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秋风秋雨愁煞人(下)(1 / 2)
秋风秋雨愁煞人(下)
镇子里来了一个新的乞丐,除了乞丐们,便极少会有人注意到。
不过百姓们却是注意到了这么一件事。
最近这镇子里经常会经过一些奇怪的人,这些人有多奇怪呢?他们总是穿着一袭白衣,提着长剑,袖口之上还绣着一朵青莲。这群人总是提着长剑穿街过巷,偶尔还会拿出一张图向百姓们询问。
图上是一个俊秀的年轻人,可这新来的乞丐每次经过贴着那图纸的巷口或者街道都只敢低着头,偷眼瞧着。
乞丐每天很早便起来了,和鸡一般早,若是起得晚了些,只怕破庙里的乞丐看到又是少不了一阵拳打脚踢;晚上睡觉的时候他也睡得比较晚,要等其它乞丐全都进了破庙里,他这才敢在破庙外找个地方躺下。
最近的天气潮湿了不少,阴雨连绵,金黄的落叶更加踊跃的奔向大地。
鸡一打鸣,他便从破庙的屋檐底下爬起来了。
早起要饭的实属罕见,按照常理来说,一个人若能很早的起来劳作,那决计到不了要饭的地步。但凡真正要饭的,只见要晚饭,没见比劳作百姓起得更早的乞丐。
可他偏偏是个特例。
一是他睡不着,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最近的天气,风雨渐浓,怎么躺都不舒服;其二则是若他起得晚一些,便少不了被那群贱种一阵拳打脚踢。
偏偏这个乞丐还不能还手,也不敢引起别人的注意,只能忍辱负重。每天天光乍破之际便逃离了破庙,等到大晚上,狗都睡着了,他才悄悄的摸到破庙的屋檐下,躺了下来。
有时候,在街上他也会遇到那些穿着白衣提着长剑的“怪人”,那些白衣剑客看到他,心情好的时候还会扔下几个铜板。
他只能低着头,用长发遮住了脸,不停的作揖,嘴上说着讨喜的吉利话,说完之后还不断的说着谢谢。
曾几何时,赏他银钱这些人只会跟在他的屁股后面,一口一个“师兄”的叫着。可事到如今,他却只能不断的朝着这些人作揖,嘴上说着吉利话,还担惊受怕,生怕这些人多看自己一眼。
这新来的乞丐,自然就是林邕了。
他从渠峡镇逃了出来,便知道事情不妙,才跑出来没多久,青莲剑宗的通缉令便已经发遍了整个荆门州,不仅仅如此,他昔日的师弟和师兄们的身影都开始在各个小镇之间穿梭,手上还拿着他的画像。
林邕知道,自己跑不出去了。
可他林邕岂是认命之人,若是他真的认了命,那怎么会觊觎那血傀宗的传承?
他是个削尖脑袋都要活下去的人,他的心里对那个带着面具的蜀山小子充满了怨恨,对自己的妹妹感到无比的失望,可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对镇子上的人做了些什么。
他要活下来,去把属于他的传承拿回来;他要活下来,用带着面具的那个小子的血来洗刷自己的耻辱。
他为了活下来,只能忍气吞声的做一名乞丐。
他知道,乞丐是别人最容易注意到的人,可也是最难让别人细细端详的人。
在那个破庙里的乞丐中,有人脸上长了癞子,还有人脸上长着浓疮,若是有个合适的地方能让他们舒舒服服的睡下去,只怕他们身上长了虫都不愿打理一二。
当然,这些人只能是小喽??u馊浩蜇ぶ杏幸桓鐾罚?鸬钠蜇ざ冀兴?昂樯佟保?昼呔龆ㄗ銎蜇さ牡谝惶欤?憷窗莘谜夂樯伲?m??芄淮?约夯煲豢诜钩浴?/p>
在这个年头,要饭也不容易,在这小镇上还好一些,若是在州府之类的大地方,乞丐都是成群结派,划分好地方的。所以新来的乞丐都必须认准一个大哥,有个这个大哥照顾,才能安安心心的讨口饭吃。
这个小镇上最有名的乞丐便是这洪少,他也是这个小镇上唯一的乞丐头头。
林邕第一天拜见他的时候,便被这洪少打了一顿,理由也很简单,就是因为林邕长得比他还像少爷,他心里看着不爽。
这洪少家里原本算是镇上的富商,生意都能做到荆门州的州府,算是镇上的首富。可偏偏这家首富有了一个不成器的儿子,整日沉迷酒色不说,还喜欢耍钱,也就是赌博。
但凡赌博的人,十赌九输。
当然,小白和李道一那种玩得小还会适当用武力耍赖的无赖除外。
不知道多少人,万千家产,富贵人生都输在了一个“赌”字身上。
洪少只有九根手指头,缺失的那一根便是在落在了赌场。
家境殷实的他本来衣食无忧,可父母不能养他一辈子,总会老,总会离开他。他父母离开后,他家的生意便全部都放下了。他不会打理,也懒得打理。
沉迷酒色,最多让他身体不好,被人嗤笑。
