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李鸿章的三策(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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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恭亲王马上就回信了,他说此是国家之事,自己是赋闲之人不好多说,但是他带来的口信是让太后听一下直隶总督李鸿章的意见。

太后心中说道,你这是不说话吗?让我去问李鸿章,那李鸿章有个不愿意嘛,他恨不能马上见到那个李振华呢。

圣上的旨意到了天津,李鸿章看了以后,他没有犹豫,马上就对太后和皇上说了几点意见,意思是李振华到山东的好处。

一、李振华在云南是天高皇帝远不好管理,他要是到北方来了,不就好管理了吗?其二、既然可以使国库增加收入何乐而不为呢?三、李振华要在山东种地,可以使北洋水师的侧翼有了良好的保障,因为他是一个懂军事的人,不会对国家不利的。根据以上几点,对于李振华的要求要尽可能的满足他,可以让他五年内不拿粮食,等到他有了收成以后再和他要。李鸿章冠冕堂皇的三条理由,唯独没有说出他自己的想法,那就是如果有了他在山东,自己的威海就会安全多了,要知道那里与日本可是一衣带水的啊。

看了李鸿章的奏折,太后心中说道:“那个李中堂看问题就是和别人不一样啊,他的说法应该是最好的了。”

于是太后和皇上决定,马上颁旨:“……对于额驸和格格所要求黄河口土地之事,照准,让额驸在五年内可以不用上交银子,待以后有了收成,再作商议,格格和额驸现在也可以在京城居住,也可以在云南居住。”他们没有提山东,因为他们觉得李振华是不会在山东那块不毛之地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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