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〇八章 移花接木 8(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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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绍不孤

嵇康临死之前,没有把自己的一双儿女托付给自己的哥哥嵇喜,没有托付给他敬重的阮籍,也没有交给向秀,而是托付给了山涛,并对自己的儿子嵇绍说:“巨源(山涛字)在,你不会成为孤儿了。”[56]

在嵇康死后,山涛没有辜负嵇康的重托,一直把嵇绍养大成才。山涛和王戎,在嵇康被杀害之后,对嵇绍一直都特别的照顾。他们尽到了朋友应尽的道义与责任,使得这个孤弱的孩子,即使失去了父亲,却还拥有他们慈父般的关怀与教导,不再那么无依无靠,这是成语“嵇绍不孤”的由来。

十八年后,嵇绍也在山涛的大力举荐下,被晋武帝“发诏征之”,后来还成为晋朝的忠臣。[57]

关于嵇康的卒年,《三国志·魏书·王卫二刘傅传》载:“时又有谯郡嵇康,文辞壮丽,好言老庄,而尚奇任侠。至景元中坐事诛。”[34]按魏元帝景元凡四年(260年-263年),又《晋书·嵇康传》记康被诛时年四十[28],故《资治通鉴》将时间系于景元三年[60],即262年,文学史界订嵇康生卒年为223年-262年,当是依此而定。

但裴松之为《三国志》作注时还见到不同的记载,如干宝、孙盛、习凿齿等人皆云康于魏高贵乡公正元二年(255年)被诛,裴氏认为他们的记载有误,故专门作了考辨。[34]而《世说新语·任诞》云: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徐震堮在《世说新语校笺》云:“按《晋书·阮籍传》,籍以魏陈留王奂景元四年卒,年五十四,则其生当在汉献帝建安十四年。”《山涛传》言卒于晋武帝太康四年,年七十九,则当生于建安十年,长阮籍四岁。《嵇康传》但云死时年四十,不言死于何年,《通鉴》系其事于景元三年,则其生当在魏文帝黄初四年,盖小山涛十八岁,小阮籍十四岁,故云“少亚之”。按《通鉴》记嵇康事迹,主要依据《晋书》,但也利用了《三国志》,故抄录了其中“谯郡嵇康”至“尚奇任侠”一段,而《三国志》云康景元中坐事诛,故《通鉴》将其事系于景元三年,审矣。但《晋书》记嵇康事迹以及徐先生考嵇康生卒年,皆未利用《三国志》的材料,故有所失。[28][34][61]

中国台湾学者庄万寿则认为嵇康的卒年应为景元四年(263年)。即景元三年(262年)冬钟会虽任镇西将军,但仍有可能兼领司隶校尉,而伐蜀真正开始在景元四年,故嵇康被害的时间下限完全可能在景元四年。根据《与山巨源绝交书》的线索,山涛于景元二年除吏部郎,《绝交书》言“前年自河东还,闻……”,则绝交书当作于景元三年。《绝交书》言嵇绍“年八岁”,《晋书》载嵇绍“十岁而孤”,若持景元四年论,自作《绝交书》至嵇康被害间有一年以上,完全可以满足这个时间差,若持景元三年则嵇绍的年龄误差较大。[28]

晋书·卷四十九·列传第十九》:嵇康,字叔夜,谯国铚人也。其先姓奚,会稽上虞人,以避怨,徙焉。铚有嵇山,家于其侧,因而命氏。兄喜,有当世才,历太仆、宗正。康早孤,有奇才,远迈不群。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恬静寡欲,含垢匿瑕,宽简有大量。学不师受,博览无不该通,长好《老》《庄》。与魏宗室婚,拜中散大夫。常修养性服食之事,弹琴咏诗,自足于怀。以为神仙禀之自然,非积学所得,至于导养得理,则安期、彭祖之伦可及,乃著《养生论》。又以为君子无私,其论曰:“夫称君子者则安期、彭祖之伦可及,乃著《养生论》。又以为君子无私,其论曰:“夫称君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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