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摊牌了,我要考举人!(1 / 2)

加入书签

 一千零一夜,又名《天方夜谭》。

在顾鸣的前世,此书称得上是一本奇书,在全球范围影响很大。

其中有些故事可谓家喻户晓,比如阿拉丁神灯、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

内容大多与穷苦百姓有关,相当贴近生活。

顾鸣看了下所需积分,正好二十。

那就换这本。

他之所以换这本书出于几个方面的考虑。

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点:

其一:像这种具有域外风情的小说,必然会引起不少人的新奇感。

其二:字数不多,且每个故事都是独立的,届时可以单独制成连环画册。

既然书斋已经办起来了,顾鸣自然想经营的火热热的,方不负一番心血。

换好书之后,下意识点开任务界面……果然,主线任务刷新了。

[创作小说:一千零一夜]

[要求:完毕后印刷销售]

[注:条件不限]

[任务达成,视完成情况奖励相应经验值,并有机会获得随机奖励道具]

看完任务要求,顾鸣直有一种无力吐槽之感。

真要限定条件还好,至少有个小目标。

现在好了,直接来个条件不限,视情况奖励经验……狗系统越来越精。

当然,再吐槽任务还得接。

最初时,顾鸣还点赞了一番,认为这个系统比较人性化,没有别人家系统那些莫名其妙的惩罚。

比如限期没完成任务,小棍子便要短一寸之类。

后来方才知道,没有惩罚才是最强惩罚。

主线任务要是不接或是没完成,那就甭指望后续的新任务。

ZZZZzzzzzz@^@

碎碎念片刻,顾鸣下意识开始翻阅刚换的一千零一夜。

大略看了看,一些细节应该是作了修改,以便与当前世界背景更加贴合。

那就没啥好计较的了,开始创作!

嗯嗯!

摊开纸,取出不用蘸墨的小楷毛笔,略沉一口气,便开始笔走龙蛇……

这一写就是一个通宵。

直到天明时分方才收起毛笔,走到院中活动了一下筋骨。

“顾公子,县令大人让你去一趟县衙……。”

刚洗漱完毕,外面便来了一个衙役传话。

“哦,知道了!”

顾鸣应了一声,心里已然猜到定是为了昨晚的事。

果然,一到县衙内堂聂鸿书便用一种异样的眼神打量着他。

“咳,聂大人……”

“贤婿,这里没有旁人在,不必称什么大人。”

“嗯,不知岳父大人找小婿何事?”

“别装了吧?昨晚亏得你在,终于灭了那只害人的猫妖。

不过我倒有些奇怪,你到底用的是什么方法?

听衙役禀报说你用了一杆毛笔写写画画,口中叨叨几句就把猫妖给灭了?”

顾鸣应了一声:“没错,之前我也给小倩讲过,这是因为梦中受高人点化,悟到了一些除妖之术……”

对于这个说法,聂鸿书似信非信。

不过除此之外他也想不到什么缘由。

上次聂小倩的确和他提过,说顾鸣一个人解决了院中的闹鬼事件。

当时他认为只是一个巧合,这次却是一众衙役亲眼见证顾鸣除妖,那就没什么好怀疑的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