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活着 真的好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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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是从我走上社会以后开始,或是我一直就是个没有自尊的人。小时候的一些事情已经大多模糊不清了,其实就算记得,我想那时也没有什么让我需要拼命回护自尊的事情发生,我的童年虽然因父母的吵闹而有些逆反心理,但那时候我的所有反抗,包括想让父母全都死掉,都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从外表上看我是比较沉默的,很少做出什么与自己年龄不符的举止,所以自尊这东西我以前基本上没有用过,甚至不知道它是何物。

而来到广州后,我就确信自己的自尊少得可怜,除了还是我在做外发部经理时,那次接待一个日本商贸队来检查灯饰生产进度和质量,为首的一个日本人口口声声叫沈阳为奉天,叫中国为支那,说慰安妇都是自愿的时候,我心里冒出了一股怒火和羞愧,但为了自己的职位和前途,我只是神情淡漠的与之纠缠,没敢和他争论,到晚上他们要找女人玩,我带他们到了金凤凰,等那家伙喝得酩酊大醉去厕所时,我用自先藏好的酒瓶从后面将他当场砸得晕倒在地,然后我逃之夭夭。

这件事我做得有些卑鄙,而且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尊的一种体现,因为通过接触各种电影,书籍,以及新闻后,我十分的厌恶日本人。除开这次事,我的自尊如果还有的话,也象是被南极那亘古不融的冰雪冷冻了,所以胡晓琳能对我呼之则来,挥之即去。所以当老头子的语气中显示出台湾人的素质就是要高出大陆人一等时我从来不敢表示异议。在我的概念中,自尊与金钱,权力是完全水火不容的,就如一对绝不能和解的生死冤家,而我,选择的是后者。

不过,现在林箐却让我的自尊开始苏醒,虽然我对美色一直是无法抗拒的,但我如今对林箐的迷恋,我想已经不再是纯粹的想要她的身体,透过她美丽的外表,她对幼儿园小孩子的爱心,对待杨伟时的善良都在震撼着我的灵魂,这些我不具备的品德使得我对她的爱已超过了爱慕她的美丽,同时,她的一切都象是一面镜子样,将我的龌龊,卑劣显现得纤毫毕现,又让我无比的自卑,在林箐面前,我是既想逃开,又想接近,这样的一种心情。

在犹豫了一阵后,我终于认为还是要坚持自己最初的决定,我爱林箐,所以我不能让她看不起我,我不以为一位有思想的女孩会爱上个没有自尊的男人,而且如果我留下来的话,林箐一定认定我贪慕的仅是她的美丽!所以当爱情与自尊发生碰撞时,我的选择是自尊,尽管这样的选择会让我很伤痛。

我向林箐笑笑:“我真的有事情需要处理,对了,这段时间我可能不是很有空来看磊磊,你记下我的手机号码吧,如果磊磊有什么事,你就给我打电话。”

林箐一言不发地看着我,清纯如水的眸子中表现出来的感情很复杂,好象是有些赞许,也好象有些伤心,我不敢看她,我怕在她无意中的诱惑下,自己会象二战时的波兰一样,很快的就会沦陷,于是眼光略向上抬,望着她黑亮的长发很快报出了手机号码,说了后,我又向她勉强一笑,心中说,别了,我的箐儿!然后转身以我能走出的最快步伐离去。

在开车回家的路上时,我几乎是仅凭本能控制着捷达的方向,和躲避来往的各种汽车。如果刚才林箐没有追出来向我道歉,纵然伤心,也许我还会为自己做出的决定而骄傲,但现在,我不知道我做对了没有,心中隐隐有点后悔,其实刚才林箐也并没有给我很大的难堪,为什么我的反应会有这样大?我苦笑,应该是我太在乎她的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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