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五章 带程公子去相亲(第一更)(1 / 2)
汪孚林当年那手厨艺,完全都是在钱包和满足口舌之欲这两者的艰难平衡之间,一点一点练成的。§WWW.BIQUKU.LA§下馆子的性价比当然比不上自己做,而不做的结果就是没得吃,所以他也只好摒弃君子远庖厨的所谓传统,自己亲自下厨满足自己的嘴。尽管来到这个陌生世界的头几个月,他倒是没做饭,可在他看来,不论是松明山的汪七嫂,还是马家客栈的厨子,又或者是刘洪氏,做菜的手艺都还算中上,满足他那张刁钻的嘴就有些不够看了。
他之所以一直都忍着没下厨,那是因为他最擅长做的菜,无一例外都少不了一样必备的佐料,那就是辣椒!
也许是因为程老爷对汪孚林素来赏识,也许是因为觉得儿子交的这个朋友颇为仗义,尽管汪孚林折腾了两个菜之后,小厨房里那浓重的辣椒味让厨娘们望而却步,丫头们抱怨连天,但上头老太太和太太半句闲话没有,仆妇们也只能暗地犯嘀咕。至于程乃轩,当那一大盆豆腐,一大盆黄鳝摆在面前的时候,他下意识地先往后头闪了半步,随即才小心翼翼地问道:“你确定,这么红通通的,真能吃?”
“我已经很照顾你口味了,只是微辣而已。”
见程乃轩还在犹豫,汪孚林二话不说先给自己盛了两大勺的麻婆豆腐。一口下肚,他只觉得那种麻辣鲜香在口腔中完全散发了开来,那种难以名状的满足感,让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西红柿、玉米、花生、红薯、土豆等一系列美洲特色农产品全都给找全!且不说口味。后两种全都是备战备荒的好东西!
眼见汪孚林已经大快朵颐。程乃轩方才犹犹豫豫伸出了筷子,只是一小口,他就倒吸一口凉气,可那种说不出的刺激之后,回味却让他大为意动。他本来就是那种喜好新奇,很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的人,故而最初还只是浅尝辄止,很快就和汪孚林筷子打起了架。待到两人风卷残云一般把两个菜消灭干净,他方才满足地摸着肚子说:“从前我就没觉得吃这玩意有什么大不了的,最多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可今天却仿佛胃口大开似的!”
“你说对了,辣椒最大的功效,就是驱寒开胃祛湿。听说各种各样辣椒的辣度鲜度还各不相同……”
程乃轩对于功效之类的不太感兴趣,他更在意的是好吃。不等汪孚林把话说完,他就眉开眼笑地说:“看来吃上头,你的眼光还真是不错。咱们那林木轩最近风头正劲,多亏了你说动叶小姐亲自推介。这美人果和状元果卖得好极了!徐叔之前还怀疑这事情到底行不行,现如今见着我那叫一个客气。和从前看我爹面子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不过,就是这小胡桃全都是野生的,采摘收上来不太方便,而且外头如今已经有别人家在收了。”
“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个先来后到的时间差。我们唯一的优势在于,衣香社那些大小姐们全都认准了林木轩的美人果才是正品。这些大户人家不会在乎钱,在乎的是面子,难道因为那区区一丁点钱的差价,就让人质疑自家的实力?”汪孚林想当初就觉得林木轩这名字实在是太风雅,可现在他不得不承认,风雅这东西还是很有作用的,“对了,那些街头小推车呢?”
“一包一包虽说卖不出大价钱,可因为美人果和状元果那么红红火火,也有不少人买去尝鲜。只不过价钱太贱,加在一起也及不上林木轩一个零头。不过就因为卖得贱,有人买了过去冒充卖,可因为一个放盐,一个不放盐,再加上一个是拣选过的,一个是没挑过的,差别大,除非真贪便宜的,否则怎也不至于出问题。”
说到这里,程大公子伸出一个巴掌,兴奋地在汪孚林面前晃了两下:“林木轩这些干果,五天之内净赚五十两!”
虽说这和盐商们日进斗金的大手笔相比,只不过一个区区微不足道的数字,但对于投入而言,仍然相当可观。所以,汪孚林眼看程大公子在那抠着手指头算一个月多少,一年多少,他不禁干咳一声说:“怎么样,我这吃货想的行当,应该还不错吧?既然如此,我打算开个专卖辣椒菜的馆子,你要不要也掺和一脚?”
“那还用说!”
程乃轩兴奋地一拍巴掌,可紧跟着,他就皱了皱眉头:“话说,比起这些一本万利的生意来,义店就真的是亏本赚吆喝,而且占用资金太大。我那私房钱投进去倒无所谓,可我就弄不懂你了,这些小成本高产出的事情不做,非得折腾这种容易引来别人针对和反弹的东西干嘛?”
“我问你,你爹生意已经做得很大了,可是,两淮盐运使司要决定什么事,你爹说得上话吗?”
“大概,能说得上一两句,毕竟爹在盐商当中也算一号人物。”
“人一定要吃饭,喝水,吃盐,这种东西是必需品,至于其他的,那是可有可无的。比如说小胡桃,比如说辣椒。这些东西,用来赚点小钱甚至大钱,都可以,但要作为可以主导的大本钱,那就很难了。义店从现在看来,赔本赚吆喝,而且占用的资金大,但被乡民们赎回又卖给别的米行粮店这一闹,占用的资金反而不多了。借用这样一个看上去有些畸形的店,我并不仅仅是打算向那些粮商展示一下力量,而是用来商鞅立木,让人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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