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6章 赦免和规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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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侍女微觉诧异,但她们可不是京城一般宗室府里和小姐一样娇养的侍女,是在西南的时候就被拨给朱贤彩服侍她,也曾跟随他翻山越岭看病采药,也都会骑马,所以没说什么,戴上帽子后翻身上马跟在马车后面。 ̄︶︺sんц閣浼镄嗹載尛裞閲渎棢つ%%kanshulā

“陛下来这边做什么?”朱贤彩又问道。

“快要举行应天乡试了,陛下对我说的目的是出来看看备考的士子们。”罗艺说道:“这没什么,陛下在宫中闷了出来透透气也很平常。”

“但今日他在透气的时候,接见了一个商人。这个商人还很有名,就是京城人市,包揽了所有南洋奴仆的那个姓萧的商人。”

“陛下一向重视商业,这不奇怪。”朱贤彩道。

“但他在那时说了一句话。”罗艺悄声将允熥当时对萧卓的吩咐说了出来。

“你的意思是?”朱贤彩也先想到了什么。

“西南的人,也可以做这件事。这样一来,他们就能又有了一条赚钱的法子,不必过得像现在这样穷困了。”

“那马上将消息传回去!”

感谢书友长戈幽影的打赏。

“陛下,臣听闻,刑部茹尚书上奏之判处死罪、秋后问斩之奏折,陛下尚未批回刑部?”

“确实如此。董卿,你忽然提起这件事,有何要对朕进言?”

“陛下,是有关贪腐官员之事。臣想请求陛下免了那些贪腐官员之死罪。”董伦行礼说道:“今年正月十八日,陛下将礼部、鸿胪寺等衙门许多官员以贪腐罪名下狱,之后又以这些下狱之人的口供抓了几人。刑部茹尚书依照《大明律》之规定,将他们依照贪污受贿之钱财多寡分别判处死罪等,并上报陛下。”

“陛下,这些罪囚自然触犯《大明律》,犯了死罪,可臣斗胆向陛下进言,请求陛下免除罪囚的死罪。”

“因臣从今年二月来为礼部尚书,所抓之贪腐官员大多也原是礼部之官,臣就得以查看这些罪囚之履历。其中许多人都是从原礼部小吏升为官员,虽然经陛下旨意曾送往国子监礼系受教导,祛除他们小吏的习气,而为一大明之官员;可毕竟不过三四年、甚至只有二三年的功夫,这些人小吏的习气一时仍旧难以完全改除。此事臣请求陛下思量。”

“而且臣细细观之,其中许多人平日里做事都勤勤恳恳,虽有不良习气但从未耽误过教派给他们的差事,即使不算功劳也为朝廷辛苦办差。”

“是以臣请求陛下,准许免了他们的死罪。”

此时是第二日七月二十六,允熥下了朝就要回乾清宫先洗个澡,再准备一下与五部尚书及都察院都御史、四辅官等官员所要谈论之事所需的资料,各位官员也知道允熥夏日的习惯,都在后面慢慢走着不着急走到乾清宫。

可今年二月刚刚代替被贬为秦藩右相的郑沂担任礼部尚书的董伦快走几步上前,向允熥请求赦免那些今年正月十八日之后,因贪腐被判处死罪的官员的死罪。

董伦向允熥请求此事并非是,或者说并非全是出于文官物伤其类的想法,他是经过反复思考后决定的。董伦虽然算不上允熥特别亲近的官员,但他在朱标还活着的时候曾担任詹事府的官员,属于仅次于允熥自己当皇太孙时詹事府的官员之后的第二亲近的官员派别,而且他洪武十五年起经人举荐为官,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曾主过政,甚至曾经被贬到云南当县教官,教导过蛮夷头目,为官经历非常丰富,所以允熥即位后将他提拔到礼部尚书。

所以董伦平日里直接接触允熥的时候也不算少;同时他和解缙是好友,甚至可以说是解缙唯一的好友——解缙因为自己太牛逼,对人很傲气,朋友很少,即使是江西老乡都和他关系不怎样——又能够从担任冬辅官的解缙那里听到允熥日常说过的话,所以即使有时候不能理解允熥做某些的事情缘故,但对于他的心思揣测的还比较准。

在他看来,允熥之所以忽然将这么多文官统统以贪腐的罪名抓起来,就是为了将他们流放到汉洲大陆,填充汉洲大陆需要的文官,所以虽然判处了他们死罪但一定不会真的处死他们,会在十月份到来之前赦免。

但允熥又不可能随随便便赦免他们,所以自己向允熥进谏此事,陛下正好顺水推舟的赦免,皆大欢喜。

就连他请求允熥赦免的话和方式、地点也是经过反复思考的。董伦知道允熥对于单纯的文官不太待见,所以也不提他们的文官身份,而是以前小吏为切入点,重点提他们的小吏身份和办差的苦劳。

他也没有采用上折子进谏的方式而是当面求情,而且特意挑了周围无人的时候,是为了避免让皇上觉得他是在为自己邀名,避免破坏在陛下心目当中的形象。若是皇帝准许了,他再补上奏折也不晚。

因为有以上精心准备,所以董伦信心很足,认为自己的请求一定会得到准许。但出乎他预料的是,“董爱卿,朕明白爱卿身为礼部尚书为自己的衙门的官员求情的心思,但他们既然触犯了《大明律》,就必须依照《大明律》中的规定来处置。”允熥却这样说道。

董伦对允熥的心思猜的不错,准备的也很充分,允熥其实对他这次的做法很欣赏,但还是驳回了他的进言。

开玩笑,虽然允熥确实是想将那些因贪腐被下狱的前官员流放到汉洲大陆去,但也不能因董伦的一次求情或进谏就准许。若是这么轻易就行使特赦权,《大明律》的威严就扫地了。这可不是装糊涂装作不知道官员贪腐而不抓,而是已经抓了判处死刑却又放了,这么轻易就赦免,以后谁还在乎《大明律》中有关贪腐的条款?最后弄得国家和宋代似的,犯了死罪的人都想方设法、疏通关系拖延判除刑罚的时间,以便等到平均每18个月就有一次的大赦?

允熥必须在发生了一个在这个年代所有人都认为很重要的事情后才行使特赦权,而且也不是仅仅针对这些官员,而是将所有罪犯的处罚都降低一等。这样才能维持《大明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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