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进城(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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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打起精神来,不许放过任何一个带兵器的外乡人!

山姆男爵拿自己的粮食来供养你们,是时候为守护他的财产,而流汗流血了。”

一个鼻孔朝天的家伙呼和了一句,便洋洋得意的离开了,就像没来过一样。

“去你x的,狗一样的杂碎!”一个守城的卫士,不屑的吐了口吐沫。

“就算我没吃饱,也能把这杂碎揍趴下。”

“为了一条狗,浪费力气干啥?”

“狗?他配吗?”

安德烈布朗可不理会这些穷苦士兵的不满,还别说,这初秋的清晨也挺冷的,还是索妮娅暖和,一念至此,他上马车的速度都加快了不少。

骑士团在行进,即使经历过恶战、死亡的恐惧,他们依旧高傲,贵族阶层的优越感,让骑士们不允许自己露出颓废的姿态。

酒馆里,佣兵杰夫擦拭着自己的短剑,牛皮剑鞘早已磨损不堪,但完好冷冽的剑身,表明他对伙伴的珍惜。

“昨夜,那帮蛆虫的窝被人放火烧了,真是个好消息。”

“对,感谢上帝!咱得喝杯酒庆贺一下。”

中年侍者捧来了两桶黑麦酒,索恩的消失让他重获老板的信任。

“伙计们,这两桶酒,基斯老爹请客!”

一时间,酒馆变得喧闹杂乱。

“叮!叮叮!……”

哨兵敲响了箭塔上的铜钟,他看见一支全副武装的骑队,他们离这里还有不到两公里。

守城的士卒的目光,不约而同看向了自己的水壶,护卫长说圣水能对付恶魔,只要一滴圣水就能放倒凶恶的怪物。

现在,他们每个人都有半壶圣水,这可是从镇上的教堂买来的。据说,男爵大人为此花了很多银币。

要是让张齐知道,恐怕会笑死,一个破烂的教堂能收集多少圣水?连信仰都不坚定的伪善者能给圣水赐福?恐怕这“圣水”里掺了不少其他东西吧。

此刻,士卒们念念不忘的男爵大人,此刻才睡醒。

山姆揉了揉昏沉的脑袋,看着一旁熟睡的侍女,心头升起一阵无名之火,那个红衣舞女消失了,这个小镇居然还有自己得不到的东西。

房间里传出的声音,告诉守在门口的管家:男爵大人又开始工作了。

……

骑士们很好的掩饰了眼中的不屑,看在同为战士的份上,扯出一个虚伪的笑容,右手不经意的抓着剑柄。

一群经过简单训练,连肉都吃不起的民兵,哪里见过这样的骑士,城堡里的那十来匹驽马,跟眼前的高头骏马比起来,简直就像猪圈里的猪猡。

这分明是一群贵族老爷呐!

“老爷们,我们是山姆男爵手下的卫士,欢迎进城,我来带路。”小队长露出谦卑的笑容。

男爵的命令?一个笑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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