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我(三)(1 / 2)

加入书签

 (我删了前面的一句话,【我曾经在马戏团里干过几天杂货】这句,虽然是个小毛病,但是会和第一章的自述匹配不上,啧啧,我真是个严谨的人。)

就像是我所想的那样。

枪,金钱,黑夜,还有焰火,这些东西能够遮蔽人们的眼睛,但是当阳光再次升起时,人们就会被另一种东西所遮蔽。

而这座城市,就像是一个劣心的粉刷匠一样,一层一层的,将人们的心覆盖上重复又重复的颜色,而它真正地样子,早就被忘却了。

不管怎么样,这疯狂终究还是过去了,警察们疏散了群众,很多参与枪击和抢银行的人被抓了起来,混乱的街道被清理干净,大道被临时护栏围了起来,警局,还有韦恩大厦开始了重建。

这一切,都发生在几天之内。整个城市全都恢复了原貌,没有人因为那一晚的狂欢真正的陷入疯狂,事实上,那晚就好像是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一样。

哦,不对,好像是有一个人疯掉了,据说那是个喜欢夜里到处暴力执法的疯子,穿着黑色的斗篷,在房顶上乱飞。

不过我没心思关注疯子我要关注的,是我的新工作。

一个马戏团的杂工。

其实我本来是想找一个更加合适点的工作,比如一个售货员,或者是停车场的什么职位,但是没办法,因为提前交收房租的原因,家里已经一点钱都没有了,我只能用这种每日结算的工作,来维持食物的供应,这个时候,我总不能让洁妮饿着。

而马戏团里的工作,说实在的糟透了。

首先,那里真的有马,而且,马还会拉屎如你所想,马戏团的人肯定不会让那些裹着草叶的粪蛋堆在地上,好吧,接下来就是我的活了,我得把那些散发着恶臭的草团子铲到一个麻袋里,然后扔到很远很远的地方,这一路上,我只能用双手抬着它们,尽量不让里面淌出的东西蹭到我的身上

所以,我是在用马屁股里拉出的东西来换取我的面包么真是可笑。

“真是可笑。”

这是我最近最常说的一句话了,因为,我除了铲马粪,还得给那些看马戏的人讲笑话,好让表演不那么冷场,而在我每一个根本不好笑的笑话结尾,我总是会加上这么一个词,好来证明我刚刚说的那一段话是一个笑话,而不是我自己的胡言乱语。

我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还有心思来看马戏,就在几天前,这个城市刚刚经历了一场暴乱,难道他们都忘记了么?

真是疯了。

但是不管怎样,除了每天都和马粪打交道之外,我总算是有了一个收入来源,这让我的生活勉强又步入了正规。

而这一切都在洁妮生日的前一天

结束了!

“你不能这样!”我对着面前的那个精瘦的混蛋说着,他是这个马戏团的班头,也是每天给我工资的人。

“对不起,但是我们已经不能再雇佣你了。”

“为什么?”我问着,努力的让自己不显得恐慌:“那些马粪我明明清理的很干净,哦,是因为我的笑话么?好吧,我可以再多学几个,我可以去买一本书,或者,我可以把我的嘴唇涂的红一点,那样就能让我更像一个小丑所有人都喜欢小丑,你知道的。”

“不,不是因为这些。”班头打断了我的话:“我们的马戏团已经没有钱再去雇佣你了,事实上,我们已经快经营不下去了。”

“不可能,明明还有顾客好吧,咱们没有多少顾客,不过我每天只需要4美分”

“对不起。”

这是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然后,他便完全无视了我,不论我怎么诉求,他都没有再理我。

那个时候,我在他的眼里,看到了和菲丽太太差不多的神情。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