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中华会馆(1 / 2)

加入书签

 南洋的中华商会实际上并没什么强制力,而且陈述也并不是中华商会的总会长。</p>

压根就没有总会长这个职位。</p>

所谓的中华商会目前为止还只是一个空壳,是福建、广东、娘惹三公会的结盟而已。</p>

甚至这三个商会的会长也是平级的,完全没有高低上下之分,作为普通会员的华人,其实也依旧是只受各自会长的制约。</p>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在这个普通话都没普及的旧时代,不同地域之间的华人语言不通,习俗不同,</p>

上层再怎么融合,终究是改不了底层之间互相合不起来的现状。</p>

人都是群居动物,工人之间会抢活儿,私会之间火并,小商人之间会有商业竞争,大家连祠堂、学校都是各玩各的,</p>

陈述区区一介商贾,也不可能建设一套严密的组织体系,基本就只能做到如此了。</p>

不过很显然,媒体,外界,都将他当做了华人魁首,这是典型的个人威望压过了组织架构,</p>

至于在他的任上能不能靠威权惯性直接改变组织制度,那就得看他做成什么样了。</p>

一群顶级富豪,也学着底层苦工一样割破手指滴入酒水后一饮而尽,拜得也是关二爷,看上去和洪门入会似的。</p>

摄像机全城录制,这年头虽电视在南洋还不普及,只能制成带子,每人领一份作为纪念,</p>

然而这一份视频,必将成为日后的南洋华人史上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p>

拜完关公喝完了酒,陈述这才开始宣读中华公会的规章制度。</p>

“第一,既已结盟,从此中华商会之商贾,竞争需堂堂正正,不可仗势欺人,官商勾结,使用阴谋手段以大欺小,违者踢出公会。”</p>

“第二,凡公会成员,无论是商贾,工人,苦力,私会党,都需每月上缴一部分个人收入作为会费,以做公用。”</p>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