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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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咚,来自负面情绪100

叮咚,来自负面情绪100

从小说里回来的陈墨决定和庞榭去会一会云庄认识的朋友

森林边缘,一行三人,骑着马进了迷雾森林准备狩猎。

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三个人下了马,陈墨和庞榭的马系在树上,而闪电则任它自由自在地在林边玩耍。反正这是属于皇家的私人领地,很难想象会有谁来偷马。

至于闪电,就算把它放在闹市区,皇家领地上也没几个人有本事能制服它。

兰云和庞榭的箭术很不错,陈墨的箭术虽然差了点,却也超过了皇家普通弓箭手的水平。

因此三个人的收获还不错。三个人的猎物包括一只银兔,一只山猪,一只红狐,三只山鸡。时间已经有点晚了。

不过陈墨和庞榭都还不愿意回去,而以往这种时候往往是陈墨或庞榭劝兰云回家的。虽然猎物中有一只银兔,不过却是庞榭的猎物,而庞榭却连冰狼的影子还没见着呢。既然陈墨和庞榭都忘了提出该回去(不知道是真忘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才十七岁的兰云自然也就患上了选择性遗忘的毛病。

三个人的猎物名单虽然增加了,可是陈墨和庞榭都没有遇到他们想遇到的猎物。正在陈墨和庞榭越来越着急的时候,他们面前不到三米的地方突然出现了一个人,一个看起来有些古怪的人。

这个人的模样倒不奇怪,反而是特别普通的样子,普通到即使你盯着他看上一个小时,过一天后仍然未必能将他从人群中分分辨出来的地步。奇怪的是他的衣着,他的衣着是三个人从来没见过的款式。那位大叔走到三个人的面前,说出了一句让三个人非常吃惊的话:“你们谁愿意做我的主人?”三个人面面相觑。虽然庞榭已经十九岁了,而兰云才十七岁,但无论是从主从地位还是智力程度而言,这种状况还是应该由兰云来发言。

“大叔,你失忆了吗?”

奇怪的大叔摇摇头。“没有,我不是失忆了。而且按你们的说法,我还是个自由民。不过我需要一位主人,这是我存在的价值。”

三个人又是一阵迷惑。居然还有这样的人?不过如果这位奇怪的大叔说的是真话,他的确需要一位主人,那毫无疑问应该是云兰做他的主人。

对于这样可能是疯子的大叔,云兰有点迟疑不定。毕竟这样的事太奇怪了。不过如果大叔精神正常,具有高贵血统的皇族贵族多一位仆人也没什么大不了。

而如果大叔确实是疯子,顺着他的语气毕竟更安全些。虽然马迪尔是云兰的侍从,而且通过了骑士考试的第一步,现在已经是一位见习骑士了。

但奇怪大叔能够在三个人毫无知觉的情况突然出现在三个人的面前,这实在让三个人有些惊疑。这并不是说具有贵族血统及见习骑士身份的马迪尔胆量不够。恰恰相反,如果有支箭向云兰射过来,马迪尔会毫不犹豫地冲在云兰身前为他拦住,毕竟保护上位者的安全是骑士的信条之一。

可是一个突然出现在三人不到三米距离的奇怪大叔,实在是对三个人造成了相当大的震撼。冒没有必要的风险并非骑士的行为准则。云兰虽然现在还不是一位骑士,但他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位骑士。所以想了一会儿后,云兰说道:“好吧。既然你需要一位主人,而我又是此地领主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我想我有资格做你的主人。”

说完话,云兰警惕地望着奇怪大叔,观察他的表情。

“那么请进行认主仪式吧。我现在可以从你身上取出一滴血吗?”

“认主仪式?”三个人同时惊叫起来。人类之间是不需要认主仪式的,而这位奇怪大叔看起来明显是个人类。只不过传说中真正的魔族、神族(魔兽与神兽也被人类看作魔族、神族的一支,不过真正的魔族与神族是不承认的)倒是与人长得一样,而且这三个种族之间也确实有认主仪式这一说法。可一般来说都是人做魔或神的仆人,哪里听说过魔或神做人的仆人呢?

“你是魔还是神?”阿拉卡战战兢兢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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