“这也是一种可能。”

聂之轩说,“不过,现场的胶带我们都看了,牢牢地把几个人的嘴巴都贴了起来,那么他逼供什么?”

“这……”萧朗沉吟道,“好像还真是这样。”

“这个确实是一个疑点。”

凌漠说,“我刚才研究了胶带,是先捆住口部,再把胶带拉下来捆手脚和身体。

胶带没有截断,而是一条胶带一路捆到底。”

“也就是说,在控制被害人的时候,就直接先封了嘴。”

萧朗说,“胶带那么结实,法医都解不开,显然也不可能在此之前解开让他们说话。”

“这样看起来,这个胶带确实多此一举了。”

程子墨扔了一颗口香糖进嘴,说。

“另外,五名被害人,除了赵元夫妻两人身上的胶带只封住了嘴巴以及手脚以外,其他三个人全身都裹满了胶带,被裹得像个粽子。”

聂之轩说,“其他三个人的尸体上都有不同程度的窒息征象。

其实有一点常识都知道,口鼻同时被胶带封住,是会窒息死亡的。

那么,他要割开他们的颈部又有何用?”

“恐其不死?

灭口?”

萧朗说。

“我们之前分析的,是熟人作案,但是只和赵元夫妻熟悉啊,并不和其他三名死者熟悉啊!”

聂之轩说,“感觉像是泄愤。”

“如果是谋人,这五个人互不相干,必然会有一个人或者两个人是凶手的真正目标,其他的不过都是一些生人、无辜的人罢了,何必要恐其不死?”

傅元曼说。

“真正的目标我们一会儿再说。”

凌漠说,“仅仅分析胶带的顺序问题,只能说是一个疑点。

凶手补刀的行为,可以分析是泄愤,一样也可以分析为伪装。”

“伪装?”

萧朗已经收起了他猴急的模样,开始努力思考,“如果有伪装,那这案子就麻烦大了。”

“目前的依据,判断有伪装行为,还草率了。”

傅元曼说。

“组长,我当然有其他的依据。”

凌漠信心满满。

4

凌漠走上讲台,接过傅元曼手里的鼠标,打开电脑上的画图软件,在空白页里画出了一个现场的示意图。

“我们进入现场,第一感觉,就是现场到处都是血足迹,非常凌乱。

而且,即便是仔细看了,得出的结论也是所有的这二百七十一枚足迹,都来源于现场的三双拖鞋,而这三双拖鞋我们也确定了是死者赵元家里的。”

凌漠说,“看似并不可能提供线索,但恰恰线索就在里面。”

“二百七十一……”萧朗说,“你不是全部记下来位置了吧?”

“位置很重要,但鞋尖朝向更重要。”

凌漠说。

所有的守夜者成员,包括傅元曼以及一直静静坐在后排没有说话的唐骏,此时都瞪大了眼睛。

大家都知道凌漠的记忆力好,但是在三个小时之内就把现场接近三百枚鞋印的位置和朝向都完完全全、丝毫不差地记住,这简直就不是一个正常人可以完成的。

然而,凌漠他偏偏就记住了。

“因为现场只有三种血足迹,所以我就用红、黄、蓝三种颜色的标记来区分三双拖鞋的痕迹。”

凌漠先在图上标出了一个红色的箭头,“箭头,就是鞋尖的朝向方向,也就是凶手的行走方向。

请大家给我一点时间,等我画完,大家就能看出名堂了。”

出于对凌漠这种“超能力”的敬仰,在接下来的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会场里鸦雀无声。

大家都默默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着大屏幕上,不同颜色的箭头一个一个地填满了整张空白页。

“二百六十九、二百七十、二百七十一。”

凌漠长出了一口气,说,“画完了,能看出点什么来吗?”

