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诛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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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饭,煮的汤面条,有肉。

突然,熊飞无声的笑了笑,昨天小雨桐一副没肉吃苦哈哈表情,挺逗的。

只是,一个人,确实有点儿孤独了。

……

午饭后,打开电脑,没有游戏飙车。

熊飞静坐在电脑桌前,凝眉思索着什么,同时也在本纸上,写写画画。页面上的标题,大大的两个字:诛仙!

延续壮大,熊鹰/这笔名的名和气。

最初,熊飞在写仙剑时,就已大致规划好了第二部/长篇作品要写什么,披着仙侠外衣,内核却为武侠精意的诛仙,便是最合适的为之不过。

诛仙!

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为主题,主角青云山下普通少年张小凡。

整部小说构思巧妙,气势恢宏,开启了一个独具魅力的东方仙侠架空世界,情节跌宕起伏,人物性格亦是鲜明。

将爱情、亲情、友情、师情与波澜壮阔的正邪搏斗,命运交战等汇集在一起,文笔优美,故事生动,引人入胜。

只是,直到结局,未填的坑太多了!

一些小坑也就算了,关键大坑也多。

如,周一仙、张小环、鬼先生、小白狐狸等人的身世或来历,似清非楚。

再如,鬼先生临死前让张小环去青云后山救谁?黑木的未了心愿是什么?张小凡和修罗之间的联系又是什么?

但……以上!

都比不得碧瑶最后是被谁带走,只残留留一小块绿裙衣角!

结尾草庙村废墟上小木屋屋檐,那随风飘响的铃铛,又是否是保有碧瑶一丝魂魄的合欢铃?得猜…猜的捉急闹心!

说实话,前世熊飞多年以后,连诛仙主角张小凡以及另一女主陆雪琪都快要淡忘了名字时,都未曾有一刻忘记那个为爱献祭生命的女子,叫碧瑶!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纵死不悔。”--痴情咒/献祭语

一袭水绿衣衫,金铃腰间轻响,仙灵毓秀气清新,动人心魄摆脱俗!

……

回顾脑中诛仙记忆,熊飞暗暗思索。

其实,站在读者角度来观看,说诛仙烂尾毫不为过,毕竟是有点不负责。

因为书中的一些个小坑根本没必要挖,而一些个大坑,也只需要多写个几字,哪怕不彻底揭晓,也能清晰不少。

但作者大大,却没有,放任自书。

是真忘了,还是懒得填,或者故意而不填,都不得而知,也不妄加猜测。

毕竟是连载,没有充足的精力与时间去优化,去构思,多少也可以理解。

至于后续的诛仙2,也几乎没有交代,完全是另一版故事,没得感情。同理,前传/蛮荒行也一样,没得意思。

眼下,熊飞作为作者视角而审视诛仙时,却发现,这坑还是不去填的好。

有坑,才有惦记。

有坑,才会争论。

不然,诛仙完本多年来,关于各类坑之的讨论,能几乎从来都没停止过?

不过,熊飞也没打算全部照搬,像一些个小坑坑,要不就看着给填一下,要不就干脆直接去掉不写,省心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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