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254七子之歌(二)(2 / 2)
观众惊呆了,人群席鸦雀无声。这一仗打得太干净利落了。人们只来得及看见一片火海以及一道隐没在火海中的急驰身影,然后,胜负已分。甚至,人们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仍然一个个张着大嘴吃惊的望着擂台。
突然,一道声音打破了沉静,也将呆中的众人惊醒了过来:
“光明之子!克里夫!”
“光明之子!克里夫!”
……
“光明之子!”
“光明之子!”
……
从这一天起,克里夫?威瑟斯朋太子的光明之子称号开始传遍天下!
就在克里夫挑战血牛骑士的同时,孟龙、雷克斯和哈雷也分别挑好了对手。
孟龙挑战的是一名幻兽骑士,就是昨天和打伤克拉拉的那位。其实从昨天晚上开始,孟龙就在琢磨着怎么才能让这位幻兽骑士输的很惨,非常惨。因为,就在昨天打伤克拉拉之后,这位幻兽骑士说了一句话:“别以为长着张漂亮脸蛋就可以到处嚣张,就可以让所有的男人对你俯帖耳。回去告诉那个什么龙,就说史宾塞的朋友替他报仇来了。”
所以,孟龙今天第一个就挑上了幻兽骑士。只是因为幻兽骑士要观看弗朗西斯科和维克托的比赛,战斗才拖到现在开始。
这是一名七级顶峰的幻兽骑士。幻兽是一头非常罕见的火眼金睛兽。身高过丈,浑身火红,体型甚至比雷克斯的火焰狮王还要雄壮。
火眼金睛兽长得似马非马,背上火焰般的鬃毛几乎垂到了腿弯。骏马的头颅上生出一根笔直锋利的独角,强健有力的四蹄不是马匹的脚掌,而是狮虎那生裂金铁的利爪。最让人吃惊的还是那双眼睛,开合间金芒崩散,传说可夜间视物,可破除鬼魅隐身之术。
火眼金睛兽是一种生活在昆仑大陆南方迷乱山脉深处火山附近的魔兽,圣域以上的火眼金睛兽甚至能够长时间生活在火山内部。迷乱山脉是列熊族的地盘,列熊族和太阳帝国仇深似海,所以想要得到一头火眼金睛兽宠物不知要花费多大波折。
炎热的环境让火眼金睛兽一出生就自带火焰属性,它们善使一切火系魔法,几乎免疫自身等级以下所有火系魔法。目前它是七级魔兽,所以七级以下火系魔法几乎对它无效。不过火眼金睛兽有一个最明显的劣势是怕水。
能够拥有如此极品的幻兽,幻兽骑士本身自然也不会平凡。相貌英俊、威武不凡,身穿盘龙金锁甲,头戴虎纹啸天盔,手中的更是一杆传奇级别的追魂火龙枪。骑在幻兽上的骑士是威风八面,俾睨众生!
幻兽骑士正是亚特兰圣光学院的二号种子选手,仅仅排名在弗朗西斯科之后,也是此次交流赛亚特兰圣光学院寄予厚望的学员之一。强大的实力让幻兽骑士非常傲慢,尤其是听说孟龙只是一个二年级的炼金师后,更是不把孟龙放在眼里。
“你就是那个将史宾塞逼得远走他乡的孟龙?我看也不咋地吗!”
骑士傲慢如斯,眼睛都不屑向孟龙多看一眼,最基本的战前通名报姓更是直接省略。
“对,我就是孟龙。”孟龙针锋相对的说道:“咋地不咋地不敢说,不过当年史宾塞可是被我打得哭爹叫娘,跪地求饶,希望今天你可别学他的样。不然,你想找娘诉苦可不容易,那需要横渡龙神之渊,滚回到昆仑大陆才行。”
“你!”幻兽骑士起的一声怒喝,催动火眼金睛兽就起了冲锋。
话不投机半句多,二人也不废话,一个指挥雪龙狮,一个催动火眼金睛兽,两人瞬间就翻翻滚滚厮杀在了一起。
孟龙今天也是全副武装。身上穿着雪龙狮内甲和土系皮甲、后背上背着惊虹宝剑,双手横持八级传奇武器冰煞长枪,左臂上还套着隐灵盾。而且不但雪龙狮来福被猛龙召唤了出来,金爪银鹏有福也飞在孟龙头顶,就连小进福,孟龙也让他悄悄躲进有福头顶的厚厚羽毛里,好随时进行偷袭。
孟龙今天是铁了心要给对方好看。
虽然火眼金睛兽强大无比,但雪龙狮的寒冰魔法却正是它的克星。来福的冰龙破压得火眼金睛兽的火龙钻不敢离身。火眼金睛兽的独角原本也很锋利,但有福周身的酷寒气息让火眼金睛兽不敢近身。
幻兽骑士的实力也很强大。手中的追魂火龙枪被他使的真如一头蛟龙一般,一头夭矫飞舞的火龙,盘旋在骑士的头顶身周,让空中伺机而动的有福和小进福竟一时找不到攻击机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