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海南论舰(1 / 2)

加入书签

 陈中对于目前德国模式的论述,引起了大卫将军的极大兴趣。

大卫将军说:“海南王阁下,您对德国的发展的前景给予了前瞻性的预测,很有价值。我因此也有所感悟。一个没有雄厚基础的军事帝国,是一种赌徒式的崛起模式,这是非常危险的,在这种心态下发展,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当他们的发展受到了国内工业的水平和资源的限制,就必然导致对外扩张战争。”

陈中说:“这是毋庸置疑的结果。近几年来,德国企图挑战英国的海权,其实也是一种对自由贸易的挑战。世界秩序主导力量更替之过程,更是一个文明进步的过程。一个国家的政策决定崛起和衰亡的结果。

八年前,开始担任德国海军国务秘书的提尔皮茨是威廉二世进行海军建设的主要负责人,他是一位极其优秀的宣传、组织与规划大师。他并不直接与国会周旋,而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扩大海军在民间的认知度,取得民间的支持。

在扩大海军在民间的影响力的同时,对舰队建设的基本方针,提尔皮茨提出了所谓“风险理论”,即若能达到英国海军实力的三分之二,那么就会让英国感到,即便有能力打败德国,但是所遭受的损失,将使之丧失足够的力量来维护其海权的风险,由此来抑制英国与德国争雄海上的决心。

提尔皮茨在着手建设德国海军之际,是以英国海峡舰队的规模为依据来制定建造规划的,他摒弃了原先具有相当影响的以巡洋舰为主力的海上破交战方针,直接将建造重点放在了用于舰队决战的战列舰上。

然而他又担心英国在德国海军完成建设前便进行先发制人的“预防性打击”,因此提出了在海军建设尚未成熟的阶段,必须保持低调,小心翼翼地度过这段“危险期”。对此,当时外交国务秘书冯·比罗的话则更为形象:“我们的行动必须十分小心,就像在蜕变成蝴蝶之前的毛虫一样。”

为了安全度过这段“危险期”,提尔皮茨提出的造舰计划是经过精心谋划的。这是一个极为阴险的政治阴谋。”

当时,德国海军国务秘书的提尔皮茨为了制定舰队法,借助德国借传教士在海南山东被杀的事件出兵胶州湾,德皇也当即在帝国议会强调德国将向全世界宣示其力量。

提尔皮茨也经过长期的宣传与准备,向帝国议会提交了舰队法的提案。由于受到社会上的广泛支持,这项舰队法以绝对的优势获得了通过。

这个舰队法的内容是,编成两支各含八艘战列舰的分舰队,加上一艘作为舰队旗舰之用合计十七艘战列舰。在本国海域还应拥有岸防用的装甲舰八艘,侦察用的大型巡洋舰六艘和小型巡洋舰十六艘,在海外则配置大、小型巡洋舰三艘和十艘。此外,作为预备兵力,还需保有战列舰两艘,大、小型巡洋舰三与四艘。

四年后,又补充了战列舰七艘、大型巡洋舰两艘与小型巡洋舰十七艘。

这个舰队法所建造的舰艇数量并不多,德国宣称,这只是用以对抗法国和俄国,决非针对英国。

舰队法将舰艇的更新加以制度化,战列舰与岸防装甲舰每隔二十五年,大、小型巡洋舰每隔二十与十五年必须加以更新,以免遭到议会的“扰乱性影响”。大卫中将说:“提尔皮茨的这个舰队法只是拉开了德国大舰队建造的序幕。在后期的执行中,造舰和扩张军备的速度上要明显的加快。

而德国舰队法的通过,也立即受到了英国的警惕。英国海军开始逐渐将以往的“两强标准”更新为“对德双倍标准”,也就是说,以德国海军的两倍作为建设目标。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