可他又沉迷赌博,这便就让他家徒四壁了,被人耻笑。
他输掉家产的那一晚,最后还耍起了赖,他把自己往赌桌上一摊,想要以自己这百十来斤的肉和一条命赌最后一把,赌回自己的家产。
当时赌场上都围满了人,看着这位洪少坐在了赌桌之上,赌场的打手都提着棍棒走了出来,站在了赌桌旁。而这位洪少身边的众多小厮,也提着刀闯了进来。
一方有赫赫有名的大财主,一方是心黑手辣的大赌场。
人们都以为双方会有一番争斗。
可结果却出乎众人意料,最终赌场的老板应下了这场赌局。但,有一个条件,这场赌局不许有人围观。
赌场为他们单独安排了一个房间,赌徒们只能看到映在窗户上的影子,门口两方人马对峙,虽然看不到赌局,可大家的心都提起了起来。
没过多久,这位洪少出来了,垂头丧气的出来了。
他一挥手,所有的小厮都放下了刀。
从始至终,没人见到过赌场老板的真容,也没人知道那场赌局的内容。
可人们只知道一件事,从那以后,这个小镇多了一个乞丐头头。
洪少的直觉很准,林邕当真是个公子哥,而且他家里生意最好的时候,甩开了这小镇洪家不知道多少倍,毕竟渠峡镇的瓷器,天下闻名。
洪少也是没来由的厌恶这个新来的乞丐,没有任何理由,厌恶就是厌恶。
当然,他才懒得去针对林邕。都是手下的小乞丐看到自家大哥不喜欢这个新人,便处处为难于他。
林邕看不起洪少,看不起所有乞丐,甚至这个小镇的所有人他都看不起。
毕竟,他曾经可是青莲剑宗年轻一代的大师兄,可蜀山清池峰那两个女人相提并论的天才。
不过,现在的林邕只能夹起尾巴做人。
天光乍破,他朝着庙里轻蔑的看了一眼,便拿着一根竹棍走到了街上。
他有银两,甚至银票,可是不能用,他只能把银票藏在脏兮兮的腰带上。
虽然不能用银票,讨饭也被排挤,不过他却没饿过肚子。
他每天早上都来到街上,低着头,蹲在街角处,看着面摊上卖面条的女孩。 林邕不是一个贪财好色的人,他来到这里看着那个女孩只是为了填饱肚子。
他才来的第二天还是第三天,他被洪少的小弟教训了一顿,还不敢还手,没了去处,只能来到这个拐角处。
正当他低着头暗自思考对策的时候,他的脸上被一股热气所冲撞,他本能的往后跑,才转过头,却听到一个清脆的女声喊道:“别怕,别怕。我看你在这儿好久了,是不是被洪少他们欺负了,吃口热汤面吧!”
林邕听到这声音,突然间愣住了,用头发遮住了脸,端过了碗,大口的吃了起来。
那穿着布衣的女孩微微一笑,被正好抬头的林邕看到,那一笑,仿佛身上镀了一层光。
“阿慧,赶紧来帮忙。”
一个老头喊了一声,叫阿慧的女孩收起了林邕用过的碗,便朝着面摊走去。
林邕深深的看了一眼那个面摊,还有摆摊卖面爷孙两人。
他心里突然有些触动,便转头走了。
到了第二天,他鬼使神差的来到了这里,不知道是想看看那个女孩,还是被面摊的香味所吸引。
正巧,又被阿慧发现了,还看到了他脸上的淤青。那是洪少他们那一伙人留下的印记。
女孩没有说什么,照样端了一碗面给他。
“别和洪少他们混一起,说是讨饭,实则是收保护费。以后,你饿了来我这。”
林邕低头吃着面,没有答话。
“对了,你是哪儿的人啊,怎么以前没见过。”
“你啊,那么大一个人,不要做乞丐,每天你都来的那么早,拿出这份劲头来,找份工,肯定饿不死。”
女孩絮絮叨叨的说着,没发现这个怪异的乞丐已经放下了碗,看着她。
女孩没有发现有人正盯着他看,他放下了碗,便走了。
又过了一天,他告诉自己别去那个巷子口,便一直在外游荡。
到了中午,他又鬼使神差的走到了那里。
他看到了一碗已经冷了的面,还有不断看向这里的女孩。
林邕想了想,笑着把那碗冷面吃了。
等女孩忙好了再看,却发现街角已经没了面,她拿起了面碗,微微一笑,便走了。
林邕远远的看着这一幕,心里面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
又过了一天,她没有等到那个奇怪的乞丐,却在中午的时候等到了洪少。
有人发现了,这新来的小子明明没有地盘要饭,却每天都不饿,于是便悄悄的盯着他,让人发现了这一幕。
洪少带着十多个人来到了面摊,他们没有坐在凳子上,就在面摊前一坐,坐到了地上。
“求姑娘赏口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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