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0章 第1300 第三次长安会议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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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经过一个月的培训之后,便会被下派到各郡县,乃至乡下去,他们负担着经常性地在益州境内甄别各郡县境内的流动性人员,尤其是那些操持着外乡口音的人,亦或者进入到益州境内行商的外乡人。

金珏虽然与马腾、刘表和曹操敌对,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治下的商人到益州之外行商,亦或者益州之外的商人带着商队进入到益州境内行商。

实际上,自从金珏将刘璋赶出益州之后,益州境内商业氛围变得越来越浓厚了起来,究其原因,就在于金珏主动打破了各郡之间,乃至各县之间的商业关卡。

何为商业关卡呢?

其实,在古代,商人行商,在经过各州郡县的时候,地方官府往往都会对商人征收一定的税款,比如,个人或者商队进入县城之中,要交入城税。在东汉时期,地方上的世家或者豪强,往往也会参与到商业活动之中去,他们很多其实都是大中商人。

像东海糜家,那就是徐州境内的第一巨商了,而下邳陈家虽然是下邳国的第一世家,但也只能被归属到徐州境内的大商人范畴。

在本地行商的话,地方官员往往会跟糜家或者陈家这样的世家豪强、大中商人相互勾结在一起,使得官府无法从中收取到税赋。

在金珏治下,除了蜀郡张家之外,他基本上已经消灭到了益州境内九成以上的地方世家豪强或者大中商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促进益州境内的商业发展,金珏特别在境内颁布了一个全新的法律——商人法。

商人法规定,益州境内的商人,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税赋,在经商的过程中,凡是不超过一辆马车的,都会被归于小商人范畴。

小商人,每个月都必须在其原籍所在地,也就是这类商人经商的起始点,向当地的官府缴纳固定税赋,一辆车,十文钱,一条船,也是十文钱。

这其中,挑着担子的货郎或者城池附近种菜、收获之后会挑着菜进入到县城里卖菜的农人,这两类可以说是微商的半商人,金珏在商人法之中,并没有将之纳入到小商人的范畴之内。

商人法总的这种归类方法,可以说是大大减轻了到城池之中贩卖各种农产品的农人们的负担。当然,对于这些农人,也并不是所有费用都不收。

在商人法中,金珏特别规定,在益州境内,每一座县城里,不拘是东西南北哪一个方向,县主官都必须指定一个方向上的指定区域建造一座集市,每天进城贩卖农产品的农人都必须到集市当中贩卖他们带进城的农产品,当然,若是在占地方为比较大的城池,县主管或者郡主官都可以在城里建造更多的集市。

每个农人每天进入到集市,也都必须想集市官员缴纳一文钱到三文钱不等的税赋,名为市场管理费。

商人法做了特殊规定,在五年内,各郡一般县的县城,集市都只能收取每个农人一文钱的税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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