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废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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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清宫里的朱由检正在翻看首辅温体仁新上的奏本,内容是废除自太祖建国以来施行的户籍以及贱籍制度。

当然了,温阁老的奏本是在朱由检的授意下写就的。作为目前皇帝最为贴心的首辅,温阁老对朱由检的任何指令一向是奉若圭臬。尽管外界对他逢迎皇帝的举动恶评如潮,有的言官指斥他毫无原则,但温体仁仿若未闻、依然故我。在他的心中,身为臣子,在皇帝面前没有原则应该是最该坚持的原则。

朱由检之所以想废除大明现行的户籍制度,其原因跟他对大明的正史和野史都有所涉猎有关。在知道很多内情之后,来自后世的朱由检对大明的贱籍制度深恶痛绝,在这种变态的户籍制度下,有多少良善含恨离世,又有多少无辜处境悲惨之极,这是崇尚普世价值的朱由检所不能容忍的,尤其是对于所谓的贱籍。

贱籍又称贱民,不属于士农工商四民中的任何一民。贱民不得与四民通婚,不能读书和科考,地方若有徭役与摊派者,皆需先从贱籍中优选。

贱籍虽非大明首创,但其变态程度在太祖、太宗时达到了巅峰。

太宗以靖难之名夺了侄子的江山,登基后对建文帝的忠实拥趸恨之入骨。为了惩处这些所谓不识时务的文臣武将,朱棣便将这些人的女眷或打入教坊司,或充入军中成为营妓。

朱由检曾看过保存下来的一部分与此有关的文档,其内容虽简略,但静心细思,其场景确实令人义愤填膺。

例如当时的有司条陈:永乐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教坊司题(奏),卓敬女杨奴,牛景先妻刘氏合无(应否)照依谢升妻韩氏例,送淇国公(中军都督府)处转营奸宿。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本司右韶舞邓诚等,于右顺门里口奏:有奸恶齐泰姊,并两个外甥媳妇,又有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日一夜,二十条汉子守着,年小的都怀身,除生子令做小龟子,又有史家,有铁铉家个小妮子,已三岁,奏请圣旨。

朱棣的圣旨回复:由他,按以往处置,不的(等)到长大,便是个淫贱材儿。

又奏,当初黄子澄妻生一个小厮,如今十岁也。

圣旨:都由他(按老规矩,即当小龟子)。铁铉妻杨氏年三十五,茅大芳妻张氏年五十六,并送教坊司。

又奏:张氏病故,教坊司于奉天门奏。

朱棣圣旨:吩咐上元县抬出门去,著狗吃了。钦此。

黄澄、牛景先、齐泰、铁铉、矛大芳这些建文时的重臣,最终落得自己身死,亲眷子女永世为娼为奴被人糟蹋凌辱、甚至死后都要被野狗吃掉的悲惨结局,这简直就是对人性的毁灭。令人慨叹的是,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其后人倒也顽强,一直存续至今,现在山陕两省的乐户便是这些人的子孙。

又如浙江绍兴府的惰民乞丐,因为当初他们的祖先支持与太祖争夺地盘的方国珍,便被太祖贬为贱民,世代为丐。

对于这种凌辱妇孺、祸及后人的做法,朱由检内心反感到了极致。所以他前期处置的晋商以及朱纯臣等人,除了首恶必诛外,其女眷并未充入教坊司为奴,而是采取流配的方式。

这些反人类的恶政必须全部去除,尤其是教坊司这等藏污纳垢之地,必须予以取缔。

还有军户和匠户制度,也在这次的废除之列。往后大明的疆土不管延伸到何处,只要遵守大明法律者,一律视为大明子民,都会享受与其他人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温饱和平等,这才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撇开这两点谈人权,就像一群太监讨论性生活一样可笑。

当然,这里的平等并不是那种毫无约束的自由主义,而是给那些被人为的与正常人区分开的特殊人群应该享有的权利,这样的人群在后世是不存在的。况且依照现在的情况,在文盲率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大明,绝大多数百姓根本没有自由跟平等的概念,也没有追求这方面权利的诉求,不会因此而产生不可控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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