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七章 老实的夯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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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叶惊阑想到刚才戏弄卿萝,这种让人拿捏不住的答案才最是磨人。

就和猫爪碰在心尖尖上,有意无意的撩拨,不禁使人顾虑,是拂开还是制住,轻轻拂开会带起浅浅的酥痒,制住又担心猫爪忽然伸出了指甲,嵌进手心或是心上。

但析墨不是卿萝,不会顺着叶惊阑的话追问。

析墨行走在满地碎瓷上,如踏青一般,悠闲自得。

款款落坐在叶惊阑的对面。

“请给我一杯粗茶。”析墨招来金不换,礼貌地诉说着他的需求。

析墨趁着金不换哈腰在身前时,悄悄地将一块银子塞在他掌心。

金不换眼睛一亮,忙不迭地点头,“公子稍等片刻,我去去就来。”

这种狗腿子的行径难道不是店小二常有的做派?

有一种被挖墙脚的感觉打心底腾起。

这哪是什么金不换,分明是一句话就换了的。

叶惊阑在想,平素是否待金不换太过苛求,以致于这只骚狐狸对他笑一笑,问个好便将正主儿忘在十万八千里外了。他下次要不要也对金不换笑一笑再提一些要求?这样是不是更能让人满心欢喜地接受?

“叶大人?”析墨望着想得出神的叶惊阑,轻声唤道。

云岫发着愣,在无名岛上的时候,叶惊阑好似也唤过自己“软软”?

看来她的直觉没有错,当真是旧相识。

想要走出暗室,却听见叶惊阑的一句话。

“当然没有。”他断然地回答。

云岫顿住脚步,是这个扶疏公子有什么问题吗?叶惊阑矢口否认的用意是什么?

金不换的茶水捧了上来,收了银钱办事自然快。

速度快的惊人,质量可就不保证了。

随手抓一撮茶叶,往杯子里一塞,冲上半温的水,盖儿一放,齐活儿了。

他舔舔嘴为析墨介绍道“这是新茶,扶疏公子你要细细品味才行。”

析墨不动声色地呷一口,依旧是带着暖意的笑,赞道“叶大人家的茶叶随意冲泡出来也是人间绝味。”

金不换的手贴在裤缝上比划了一个小动作,叶惊阑瞬间会意。

“公子喜欢,是我的荣幸。”

半温半凉的水泡茶?能喝出个什么味儿来?

“我已多日未见大人,自上次一别,大人不仅改了名儿,换了仆从,还偏好上了乔装打扮……”析墨平而缓地说着。

析墨能找到这里来,自然是识破了他的假身份,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叶惊阑也不想隐瞒。

“我现在称你为叶大人顺合你心意一些,还是继续唤栈渡公子?”

“名字不过一个代号,你既然知道是我,又何必在意我的姓名,你认为哪种叫法称心顺意一些便由得那种叫法吧。”叶惊阑轻笑一声,“你早就知道我的身份,还同我演了这么久,实在是难为你了。”

“只因你行走江湖时还是以真面目示人,我刚巧就认出了。”析墨端起茶杯,久久未喝。

“你曾去过盛京?”叶惊阑思虑一阵,自己已是多年未出盛京,若是一眼便认出了自己的人,定是有到过皇都。

“年节。”析墨毫不掩饰地答道,他确实是在年节时去到过盛京,恰好遇上了驶出巍峨宫殿的女帝銮驾,更是恰好就瞧见了这个从青云之端走下的放浪不羁的男子。

“难怪。”叶惊阑暗自叹息,那时候为了贪那一口绫罗春出府,也怪不得别人一眼就认出了自己。

“年节时候的叶大人,谪仙风姿,我于万千人中只看见了你,想忘也忘不掉。”析墨搁下茶杯,看进他的眼,还是那一双似笑非笑桃花眼啊,他这张“被毁”的脸丝毫不影响整体气度,怪不得龙椅上的女人为他着了魔,从争储君之位时就惦记上了他,到如今江山在握还是未能有以锦绣河山作情定之物,迎来盛世大嫁的机会……说不得世间痴情女子撞上感情二字就变得愚钝,说不得百炼钢不愿化作绕指柔,恩恩怨怨皆源于情劫。

叶惊阑眯起眼似在仔细回忆年节,“那日我本不该出府,只怪金不换与我说安乐街的酒肆有刚挖出来的上好绫罗春,我就贪了那一口杯中之物,想不到竟成了身份败露的原罪。”

“或许是天定的缘分,叶大人是寻酒,而我是去寻人。”

“噢?寻人?”叶惊阑摸摸下巴,析墨会眼巴巴地在年节之时去熙熙攘攘的安乐街寻一个不重要的人?不用过脑子也知道他的话里提起的这个人很是要紧。

“舍妹,贪玩异常,一遇上热闹便跑得没影儿了,只得挨个儿铺子去寻,幸而在看见叶大人的时候就找到她了,而后将她带回家中严加看管,之后在家老实地读了几本诗词,没读出什么名堂,倒也让人安心。只是前些日子留了张字条说要行走江湖,然后就失了许久的音讯,至今未归。”析墨惋惜地说道。

析墨的妹妹?

叶惊阑不再追问,析墨眼中泛着温情的光,或许真是在找寻淘气的妹妹。

“蒙歌在屋顶上晒太阳,因故家中只有金不换一人伺候。”叶惊阑在为析墨方才提及的“换仆从”之事解释,他不知自己为何要给这只狡诈的狐狸说道这个,兴许是在讲给另一个人听吧,尽管那人对蒙歌被蒙络伤了腰的事一清二楚。

“蒙氏兄妹得遇你,是上天赐予他们的福泽。”

“公子言重了。”叶惊阑自嘲地笑笑,“他们俩还不如转投公子麾下,跟着公子吃香喝辣,好过随我风餐露宿,衣食堪忧。”

“江湖就是江湖,栉风沐雨是寻常,刀光剑影乃家常便饭,兄妹俩被你当做亲弟妹相待,说起来你并未亏待他们。”析墨一分不减的笑意在说起蒙歌兄妹俩之时又加深了些。这一抹江湖的温度,着实令人艳羡。

“公子抬举我了。”叶惊阑摇摇头,“公子麾下的能人领的月钱可不少,且日日鸣钟鼓,食珍馐,夜夜笙歌、长醉。你却言说我未曾亏待他们,我只当你是在戏说。”

“银钱为身外之物,弥足珍贵的是投入的情感。”

“这种可有可无的东西怎能比得上能使人活命的银钱?多数人都愿为五斗米折腰,有风骨的人从来都是极少数。如此般看来,公子不仅逃命的功夫一流,讲笑话的本事也是一流。”叶惊阑嗤笑道。

“暂且将这话搁在一旁。你还未给我个‘扶疏公子穿艳裙登无名岛勾引岛主,无名岛岛主抵死不从竟被他以性命威胁逼迫,最终成就一对神仙眷侣’这个舆情的解释。”

叶惊阑“噗嗤”一笑,这些传话的人果然个个都是人才,他不过是让蒙歌早早地把“扶疏公子突然化作美娇娘”这事给宣扬出去,真正将这些编成夺人耳目的茶余饭后谈资的还是闲着无事的平头百姓,他们最大的长处便是可以在谈论过程中越说越离谱。

“你应是知晓所有事都在口口相传之间很容易走了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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