如果只是现场清一色的血足迹,别说只看照片了,即便是到了现场,也根本不可能总结出什么结论来。

不过经过凌漠用这种一目了然的方式一还原,似乎血足迹的走向就明确了。

“红色的足迹从中心现场开始,一直延续到了1号房间,然后居然断了,就没有回头的足迹了。

反而是黄色的足迹不知道怎么进入了1号房间,凭空从1号房间里走了出来。”

萧朗的眼睛最尖,其宏观掌控力也最强,所以最先发现了端倪,“2、3、4、5、6号房间的情况其实都差不多,这些足迹很多都是‘有来无回’或者‘无来有回’的!只有在中心现场和院落过道里有非常多的交叉。

不过仔细看这种交叉,也没有完整的行走路线。”

“对!就是这么回事!”

凌漠的眉毛扬了一扬,脸上的疤痕也拉长了一些,“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出,每个房间至少都有两种鞋印,这两种鞋印如果是一种,还好解释来去的路线,但分开来,就都不能解释。”

“什么意思?”

唐铛铛虽然也看出了这种异常的情况,却还没有意识到这条线索的指向性。

“意思就是,作案人,只有一人。”

凌漠总结道。

“一人?”

程子墨也有一些诧异。

“对!一人!”

萧朗说,“这个人手持两双拖鞋,穿着一双拖鞋,在现场行走。

他从中心现场走到1号房间,翻乱1号房间之后,就换了一双拖鞋,再走到2号房间进行翻找。

以此类推。

他除了在中心现场和院落走道里做出了许许多多鞋印交叉以外,在房间里的鞋印,就暴露了他的行为。”

“萧朗说得对。”

凌漠说,“我最初产生怀疑,是因为聂哥说了,五具尸体都只有浅表的威逼伤,而且抵抗伤轻微。

那么既然少有抵抗,为什么中心现场的鞋印那么复杂?

这就让我萌生了研究足迹走向的想法。

真没想到,天大的秘密,居然就藏在足迹里。”

“凶手何必这么大费周章?”

程子墨问。

“伪装。”

凌漠说,“当我们第二次回到这个词的时候,就基本上接近真相了。”

“伪装?”

萧朗说,“这伪装的,实在有一些复杂啊。”

“我先问一个问题吧。”

程子墨举了举手,说,“假设是凶手伪装了现场,可是凶手怎么知道他抛甩的财物恰好被三个人捡走?

显然,三个嫌疑人捡的就是赃物,而此时,凶手肯定已经完成了作案过程,不然赃物哪儿来的呢?”

“这就又要回到前面说的割颈了。”

凌漠说,“凶手控制住人,割完颈就离开的话,完全可以做到脚上不黏附任何血迹而离开。

三双鞋子都沾满了血迹,而且到处走动,是不是感觉有些多余呢?

所以我觉得割颈是为了取血伪装。”

“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程子墨重复了一遍,“他怎么知道会有三个人来捡走财物,难道他知道这三个人当天晚上会经过这里?

即便是这样,也不能确保在这之前有人经过捡走啊。”

“不,凶手是先杀人,再取财物,然后丢弃到指定位置,并且守候在那里。”

凌漠说,“等他看到有三个人捡走了财物,才回来用三双拖鞋沾了血,去踩脚印。”

“其实他真正翻找东西的时候,鞋上是没有沾血的?”

程子墨问。

“即便是沾了少量的血或者泥,也都被大量的拖鞋血足迹覆盖隐藏了。”

聂之轩说。

“那凶手怎么知道这三个人肯定会私吞财产?”

程子墨接着问道。

“我觉得这是比拼心理吧。”

凌漠说,“凶手在暗处观察,他分析出三个人肯定会私吞财产,所以想了这个办法来栽赃,而自己躲过法律的惩罚。

如果他分析认为三个人肯定会把财物上缴给派出所,他就要想出别的方法来避罪了。

他之所以把手机卡拿掉,手机数据抹掉,就是防止财物上缴之后,民警可以迅速找到赵元家。

因为凶手还需要时间返回去根据实际情况来伪装现场。”

“有道理。”

程子墨看起来是被凌漠说服了。

“现在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凶手的心理。”

凌漠站在讲台中间,饶有兴趣地说,“既然坐实了他是伪装,那么就可以分析一下他的真实企图了。

他伪装成谋财的现场,又丢弃了现场所得的所有财物,显然,他是为了谋人。”

