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金蚕弄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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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别行至火场外围,此地已是人满为患。众多百姓驻足围观,议论纷纷,却无人打水救火。凌别隐约从人群中听得此间着火宅院是属于一个叫吴富贵的矿头所有,据说是他用来安置外室之所……

“都让开,都让开,一群只知起哄围观的刁民。不要妨碍兵丁救火。”一个五大三粗的兵丁队长,带着他的灭火小队开到。

一见官兵来到,围观众人纷纷向后避让。凌别也随着人流向后退了一条街,继续隔岸观火。

放眼望去,虽然众官兵奋力扑救,奈何此时火势已大,一桶桶水浇上去,不但不能灭火,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大个队长无奈之下,只得分出一部分人手在院外以沙土堆积起一圈简易隔离带。另一部分人手虽然还在不停提桶泼水,但速度明显慢了下来。因为他们知道,火烧到这种程度,屋内如果有人,那是绝无幸免的可能了。

凌别默默看着被火苗烧的吱吱乱响的宅院,忽然心生感应,运起灵眼向火楼观去,果见一满身黑气缠绕的怨魂,在人群中飘来荡去,好像在急切的诉说着什么。众人对冤鬼的诉求毫无所觉,看热闹的继续看热闹,灭火的继续灭火,过路的继续过路,急的这冤魂一会钻墙,一会入地,如没头苍蝇般四处瞎转不已。

冤魂慢慢从地下浮出,正好漂浮在凌别面前,浑身散发着一股焦臭怨恨的气息,一双绿油油的鬼眼死死的盯着凌别双眼。凌别视若无睹,迈步穿过鬼体,转身便走。他可不想跟这些冤魂死鬼打什么交道。奈何凡人鬼体一成,就立刻具备了一些本来没有的力。在这冤鬼的眼中,在场众人的身体是透明的,各人心口之处都有着一丝白色灵光。老人的灵光更趋近于灰色,十分暗淡。孩童的光华则最为明亮,白中还带着一丝纯真的靓蓝。而眼前这孩童却最是特别,此子全身皆被一股银色刺目光华所环绕,使自己的鬼眼不能看穿他的身体。冤鬼本能的感觉到,这小孩儿应该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被冤鬼缠上,最佳摆脱方法,就是假装没看见。时间一久,鬼见没人搭理,自觉无趣,也就走了。不过对于一些天生就能生出鬼眼的“聪明鬼”,这一招就没用了。因为它们能够十分清楚的感应到,你到底能不能看得见它。倒霉的凌别,就在光天化日之下遇上了这么一只新鲜鬼。

凌别快步在街上走着,一边忍受着身后冤鬼的杂音骚扰,一边暗自郁闷——难得出门逛个街竟然都会撞鬼。

所谓人有人话,鬼有鬼话。鬼话最大的特点就是混乱交错,频率不一,时快时慢。时而语速飞快尖锐,犹如数人同时发声。时而话音绵长低沉,犹如呜呜厉风吹过。因此常人即使偶尔在夜间半梦半醒间,灵魂与阴魂最为相契之时听见了几句鬼话,也只当是远处哪里吵闹,或者干脆起身关紧门窗。根本想不到是有鬼在附近讲话。

估摸着身后这鬼可能还是个执着鬼,跑是跑不掉了。凌别无奈叹息一声,拐进一条无人小巷,转身道:“你的鬼话我听不懂,开了鬼眼,还不会心念传讯?”

鬼见终于有人搭理,大喜道:“%#¥……”

这鬼还真是没有自觉呢,凌别再次郁闷了。

凌别指尖微闪银光,一指点向烦人鬼眉间,替他开窍。

“求小神仙替我申冤呀!小人有天大冤屈啊!小人是被人害死的呀!!”这鬼得了点化,终于闭嘴,转用心念传讯。

“你之冤情,自有阳间官差会替你伸冤,找我又有何用?”凌别不咸不淡的回到。

“哎我那尸体现在恐怕都给烧成灰了,死无对证,官差根本无从查起呀。呜呜呜……”冤鬼哭诉。

凌别无赖道:“那也与我无关,人鬼殊途,我没有理由帮你。”语毕,跨步便走。

这鬼一见唯一希望就要消失,连忙高叫道:“小仙人暂缓仙步!只要小仙肯替我伸冤,我愿以一项秘宝相赠,决不食言。”

“嗯?秘宝……”凌别顿步,转身道:“你说的秘宝是何物?我想你应该明白,世俗间的东西对我是没有吸引力的。”

一见又有希望,这鬼兴奋道:“绝对不是凡间之物,小人挖矿多年,都没有听说过如此稀奇古怪之物。那一定不是凡间物!小仙且听我慢慢道来……”

原来这一身焦臭面目全非之鬼,便是那火宅的主人,吴富贵。吴富贵子承父业,经营着城南小方山一处小铁矿,矿中所产虽然不高,倒也足够这吴富贵日常花销。常年积蓄,也算是略有薄才之人。

三年前的某一天,正是月例收矿的日子。吴富贵赶了牛车来到矿区,就有矿工来报,矿山里出了个怪物!吴富贵好奇之下带着手下入矿查探,只见一只大如磨盘的金色蚕虫,正吸在矿壁之上,缓慢蠕动。金虫所过之处,铁矿消失不见。吴富贵大怒,这不是和老子抢食吗!二话不说,招呼手下矿工抡起铁锹铁铲猛砸这偷矿之虫。一阵叮叮当当响过之后,吴富贵傻眼了。矿工们累出一身臭汗,硬是没伤着金虫丝毫。金虫仍旧似毫无所觉般吸在矿壁上,缓缓蠕动着。矿主无法,只得指挥着矿工硬是把这大虫扒拉下来,扔出矿外,好叫它不再吃矿。

吴富贵看着被扔出矿洞的大金蚕得意道:“再让你吃,看你怎么……”吴富贵说不下去了。因为他看到了金虫竟然缓慢的从小口之中吐出了一块闪着晶莹光泽的白色水晶。吴富贵顿然开窍!自己这次可捡到宝了!

几年来,吴富贵凭借着吃矿吐晶的金虫,着实赚了不少。骤得横财,行事便也张扬了起来。频频出入高档酒楼会所,购置豪宅。呼朋唤友,整日留连烟花之所。甚至还娶了个娇俏姑娘作外室,和金虫一起养在城中一处隐秘之所。金屋藏娇,娇屋中又藏金。吴富贵自得不已。

“……可叹好景不常,就在昨晚,那贱人竟把我灌醉了绑在床上,又在屋中洒满火油,在今日天明之际将我活活烧死在屋中!此仇不报,我恨难消呀!我死的好惨呀……我死的好惨呀……”

凌别抑制着内心的激动,不动声色的问道:“如此说来,你那外室定是带着金虫趁着城门刚开之际跑了咯?”

吴富贵的冤魂低声哀叹道:“是呀……”复又碎碎念:“我死的好惨呀……我死的好惨呀……”

凌别被这死鬼念的烦躁,喝道:“不要吵!此事我管了。你且稍安勿躁,现在离事发时间没过多久,待我先算出你外室到底逃到了何处。再领你去拿人。保你定能报仇就是了。”语毕,默运‘天衍星易诀’,神念瞬间与星光相合。借由天斗星术之力,照见方圆百里一切动静。刹那间,凌别只觉脑中一阵刺痛,连忙终止搜索“功力不济……以引气期修为推动天衍术数到底还是太勉强了。幸好这目标尚为跑远,否则还真寻她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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