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再见了,不要说分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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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一片黑暗,
去了解光明的意义。
――摘自阿库.汉姆现代舞剧《我之深处》
“我们已经分手了,请不要再来打扰我?好吗?”前女友双手抱着双臂看着我,嘴里极其不耐烦地冲着我大声喊到,她的眼睛如牛眼似地瞪的圆圆的。
这是刚刚分手后的前女友对我说的话。
我知道她这是在鄙视我。
她那时说话的语气绝对地哄哄的,我不知道她是从哪学来的,反正与我在一起的时候她装的挺温柔的。
那时我正傻傻地拿着9朵鲜红的玫瑰花站在她们公司的门口。.
现在想来的确如此,既然坦然接受分手,再见面的意义就显得比较尴尬了。
说是女朋友,我们恋爱时待在一起的次数绝对超不过去10次。
前女友是一家保险公司的金牌营销员,整天疯子似的往外跑。按照她的说法,保险业吃的是青春饭,竞争太厉害,她不跑行吗?
嗯,我无奈地点点头,谁让我找一个满世界转的保险员做女友呢?
从与她第一天交往起到我们分手,她与客户相处的时间比我俩单独在一起的时间还要长。
10次见面的时间里,吃饭用去了5次,用去了4次,每次见面就像是上战场前的离别,争分夺秒,吃饭比的时间都长。.
我后来偷偷算过一笔帐,5次吃饭时间,一次在中午,4次在晚上,现在仔细回想起来,5次吃饭时间差不多用了有7个小时的样子。
而的时间还包括在4次晚餐后,绝对不会多于2小时。
当然,我不是说前女友不好,而是我们根本没有时间待在一起机会,也没有卿卿我我缠缠绵绵般的暧昧。
这对于正在恋爱中的来说,不亚于是一次致命的打击。
算起来我与前女友交往的时间也不短了,从我们相识到交往到现在分手,大概前前后后有两年左右。.
每次我俩见面时,女友总对我抱怨:“我现在很忙的哟!”
鬼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忙?
时间就像金钱一样,成了我们之间的稀罕之物。
选择分手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对前女友抱有很大的幻想,也很想挽回这段现在想来根本不可能挽回的感情。
我时不时地就跑到她的公司去骚扰一般她,抱着99朵不同颜色的玫瑰站在她公司门口等她,要不用手机发些肉麻的段子。
这种不算道德的做法终于引起了她的关注,她打110报了警,警察把我带到派出所,教育了我一番又把我放了。.
既然已经撕开脸皮了,我索性用更加厉害的招数变本加厉来对付她。
后来前女友好像对我实在没办法了,她就像躲瘟疫一样远离了我,通过她们公司上层,调到了另外一座城市。
而问题是,她虽然远走高飞了,但在这座城市的街面上还留下了她的足迹,在这座城市的空气中,还存有她的余香。
天黑以后,我时常独自巡游在城市的夜色中,像一个幽灵般用自己的脚步踏寻她的迹痕,用灵敏的鼻子一遍遍嗅寻前女友存留下来的香波的味道。.
看来我所有的努力注定是没有结果的。
这一年我30岁。
但时间的确是个很好的疗伤工具,日子一长,前女友的音容相貌渐渐在我的记忆中被抹去,就像夏天的雷阵雨一般,挥之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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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馆是我经常去的地方。
真正喜欢上这种地方的人,一般是比较喜欢幽静,不太爱说话的人。这是我自己认为的。
咖啡馆比较起其他娱乐场所还是较清静的。.
有一个朋友劝我没事的时候多去这种地方,“说不定能邂逅一位美女也不可而知?”朋友坏坏地笑到。
“也不见得。”对面一个女孩的声音传了过来。
我正端着杯咖啡自饮发呆呢,被女孩的声音给吸引过去了。
我抬头望望对方,一个穿着硕大的t恤衫,头发剪得几乎像男孩一样的女孩正神情贯注地捧着一本书念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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