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五章:蛮有宝珠(1 / 2)
这般招摇过市,自然引来无数目光的斜视。
“这凡人女子得罪了谁?面貌竟被毁成这般?连眼睛好像也看不见了?”
“还被这西城主的小女儿看中?真够倒霉的!”
“呵!只要是人族,无论是修士还是凡人都应该生生世世遭所劫难!”
红火火并未在意那些或怜悯,或幸灾乐祸的声音。她被拉扯在后面,绑在手腕的链子很重,若不是她体魄较好,定然步履艰难。
因为是交界地点,此城有两位城主,东妖西蛮。而买下红火火的这女子名为宝珠,是西城城主的小女儿,最喜买下人族,或宠或虐只在一念之间。
队伍停在一庄院之外,宝珠回头,瞧见红火火还好好的跟在身后,一时惊咦。
她这几个轿夫都累得瘫坐在地上了,而红火火这个看似脆弱不堪的凡间女子竟只是微微气喘?
冷哼一声,手一招,拉回铁链的力度震到了红火火这。本来想要抵抗,感受到了一股大乘气息,只迟疑了片刻,便选择默认身体随着铁链横飞到宝珠公主面前。这么一摔,铁链噼里啪啦的击打在青石板上激起紫色的电花,而红火火本人自是狼狈的趴在地上,吐出一叹鲜血。
“还以为你有多厉害呐!也不过如此嘛!!”
宝珠不屑,正想再踢一脚的时候,有人轻咳:“宝珠!”
“父王!!”
任何女子,不管相貌身形如何,在疼爱自己的父亲面前,就永远是个娇滴滴的孩子。
差点陷入晕厥的红火火只是抬着沉重的眼皮看了一眼,大乘期的蛮兽人,身形自是比寻常同族人还要高大魁梧。
隐约间,似听见那人问为何买个凡人?
然后也几分惊咦,说以凡人之躯竟然能承受住震龙链?的确少见。
最后的最后,说是城中来了几个人族与妖族的天才,好像是来寻什么人?恐是什么借口,他要去看看,以防城中势力不平衡。
“宝珠啊!”
他慈爱的拍了拍她的头笑道:“在家要乖,最近先不要外出。你不是喜欢养人族那些小白脸吗?等我去把那几个人族天才绑来任你处置!”
“谢谢父王!”
……
西城王怎么也想不到,这会是他最后一次见这最独宠的小女儿。毕竟一个结丹修士,被一个毁容又毁眼的凡间女子所杀,说出去任谁也想象不出!
要说也是几分侥幸,骑宠从这宝珠公主决定买下她的那一刻,红火火就默默的在她身上留下了毒物。为了不影响人注意,所以此毒物需得以另外一种合并在乎发挥致命一击。
寻得时机,解下震龙链的那一刻欺身而上。手指死死掐着她的脖子,让被毒物侵噬的宝珠公主只能痛苦的睁大瞳孔,在不可置信中渐渐失去生息。
房中还有一人,是那被当宠姬的人族修士。
他本在一旁麻木的抚琴,突见此变故,琴声一阵,然后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继续抚琴。而门外的守卫,听房中琴声一顿后又继续弹起,刚想敲门的动作在犹豫了一下后选择了继续回去站岗。
房中宝珠身体在瘫软后开始肉眼可见的腐烂。
是什么毒物可让一结丹修士,且还是肉身防御最强的蛮兽公主就此尸骨不留?
“你叫什么名字?”
红火火传音过去。
弹琴男子抬眸,满目泪痕中又笑靥如花。
回:“司乡,家乡的乡。”
红火火沉默,她看不太清,但也能感受到他身上的哪份孤独。
其实在杀死宝珠公主的时候,她有强行搜魂,所以该知晓的与不知晓的她都略知一二。
司乡,蛮兽界中的人族。宝珠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十岁出头的小少年,背着破行囊,穿着破草鞋,杵着一根破木杖,逆着北方,朝着东方,妄想以凡人之躯去那人族真正的安息之地,以乡之名。
当时的宝珠从天空中路过,瞧着下方差点枯死在沙漠里的司乡,或许是觉得有意思,也便把他带了回去。
她曾笑他:“你可知你走的这三年三载,不过是我一念之间的距离?按照你这速度,且不说能不能平安到达人族地界,就算到了,也得用上你千年万年的时间!?”
他目光清澈,生死看淡的模语气坚定:“总比留在原地,眼睁睁的看着与心爱之人所繁衍的子嗣,不过是尔等的粮食要好!!”
她笑得更欢了:“挺有骨气的!可惜……我最喜欢折磨你这种人族了!”
他有修行之资,她亲自为他淬骨。
他傲骨冷峻,她便让他穿上花花绿绿的衣裳当那抚琴的宠姬。
他以人族地界为家乡,她便带他来这妖蛮的交界城,让他亲眼看着无数修士凡人被买卖,然后送往两族进行繁衍安居,圈养牛羊一样以他们为食。
这也是为什么每年有无数从剑门而来的修士试图来迁移他们,可换来的除了身死异乡就毫无作用。
人的繁衍能力太快,救不完的。
而他若想救人,那便听话的去讨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得如今这般男女不分的司乡。
有一件事,红火火并未告诉他,在搜魂的时候,她还看到宝珠第一次忤逆自己的父王便是为了他。
她护下了他,甚至为了他拒婚。
他夫王问她是不是喜欢上了那人族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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