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丛林夜语(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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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乐乐“哇~”地一声大哭起来,虽然她并没看见下扑的豹子,但光是看着夏曦朝她开枪,就把她吓傻了。

这会儿再被夏曦一打,情绪立马控制不住了。她原本就是想和夏曦开个玩笑,想看看自己失踪后,这位夏叔叔会有什么反应,结果却惹来一顿惊吓,心里顿时委屈到了极点。

“你怎么这么不懂事,乱跑什么?叫你你也不回,再敢这么做,下次我就不找你了,就把你一个人丢在山里喂野兽……”

“呜~坏蛋,呜~我要找我爸爸,你们都是坏蛋……呜……你们谁都不喜欢我……”小乐乐在夏曦身上又踢又抓,像个野蛮的小兽。

夏曦骂完,也不顾她挣扎,直接一手把乐乐挟夹在胳膊下,弯腰捡起了那只被她故意丢下的粉色运动鞋,返回了之前的聚集地。

空地上,兰若早已返回,刚才的枪声,让她顾不得继续狩猎,直接拎着东西循声找来,这会儿她看着夏曦怀里又蹬又叫的乐乐,愕然问道

“你们,被袭击?”

“嗯,差点!就这孩子闹的恶作剧,引来一头花豹,被我开枪打跑了。”

“不是我引来的,你瞎说……呜……你瞎说,你是坏蛋……我让阿姨打死你……呜……打死你这个坏蛋……呜……”

夏曦一听,心里是又好笑又可气。敢情在小家伙心里,这疯娘们才是她的最大靠山,兼作她的终极武器!

常言道的真是一点没错。想来自己早已被小丫头发了好人卡,自然也就沦为了可以被她骑在头上,肆意欺负的对象。

这不,夏曦刚把乐乐放到地上,小家伙就立刻窜到了兰若身后,露出个大花脸,恶狠狠地朝夏曦呲牙示威。

不过这样一来,反倒让两人的关系不再那么空洞,一切都变的真实起来,而夏曦也更加有了为人父母的感觉。

夏曦无奈地摇了摇头,把手里的小粉鞋,往兰若身旁一放,便兀自转身,去了之前捡柴火的地方,把扔在那边的干柴,和20多个野山菌,一起拿了回来。

然后他便开始着手料理兰若狩猎回来的野味。

这次狩猎的成果颇丰,打了一只野兔,一只山鸡。本来兰若还想帮忙,不过被夏曦善意拒绝了,让她看好乐乐就行。

见他这么说,兰若也乐得轻松,坐在地上和乐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对于烹制野味,夏曦还是颇有经验的,主要是小时候他和高强、安歌三人,没少捉人鸡鸭拿来填肚。时间久了,三人的口味变得越来越刁钻,烹制手法自然也就水涨船高了。

其实说到烹煮,在夏曦看来,无非就是控制火候,合理调协食材的味道,再加上拿捏其熟化的程度。

而孔夫子在《大学》开篇所讲的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也。

这番话用在烹煮上,也是极为恰当的,因为除了度的把控之外,处理食物的先后顺序,也正是食物最终美味与否的关键。

因此夏曦并不着急点火烧烤,他先是在地上挖了个洞,然后把山鸡掏去内脏后,将兰若挑出来的蘑菇填塞进内膛,用来吸收腥味,增添鲜香;接着又用芭蕉叶把鸡裹好,也不去毛,直接埋在了刚挖好的土洞里,重培新土后,才开始在上面架柴生火。

等火势渐旺后,夏曦把兔子整只剥皮去脏,用两只树杈分别插上皮毛和兔身,在火上小心的把表面血水收干;其后,用内里烘干的皮毛重新包裹切块的兔肉,同时还扔进几个蘑菇,并用撕成细缕的树皮缝合开口,架在火上翻滚炙烤。

兔肉原本就没多少脂肪,直接烘烤,容易发硬,这样处理后的兔肉,能有效锁住水分,令其鲜嫩多汁,吃的时候才不会干柴难啃。

一个小时后,整片空地香气四溢。顿时让吃了多天野果的三人垂涎欲滴,各自的肚子里的馋虫争先恐后地鸣叫起来。

兰若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有趣的做法。虽然没有盐和其他调味料,但一口下去,那味道简直是从她出生到现在,吃过最美味的食物,没有之一。

小乐乐更是完全抛弃了之前的“仇怨”,大口大口地撕咬着。原本她一个兔腿下肚,就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可等那只山鸡出炉的时候,乐乐后悔的眼泪都要掉出来了,竟又硬生生啃了个鸡腿,才算了事。

这会儿她躺在兰若腿上,腆着圆滚滚的小肚子直哼哼。

明月当空,柴薪火旺。没过多久,乐乐便开始昏昏欲睡,不过她又吵吵着要听故事,但拒绝夏曦讲,非要兰若讲给她听。

兰若被逼得没办法,便操着半生不熟的炎夏话,开始给她讲起了故事

“从前,有一位大师,两只脚,得了病,就吩咐两位徒弟,每人,一只脚,给他按摩。

两个徒弟,都想讨好大师,所以相互,有了嫉妒心。

有一天,大徒弟外出,二徒弟就把大徒弟,负责的腿,用石头砸断。

大徒弟,回来一看,十分愤怒,又把二徒弟负责的腿砸断。

结果,大师,两条腿,全部砸断。”

“……”

“……”

“哈哈哈……”

“哈哈……啊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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