“可是我刚才等你的时候翻看了当时的卷宗,对于几名死者的社会矛盾关系调查,没有发现任何一点点线索啊。”

萧朗说。

凌漠朝萧朗挥了挥手,意思让他不要打断,接着说:“同样是用鞋子沾血去伪造足迹,凶手既然要故意穿上拖鞋去留下痕迹,而不是用其他的皮鞋、球鞋等鞋子来留下痕迹,其伪装成熟人作案的心理就摆在了那里,这样恰恰说明他并不是熟人。”

“可是……”萧朗这个急性子又按捺不住,想去询问凌漠监控是怎么回事。

毕竟,不是熟人,不可能熟悉监控的线路走向。

其实此时程子墨也有疑问,因为她知道,赵元的邻居赵大花如果不是恰逢周二不在家,凶手也无法作案。

凶手掌握了赵大花的生活规律,不是熟人也难以做到。

但是,受到凌漠昂扬情绪的影响,两人都没有打断凌漠的思路。

“生人,谋人,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命题。”

凌漠说,“既然是生人,警方当然没那么容易摸清楚背后的因果关系。

但是,如果我们要是知道凶手的具体目标,说不准能分析出一些什么。

所以,我觉得现在最重要的是知道凶手的真实目标,毕竟,这五个人分属三个不同的‘世界’,他们之间除了住店也没有任何瓜葛。

不过,这就是聂哥的长项了。”

“我是这样看的。”

聂之轩走上讲台,打开了一张现场的概览照片,说,“现场情况是这样,赵元夫妻两个人被胶带捆扎,并且躺在地上,窗帘布受到拉扯,导致窗帘杆从窗户上方掉落,窗帘杆压在了夫妻俩的小腿处。

而其他三具尸体都是躺在窗帘杆上方的,所以我判断,最先受到控制的,是赵元夫妻俩,这也和为什么中心现场是在他俩的住处这一点吻合。”

“剩下的三人被捆绑的顺序,通过对胶带的分析,可以判断出来。”

凌漠说,“我仔细研究过胶带的断口,并且在实验室里进行了整体分离。

现在可以肯定的是,胶带是先捆好了冯起,再捆程源,最后捆李江江。”

“大家还记得吧,现场胶带上,只有捆绑赵元的胶带上有几枚方克霞的指纹。”

聂之轩提示道。

“因为凶手是一个人,所以无法同时捆绑两人。

所以凶手控制方克霞,让她捆绑了赵元,然后凶手再捆绑了方克霞。”

凌漠说,“而此时,冯起、程源、李江江可能分别从外面回来,被逐一控制了。

我相信,这也是凶手始料未及的。”

“嗯,笔录上说了,一般这些租客都会在九点钟到十点钟之间伺候完病人入睡才回来。”

萧朗翻着卷宗说,“这也应该是凶手为什么选择这个天刚刚黑,人又少的时候作案的原因。

可是没想到一个一个地回来人,凶手也就只有一个一个捆起来杀掉了。”

“如果凶手不是熟人,目标又不过是赵元夫妻,为什么要全部杀掉啊?”

程子墨说,“反正他们都不认识凶手,何来灭口之说?”

“你看到没,这凶手裹胶带裹过了头,把三个人都弄出了窒息现象,怕是他后悔想解开胶带都解不开了吧?”

萧朗说,“而且他已经打定了主意要把现场伪装成劫财,那么如果有人活着,他接下来的行动岂不就暴露了他的真实意图了吗?”

“萧朗说得对。”

凌漠说,“还是回到原来的问题,捆绑赵元夫妻二人是正常的捆绑动作,但是后面三个人的捆绑显然是‘过’了,都裹成粽子了。

根据之前的分析,可以轻易地得出凶手的目标是赵元夫妻的结论。

之所以后面三个人反而被胶带裹得更严重,是因为他们的突然出现,让凶手十分惊恐。

这种制伏被害人后过度捆绑的行为,恰恰提示了凶手的惊恐心理。

人一个一个地回来,让凶手一次一次地惊恐,等凶手平静下来的时候,想不杀也不可能了。

而且,说不准凶手只是想杀掉赵元夫妻后,嫁祸给其他租客,可没想到其他租客都提前回来了,没办法,只能再去寻找拾金就昧的人去嫁祸了。”

“也就是说,下一步需要继续追查赵元的社会矛盾关系?”

