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骑兵者,雷霆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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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下人正轮番去给矿工们攻心的时候,秦川则惬意地坐在山梁上,喝着肉汤,一边仔细打量周围的环境。

如今的吕梁山脉,并非后世那样的黄土连天,虽是十月金秋,低矮连绵的山梁上仍随处可见暗黄的枯草。

等来年春天,这些枯草就会变成碧绿葱郁的青草,再往上的高山上还有一片片的亚高山草甸。

贫瘠困苦的吕梁山脉,能养活的人口很有限,但能养活无数牛马。

只是明末官府糜烂严重,不论官兵还是缙绅大户,鱼肉百姓早就习以为常了,牧马人辛辛苦苦喂养几年养出的马匹,被官府强行征调却经常拿不到一分钱征调费,加上小冰河时代连年干旱,粮食奇缺,草甸的冰雪解封越来越慢,导致养马的人越来越少。

据老黄从乡民口中打听到的,整个娄烦除了云顶山还有一群牧马人之外,其余村落早已没有大量养马的乡民了,也就一些大户中户家里还养有那么几匹。

如今,云顶山那群牧马人已经落到巴山虎手里了,那马场是巴山虎的地盘,听说云顶山往南也有牧马人,但那是任亮的地盘。

穿越之前,秦川看过一些资料,知道这个任亮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吕梁山一带的贼寇头子最后死的死,逃的逃,就他在三座崖牢牢站稳了脚跟,建奴入关后还跟清朝对抗了几十年,直到垂暮之年被自己的儿子给卖了,才被清军攻破寨子,他自己也惨死在清兵手中。

对于任亮这种人物,秦川是打心底佩服的,洪承畴那样所谓的忠臣名将最后都只能剃掉头发辫起一条老鼠尾,而一个大逆不道的反贼却能在建奴的铁蹄下魏然不屈。

两相比较之下,秦川还是比较喜欢当贼。

马是肯定要养的,而且,云顶山草场是肯定要抢到手的,他想让娄烦名马甲天下这句话重现于世,但现在,得先把黑山矿场拿到手。

攻心战起了效果,一群九箕山老匪瞎编乱造各种受苦受难的经历,遇到秦大管事才重获光明的事迹轮番演说后,矿场的木墙上突然翻出一道人影,以极快的速度朝山梁狂奔。

“别放铳子,俺愿降,俺愿降……”

“混账!”

孟忠嗣气得不行,跳着脚大喊:“快,快放箭,别让那叛徒跑了。”

箭楼上射出几支歪歪扭扭的箭支,准头最好的一支落在那人的屁股后面三丈多远。

九箕山老匪们当然没放铳子,而是一个个满脸堆笑地迎了下来,为首就是那个憨厚小老头,热情地握住逃出来那个矿工双手,咧一口大黄牙满脸傻笑。

接着是那个半大小子,一双圆凸的大眼睛轱辘乱转,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把矿工打量了好几遍之后,便叽叽喳喳问起对方姓名籍贯家中可有父母子女婚配情况等等。

穿儒袍的书生则手捧一本册子,拿支毛笔在旁边记录,不时把笔尖塞进嘴巴沾点口水,把嘴巴弄得黑乎乎一团。

最后,是那个铜铃豹子眼的壮汉,端着一碗肉汤走过来,一把塞到矿工手里,大喊一声:“干了这碗汤,咱们做兄弟!”

矿工慌得不行,颤抖着双手,把一大碗汤连肉带骨头一起吞进肚子,然后眼巴巴望着山梁上那口大锅。

“好兄弟!”

铜铃豹子眼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差点没把他按到地上。

然后,矿工被众星拱月般送上山梁,直到在一张柔软的鹿皮垫坐下后才没那么慌。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还会有第三第四第五个……

饭都吃不饱的矿工难以抵挡肉汤的诱惑,更不想被杀头,那堵低矮简陋的木墙上,不时翻出几个矿工,没命似的朝山梁奔去。

孟忠嗣气得快把箭楼跺塌了,不停地指挥手下射这个射那个,搞得他的人一阵手忙脚乱,根本不知道该射哪个,跑出去的四五十个矿工当中,只有只有三个被弓箭射中。

其中一个倒下去后就再也没爬起来,另外两个则带着插在身上的箭支,硬是跑到了山梁脚下。

对于他们,九箕山老匪能做的只有用刀子把箭头挖出来,用仅有二三十度的烧酒清洗伤口,然后按大当家教的方法,拿针线把伤口缝上,最后一步就是听天由命。

孟忠嗣知道,再这么下去的话,几百个矿工肯定会跑个一干二净,不能坐以待毙了。

于是,孟忠嗣匆忙召集人手,亲自带三百个矿工冲出矿场,歪歪扭扭地朝山梁冲去。

没有矿工愿意打头阵,全当起了缩头乌龟躲在后面,孟忠嗣没办法,只得让自己从孟家庄带来的十几个护院,和矿场里一些忠于他的矿工打头阵。

人多势众之下,他的人胆气倒是挺足的,挺着刀枪一路猛冲喊杀连天。

望着那群嗷嗷叫跑来送死的沙比,秦川扔掉肉骨头,站起身,抽出长刀,拔起插在地上的竹枪,翻身上马。

“兄弟们,杀他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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