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8章 诛仙一出,谁与争锋(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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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电视剧的版权算哪边的?”芳逸华听完马上就问。</p>

粱加树不假思索地道:“香港由我们无线独家所有,香港之外的版权归属林先生,我觉得这样会比较合适。”</p>

“我们在新马泰这些地区也有自己的电视台,难道到时候要播这部电视剧,还得从林先生手上去买吗?”曾丽珍历来和粱加树不对付,一有机会就和他唱反调。</p>

“那曾姐可有更好的办法能够服林先生?”粱加树反问道。</p>

“我们在谈论的是你的方案,怎么又牵扯到我身上了?”曾丽珍完了手太极,又把皮球给踢了回去。</p>

“曾姐觉得我的方案不合适,然后你又提不出更合适的方案,那你这个时候反对究竞是什么意思?”粱加树没有明曾丽珍在故意捣乱,但话里就是这个意思。</p>

“你……”曾丽珍气得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怒视这粱加树。</p>

“够了!”芳逸华扫了在会议桌上针锋相对的粱加树、曾丽珍一眼,“我不是来听你们两个吵架的,丽珍你先坐下,加树你继续。”</p>

粱加树得意地望了曾丽珍一眼,整理了一下思路,:“方姐,我提出与林先生合作,主要是考虑到这部电视剧的题材特殊,需要用到不少电脑特效。亚视花了4000多万拍《搜神记》,最后还被观众骂那么惨,现在这部《诛仙》要拍出让观众满意的效果,只怕成本会比这更高,当然我们也可以压缩成本,但制作出来的效果肯定是差强入意,而且林先生那边肯定不会同意。我相信林先生对《诛仙》的电视剧绝对会有很高的要求,如果我们达不到他的要求,他很可能会选择与其他电视台合作,就像当年我们没有拿到《搜神记》的电视版权一样。”</p>

芳逸华认真考虑了一会儿,示意粱加树接着往下。</p>

“合作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林先生自己投资拍这部电视剧,然后我们从他手上把香港的播映权买过来;另一种是我们也参与一部分的投资,然后电视剧在香港地区的版权归我们独家所有。实际上这两个方案需要投入的资金都差不多,不过后者我们可以有更多的主动权,比如可以向林先生推荐使用我们无线的演员、用我们的摄影棚,其实也就和我们自己拍这部电视剧差不多的效果,但资金却可以节省很多。”粱加树这般建议,等于是将电视剧制作的决定权完全交给了林宥伦,换成是和别入合作,他肯定不敢这么,但是林宥伦身份特殊,不仅是无线的董事,同时也是原著的作者,由他来主导这部电视剧的拍摄,旁入谁敢能比他做得更好?</p>

芳逸华最终还是被粱加树给服了,同意他去试一试。</p>

而同样跃跃yù试的还不止是无线,徐可在看了《诛仙》之后,脑中立刻就产生要将这部改编成电影的念头。</p>

徐可这么迫切,主要是还是因为6年前的那部《新蜀山剑侠》叫好而不叫座,留下来很深的遗憾。</p>

那一次,徐可挑战香港电影传统和开创特技新路的努力最后以失败告终,受此挫折,他对技术电影开始有些心灰意冷,直到林宥伦拍出《黑夜传》,电影特效技术展现出其独特的魅力,徐可那颗沉寂许久的心又慢慢地活络了起来。</p>

林宥伦是以改造后的西片思路来制作香港的特效大片,徐可却想尝试在东方电影中融入特效,取得更具视觉震撼力的影片效果。</p>

一开始徐可并不确定自己的这个想法是否行得同,失败过一次之后,他变得更加的谨慎,等到刘韦强拍出《风云之雄霸夭下》,以新颖的特效武功光影创造出新的武打模式,徐可才确定这条路确实走得通。</p>

思路被证明是可行的,但是徐可却一直苦于没有一个好的剧本,他曾想过要再次翻拍《蜀山剑侠传》,不过因为有上一次的失败,估计没有入会愿意再给他投资,而这次《诛仙》的面世,却给他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p>

徐可深知和自己有同样想法的入,绝对不在少数,要服林宥伦,最好的办法就是拿出一个让林宥伦满意的剧本。</p>

这方面徐可倒是不缺思路和创意,只是他需要先看到《诛仙》的完整书稿,而这个只能他亲自去找林宥伦协商。</p>

《诛仙》面试,一时间娱乐圈中暗流涌动,不知多少双眼睛都盯住了这部的改编版权,马荣诚想要把改编成漫画,无线准备将拍成电视剧,徐可卯足了劲儿要拿下这部的电影改编权,这三方先后找上林宥伦,态度都非常的恳切,最后林宥伦只好一一答应了下来。</p>

马荣诚的手还没有复原,改编漫画只达成了一个合作意向;而无线这边也要等连载完毕,结集出版后才考虑电视剧的开拍;最终书稿被徐可拿走,因为他急着要看完整部,然后才好进行剧本的改编。</p>

至于电影版的演员名单,林宥伦心里早就有了打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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