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四章想藏娇的陈阿娇(十五)(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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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 这样一想,这个小蠢蛋听不懂也很正常。刘彻瞬间安慰好自己了。 都说夏虫不可语冰,井蛙不可语海,混不吝素有恶名的二世祖又如何与他相提并论。 “煞笔!” 刘彻高高在上的态度,让小明同学越发鄙夷。 就这点儿眼界,这点儿心胸,那里有脸藏阿姐。 小明同学发誓,自今日起他有了新的人生目标,那就是打倒万恶的刘彻势力,捍卫阿姐至高无上的荣誉和自由。 “哼!” “一个破屋子而已,你以为阿姐稀罕?” 刘明对着刘彻翻了个白眼,扬长而去,临走前还踹了一脚树,树上的积雪哗的一声落了刘彻一身。 怂啥,现在有皇祖母和阿姐护着他,等以后,他就会有自保之力护着阿姐,同样不需要怂。 刘彻看着刘明扬长而去的背影,抖抖身上的雪,轻蔑的笑了笑,一个破屋子?那也是只有帝王能给的。 无论如何,他都是太子的最佳人选,陈阿娇也只会是他的太子妃。 至于刘明,一个小小的藩王之子,等他上位后,总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掉,也许削藩也不在话下。 刘彻始终坚信他是一个天生的王者,否则也不会在馆陶公主问出那个问题后他下意识说出那句话。 这是独属于他的,与生俱来的政治敏锐度。 …… …… “挑衅完了?” 笙歌递给刘明一块儿温热的帕子擦手,打着哈欠问道。 “我没有……” 刘明连连证明清白,他是那种挑衅的人吗?他可爱乖巧贴心,是阿姐最忠实的小跟班。 “阿姐,我就是想让他欣赏下腊梅,我怕他是个俗人欣赏不来。” “好吧,其实我想教他做人,我新从夫子那里学了一个词,有教无类,我琢磨着,应该就是教他做人的时候管他是什么东西什么身份的意思。” “阿姐,我喜欢那个夫子……” 在笙歌湿漉漉眼睛的注视下,刘明坦白了。 没有人能对着阿姐这双眼睛撒谎,吓人的很。 笙歌忍俊不禁,困意消失的干干净净,不得不承认,她带出来的小萝卜头跟她的脑回路就是相似。 可不就是嘛,姑奶奶教你做人的时候还管你是什么东西。 “不错,不错。” “那不学礼,无以立呢?” 笙歌来了兴致,笑着问道。 “嗯……”刘明皱着眉头歪着脑袋想了半天,不太确信的开口“不好好学习礼貌待人,就把他打到无法站立?” 笙歌:(^O^) 孺子可教也,她喜欢。 不过,这份领悟能力怕是会让夫子头疼死。 “阿姐,我突然知道皇祖母为什么不喜欢儒家学说了,这是不是太简单粗暴了。” “可是,可是我又好喜欢。”刘明一边把腊梅插在花瓶里,一边深以为然的说道。 “咳咳,这个问题你还是留着明日偷偷问问夫子吧,你可一定要把你精辟独到的见解告诉夫子,指不定夫子一高兴,就能让你多休息几天。” “夫子嘛,都喜欢勤学好问聪明机敏的学生。” “阿姐相信你一定会成为夫子最得意的学生,阿姐看好你哦。” 笙歌起身,鼓励地拍了拍刘明的肩膀,使坏的建议道。 这小娃娃的性子太活络了些,胆子太大了些,还是给夫子创造条件好好拘一拘吧。 “嗯嗯。”被人卖了还帮忙数钱的刘明连连点头,他一定是最优秀的,然后亮瞎刘彻的狗眼睛。 …… “翁主,太后娘娘说有事与你相商。” “好,我这就去。” 就知道,换太子,已经被提上了日程。 “阿姐,必须得选吗?”小萝卜头刘明深深觉得自己怎么就不能一眨眼的功夫长大呢,长大之后,阿姐就不需要勉强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了。 “你说呢?”笙歌整理了下发饰和衣袖,施施然向外走去。 不就是选个未婚夫做太子?小事一桩,偏偏这个小萝卜头总觉得她是上刀山下火海,愁的眼睛都挤成一条儿缝了。 她该怎么告诉小萝卜头,要不是怕毁了这个世界,怕任务失败,她挥挥手就能拍碎一座山,稍微费点儿力气就能灭了整个世界,顺带还能把天道拉下来聊聊天。 她再也不是之前的那个她了,她有了自保的能力。 现在沉下心来悠悠然的以普通人的方式完成任务,何尝不是另一种的红尘修行。 偏生这些话她都不能对小萝卜头说,顶多对着那只石猴子嘟囔几句。 长乐宫正殿 “娇娇见过外祖母。”笙歌福了福身,对着窦太后请安。 “娇娇,过来,做外祖母身边,外祖母有话问你。”窦太后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笑意盈盈的说道。 长江后浪推前浪,权柄终究是要交给新人手上的,但前提必须是她心甘情愿。 “娇娇,有了选择了吗?”窦太后揉着笙歌还带着几分潮意的头发,眯着眼睛,心中叹气。 娇娇终究不是当初那个一脸天真问她侍妾是什么的小女孩儿了。 此时的阿娇,可以端庄威仪,可以娇俏可爱,也不乏手段心智,三言两语便能收服让梁王府上上下下都头疼不已的混世小魔王。 明明,她该放心的啊。 这样的娇娇不会耽于情爱,不会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聪明清醒睿智,是再适合不过的接班人。可为什么她心中却不安呢。 陈阿娇,远比她以为的要优秀。 “母亲喜欢彻表弟。”笙歌感受到了窦太后的忌惮,所以人选只能说是馆陶公主选定。 嗯,她是个孝顺女儿,最大的优点就是听话。 “娇娇自己呢?”窦太后试探着问道。 “都可以。” “竟没有一人让娇娇欢喜吗?” “皇祖母是忘记了您让娇娇默写了近千遍的《氓》吗?字字句句,娇娇都刻进了脑子里,日日夜夜从不敢忘怀。” 之前窦太后生怕自己培养出一个恋爱脑,于是下了死命令让笙歌默写《氓》,然后每半月还得写一篇不重复的读后感。 她没变成恐婚就不错了,还欢喜? 欢喜啥? 要是当初的陈阿娇能得窦太后半分真传,也不至于落的那个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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