唐骏终于在后排开始说话了,而这次的疑问句,让他的语气不再是个老师,而是一个正在商量事情的同事。

唐骏知道,眼前的这个二十岁出头的孩子,其天分已经远远超过了自己,自己不懈努力地调教,今天开始真正闪光了。

“老师,我觉得调查赵元的社会矛盾关系只是其中的一条路。”

凌漠说,“毕竟是生人作案,存在雇凶杀人、激情杀人、变态人格杀人等诸多因素,而这些因素可能都很难去通过矛盾关系的调查来搞清楚。”

“那你说说,你的别的办法又有哪些?”

唐骏满意地点头。

“前车之鉴,我们还是要想办法,能够从现场提取到凶手的DNA。

不管是为了破案,还是为了以后的起诉、审判,这一个线索都是绝对不能放掉的。

毕竟,我们现在对案件有了全新的认识,对现场重建也有了新的判断,提取DNA的途径也就更多了。”

凌漠说,“另外,我们之前的这么多判断,都指向凶手是生人。

我刚才说的时候,萧朗和子墨都有疑问。

我知道,你们是想说,如果是生人,又怎么知道邻居赵大花的活动规律?

又怎么知道赵元家里有监控,以及监控取电的线路呢?

这两个问题,就只有一种答案能够解释,那就是,踩点。

凶手通过前期详细的踩点,明确了这个时间点天黑人少,是作案的最佳时机,明确了每周二赵大花不在家里,明确了死者家里有监控,并且监控的取电是在灯箱处这一系列信息,然后,才制定了作案计划实施犯罪。

我们现在就要从踩点上做文章了。”

“其他的我都没意见,但监控这个说不过去。”

萧朗把头摇得像是拨浪鼓,“监控虽然被断了电,但是凶手以前踩点留下的所有影像记录都还在电脑里。

凶手既然明知有监控,为什么不把电脑给搬走啊?

如果嫌搬走电脑目标太大的话,摧毁电脑也可以啊,总不可能是这个计划周全的凶手忘了这茬吧?”

“这确实是一个疑问。”

凌漠低下头,说,“其实监控只是断电,而不去摧毁以前的记录,除了第一种可能是因为熟人不需要踩点,没有留下影像以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并不在意这个监控留下了他的影像。”

“为什么不在意?”

萧朗问。

沉默。

许久,凌漠打破了沉默:“除了赵元家的监控,我们还有几个公安监控,这么多影像叠加起来,是否能找到嫌疑人的踪迹,就要看你和铛铛的了。”

“我?”

程子墨诧异道。

“你和我说过,你的直觉。”

凌漠微微一笑,“我相信你的直觉。”

***

(1)编者注:羊群效应,也叫从众效应,是指当个体受到群体的影响,会怀疑并改变自己的观点、判断和行为,朝着与群体大多数人一致的方向变化。

(2)编者注:弹后空腔效应,是创伤弹道学上的术语,旋转的子弹在进入人体后,因为旋转作用,导致子弹后方出现几倍、几十倍于子弹体积的“空腔”。

“空腔”导致的损伤程度大大严重于单纯弹头造成的损伤。

(3)编者注:软化灶,是指脑组织发生了破坏性病变,导致脑组织坏死,软化,脑脊液充填,形成囊性软化灶。

(4)编者注:大脑镰,由硬脑膜形成,呈正中矢状位,前窄后宽,似镰刀状,分隔左、右大脑半球。

(5)编者注:灰尘加层足迹,携带灰尘的鞋子接触某载体后,在载体上留下具有鞋印花纹特征的灰尘足迹。

(6)编者注:威逼伤,控制、威逼被害人时,在被害人身体上留下的损伤。

主要表现为浅表、密集。

(7)编者注:抵抗伤,指受伤者出于防卫本能接触锐器所造成的损伤。

主要出现在被害人四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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