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我有一个想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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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柳笛为首的一千七百多人队伍正坐在大货车车厢内思考人生。

“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要到哪里去?”

依稀记得,几个月前,他还只是a市东城内的一个混混而已。甚至总的来说,他只能算半个混混,因为外围成员一般连打架的时候都是凑数的。每天浑浑噩噩就是过着得过且过的日子。

但就是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他先是被人带进东城空地那边折磨了一两个月,然后一个年轻人突然出现,给他们弄了一顿极好的伙食之后他们就被送到了正规的军营。

偏偏那一个月的军营生活让他感觉到生不如死。

如今坐在货车上,他都感觉精神有些恍惚,不知迎接自己等人的将是什么样的未来。

他曾经想过反抗,在北雄军营里的一个月,他试过罢训,结果就是他被老兵们揍了一顿,然后连饭都不给吃。

第二天他还是不服输,即使饿得快死的样子,军营那边依旧没有管他。

但终究在当天晚上,他被饭菜的香味搞到忍不住了。

结果却是依旧被老兵放倒。按照对方的意思是,不遵守军营的规则就不能吃饭。

最终,他被训练的服服帖帖的,甚至看见那些老兵心里就犯怵。

不止是他,几火车的这些人都造成了同样的心理阴影,只不过面积可能有些不同而已。

大货车行走了一天一夜之后,最终到达了目的地。

周围一片荒凉,当他能够认出来,这里应该也是某个军营。

本来柳笛只是以为自己是从江北军营调往另外一个军营而已。但是随后,他看到在迎接他们的人当中有两个熟悉的面孔。

尤其是那个受伤扎着绷带的那一位!

“扑街,我砍死你!”

看见秦风的时候,柳笛冲在最前面,因为他记得,就是面前这个人导致他被送去非洲,不对,是送去军营。

而除了柳笛之外,其他那一千多人看到秦风也眼红。

他们原本是混混,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但是进过一个月的训练之后,他们对于一件事情是出奇统一的。那就是要杀死秦风这个混蛋!

是的没错,他是要打死这家伙。

“不错不错,这些年轻人都挺有活力的。”秦风忍不住赞叹。

当然,这种时候他是不需要出手的,因为有钟发挡在面前。

“钟发教官,你为什么要护着这个王八蛋!”

由于柳笛等人是没配备武器的,所以他们只有赤手空拳,想要放倒钟发那是不存在的。

甚至冲在最前面的那一百多人很快就被钟发放倒了。

只不过钟发面对的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些混混,虽说这些人也挡不住钟发的一两招,但是相对的,他也

没办法将人全部阻拦。

这就有不少人能够腾出空间冲向秦风。

你以为秦风这时候会和这些人扭打在一起吗?

不存在的,他很干脆地躲在穆山身后。而穆山身边站着的,可是一个警卫连,这些人可全都配备冲锋枪等武器的。

“全员准备!”

唰——咔咔!

警卫连所有成员举起手中的枪械瞄准冲锋的那伙人。

虽然这些混混看到秦风的时候红眼了,但是他们还有理智,知道在自己面前的是冲锋枪。一旦开枪扫射的话,他们多少人都不够死的。

一个急刹车,无数混混新兵全部倒在地上。

看到这一幕,秦风再次感慨,“很有活力的年轻人!”

然而穆山就有些忍不住了,这货装哔的功力有些厉害啊!

“我说秦风啊,你不是说这些都是你训练出来的人么?怎么都这么仇恨你啊?”

“不,这是爱的力量!你看,你们军营当中还能找到这么有活力的成员吗?我相信,经过炮火的洗礼之后,他们这些人都是一等一的好兵。”

炮火?

由于秦风说话的时候并没有避讳这些新兵的意思。如今柳笛即使倒在地上,也清清楚楚听到炮火两个字。

这下他有些怂了。

虽然看到秦风的时候能够摆出一副拼命的神态来,但终究他只是一个怕死的混混。如果真的被扔上战场,他真的不敢保证说自己能够不做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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