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4章 第524 意外的情况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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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侯虎可是金侯军中的第一猛将,侯龙都没有受伤,侯虎居然吊着一个膀子,站在那里,精神都有些萎靡不振,这如何让他不惊讶呢?

金侯一听就火了,他眼睛又没有瞎,侯虎受伤,他难道看不见吗?

而他之所以现在还能够保持如此镇静,是因为,他现,站在侯龙三人身后的士兵,人数并没有减少多少。

这里所说的士兵人数,并不包括之前被金侯击败那支曹军辎重部队的四千多降兵,只是指的是他从下邳带来的一千徐州屯田兵。

金侯这小子会算,打眼一看就能估算出军队的大概人数,误差在十人之内。之前一仗中,阵亡的徐州兵只有七人,而受伤的人数较多,也不过二十人,这些人所受的伤势经过他的亲自治疗,不但活了下来,而且,都可以继续跟随部队行动。

这不,金侯刚才还看见十几个他亲自给对方缝合过伤口的伤兵呢?

现如今,经过金侯方才的估算,如今的这支军队士兵数,依然有一千出头。

气侯小勇在军中没有规矩,乱说话,金侯便下令道:“没规矩,这里是军营,不是家里,你小子瞎吵吵什么,来人,把这小子拉下去,杖责十,……不,五军棍!”

很快,金侯的亲兵从侯龙身后站出来,二话不说,将侯小勇这小子拽下马,当众扒了他的裤子,五军棍下去,这小子的屁股就开了花。

军中所有人都被这一幕给震住了,金侯治军严厉,大家早就亲自领教过,所以,并不意外。

而‘外人’曹兰看了之后,还算镇静地站着向金侯回答道:“启禀金牙门,事情是如此这般,……这般如此。”

听了曹兰的讲述,金侯这才明白事情的原委。

说起来,此事的‘罪魁祸’并不是侯龙或者侯虎,而是金侯自己,以及面前的这个曹兰。

先说曹兰的责任。

金侯和刘基走后,曹兰也立即离开了。

这是因为,金侯临走前给曹兰一个人任务,让他立即返回许都,随便杀了一个曹姓或者夏侯姓的男子,带着人口来见他。

这个任务就是后世一部电影的名字《投名状》。

杀与曹操有亲戚关系的男子,其实,这个任务也只是听上去有些困难罢了,真做起来,尤其是让曹兰这个原本就姓曹的人来做,其实并不难。

原因有二,

第一,金侯只是让曹兰去杀曹操认识的两姓男子,并不需要杀太出名的人。

第二,曹兰原本就姓曹,即便曹操不认识他,可曹洪哪一支的人却都认识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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