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永恒代言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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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吐槽了下,方熹看看小兰,意思是“然后呢?”

“我之前联系过林先生,但是他认为虽然他是华夏区的赛事代理,但是这里毕竟是鸿翼游戏的大本营,他不好越俎代庖。”小兰如是回答。

“呵呵”心里嘲笑一声,方熹觉得多半是因为林荣昶怕麻烦。

自己上次听到消息据说是现在林荣昶因为拿到了永恒赛事事务的关系,已经和林氏企业分家了,现在和他老爹谁都瞧不起谁的时候,所以林大少的人际关系也算是受到重创,估摸着是找到大牌明星难,并且怕倒时候自己不满意再迁怒他,所以就干脆踢皮球。

但实际上方老板压根就不在乎这些啊,无所谓的问小兰道:

“你觉得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小兰尴尬一笑道:“实际上,恰好有,而且还主动联系我们了。”

“是谁?”方熹有点好奇。

小兰拿出手机划到微博,点了两下翻到一条新闻递到了方熹面前。

一条娱乐新闻,不过这条娱乐新闻将一个唱歌的巨星和鸿翼联系到了一起:

#网瘾少年周拓海通宵打游戏#

“他主动联系的我们?”将手机递还给小兰,方熹好奇的问道。

“是的,而且其实他今天已经来我们公司了。”小兰尴尬一笑:“这事儿是柳海柳总监拍板的,我本来想说的,不过忘了。”说罢小兰还吐吐舌头。

方熹则无所谓:“他们现在在哪儿?我去看看。”

对于网络游戏的代言人,方熹一直不是很放在心上,游戏的重点是好不好玩,就算在次一级,那也是要看和朋友一起好不好玩,明星代言什么的,说真的用处真的不太大。

也就是欧美那边一开始就将游戏划分为商品,既然是商品,那么为了卖的更好肯定是需要代言人的,所以他们也算是一脉相承下来了。

但是实际上,游戏的商品属性算不上很明显,商品是因为有大量的竞争对手,同样一块肥皂,虽然说的有好有坏,但实际上市面上卖的,你买回去,百分之八十的牌子用起来区别是不大的,所以这时候代言人对于消费者的消费导向有影响,但是说到游戏上嘛……

还是说为方熹前面要求的MOBA垄断,既然都垄断了,想玩MOBA的肯定就只能选择永恒了,因为又没有替代,有没有代言人区别吗?

不过既然柳海都定下了方熹自然不会说什么,虽然代言人帮助不大,但是往好处想的话,玩家提升自豪感,官方宣传起来更加正式,好像也挺好?

至于周拓海嘛……音乐人,导演,魔术师,多重身份兼职,但是还是唱歌和创作更厉害一点,据说赛车玩的也不错,在华夏区知名度很高,鸿翼虽然现在家大业大,但是能主动遇到这么个代言人,毫无疑问的意外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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